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环境成本会计比较(1)(2)
2015-12-04 01:16
导读:(三)环境成本的披露 环境成本的会计披露在西方企业中的实践比较早,并已发展出三种不同的披露形式: 1、在企业财务会计报表的附注中披露。由于这
(三)环境成本的披露
环境成本的会计披露在西方企业中的实践比较早,并已发展出三种不同的披露形式:
1、在企业财务会计报表的附注中披露。由于这种披露方法的灵活性,直到现在,这种披露形式还是西方许多企业的环境成本的主要披露形式。
2、以欧洲和日本企业为代表的对环境信息的披露方法,这种披露方法主要是以企业环境会计报表的形式,详细披露企业在会计年度内的环境管理成果和现状。以日本NEC公司的年度环境报告中的环境会计报表披露为例,披露项目分为生产运营成本,前延、后延成本,环境管理费用,研发费用,社会公共费用,环境损害费用等六类。
3、企业以环境报告的形式来对本年度的环境信息进行披露,这种披露方式的优点是简单易懂,比较容易给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接受,缺点是披露的内容描述性的文字较多,缺少财务数据来支撑,内容不够详细。
以上是西方会计理论和实务中对环境成本的范围界定、计量分配和披露形式的一些研究,总体来讲,这些研究还是停留在具体会计操作实务的水平上,还没有达到形成统一的企业会计准则的阶段。这就要求我国企业的环境成本实践利用此时间差,完善理论研究,参与国际会计标准制定的工作中,为我国企业的国际化发展打下基础。
三、环境成本的会计披露在我国企业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虽然我国颁布并修改一系列的环境保护法律如:《环境保护法》,及以后相继颁布的《污染防治法》,《矿产资源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和《大气污染保护法》,并建立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政策,污染者负担的环境保护政策。这些宏观控制的方法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企业进行环境污染的管理。但总体来讲,对于企业的会计实践操作和理论研究中,因未能有明确规范企业环境成本的会计处理的会计准则及相应操作规范方面的规定,直接的后果是国内各企业在进行环境成本管理时,对环境成本的会计披露几乎处于空白和混乱的状态。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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