会计准则制定:一种机制设计观(1)(4)
2015-09-12 01:32
导读:需要更进一步思考的是,究竟什么会计信息对投资者具有决策有用性的?也即我们需要更具操作性的定义来指导规则设计。规定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相关
需要更进一步思考的是,究竟什么会计信息对投资者具有决策有用性的?也即我们需要更具操作性的定义来指导规则设计。规定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相关性与可靠性)并不能给我们太多的帮助,但权益估价(equity valuation)理论却给了我们很好的启示,因为投资者的主要决策是证券的买卖或持有,对证券内在价值的估算是做出此类决策的基础,因而可把权益估价作为可操作性的决策有用目标。至此,我们可把权益估价作为会计准则制定的目标。
经济学家通常认为一个好的经济机制应满足三个要求:资源的有效配置、有效利用信息及激励相容。有效资源配置要求机制能使资源得到有效利用;有效利用信息要求机制的运行具有尽可能低的信息成本;激励相容要求个人理性和集体理性一致(田国强,2003)。第一个方面的要求我们已在上述关于会计准则制定目标的讨论中作了分析。第二个方面关于信息的有效利用涉及到会计准则(管制)的运行成本与会计信息供给的市场机制的运行成本的比较,实质上跟我们前述交易费用的讨论相关,由于本文不拟讨论管制是否合理的问题(会计准则应否存在的问题),而是从现实中存在会计准则这一事实出发来分析会计准则这一经济机制的设计,因此,我们主要关心第三方面激励相容的问题。
正如张五常再三强调的,经济学中的最大化总是局限条件下的最大化。 在现代企业两权分离的情况下,所有者与经营者形成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委托人的利益取决于代理人的工作努力程度,为此,所有者需对经营者的业绩进行评价并予激励。会计信息是业绩衡量的最主要信息来源,同时也是经营者分享剩余的依据(会计信息是企业产出或剩余的替代)。于是会计信息有了投资决策(权益估价)与业绩评价(经理报酬契约履行)的双重任务,遗憾的是,这两者对会计信息(会计计量规则)的要求并不完全一致(lambert, 2001),从而成为会计界长期以来争论不休的一个基本问题。我们在此所关注的不是会计的目标是决策有用还是受托责任,而是在资本市场范围内讨论会计准则的制定目标和约束条件问题。投资者的利益来源于企业产出和关于企业产出的真实信息,经营者不但通过工作努力影响企业产出,而且直接控制着会计信息的生产,而会计信息会影响到对经营者的业绩评价和报酬,进而影响工作的努力程度,最终影响到企业产出和投资者利益。因此,要保护投资者利益,实现会计准则这一机制设计的目标,就不得不考虑会计信息不能歪曲经营者业绩这一约束。 通过一个简单的数字例子,可以更清楚地看到这一约束条件:设企业的产出x可分为两部分x=x1 x2,其中每一部分产出又受到经营者行为和环境因素影响,即 , 是企业真实产出的一部分但与经营者行为无关,反映的是外部环境影响。显然,对权益估价而言,所有与x相关的信息(不论反映的是经营者努力程度还是外部环境)都是决策有用的,因此其信息集为 ,但对其经营者业绩评价而言, 是经营者所不能控制的外部因素,应排除在外,其信息集仅应包括 .上述分析中假设会计信息正确地反映了真实产出x,若会计信息 中存在计量误差 ,则我们实际得到的产出替代为 , 无论对权益估价还是业绩评价均为噪音,就此而言,会计准则应力争做到技术准确、减少计量误差,因为反应经济真实本来就是会计的基本职能(葛家澍,1999)。
(转载自http://www.NSEAC.com中国科教评价网)
对经济机制激励相合约束条件的考虑,是为了机制能得以实施,并且达到预定的设计目标。会计准则制定中考虑经营者业绩评价的约束,只能保证会计准则所确定的会计规则不致受到经营者的抵触,即会计准则本身作为一种机制对参与各方是激励相容的,但并不能保证会计准则的自动实施,因为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经营者总有违反会计规则的动机,所以审计机制、市场机制、惩罚机制总是会计准则执行所必须的,但对这些机制的讨论已超出了本文的范围。
综上分析,会计准则的“经济机制观”就其目标权益估价而言,有重返“真实收益学派”的“技术观”的意味。 但我们仅把权益估价作为会计准则这一经济机制的一个因素(目标),而不是全部,另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是激励相容的约束条件。因此,会计准则性质的“经济机制观”是“技术观”与“非技术观”的融合,既具有“技术观”目标明确,便于指导会计准则制定的优点,又兼“非技术观”对各相关集团利益冲突的考虑,因而也具现实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