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的税收题目及对策探讨(3)
2016-03-24 01:08
导读:(5)强化对电子商务的税收稽查。开发相关软件,设计计算机税收监控系统,自动搜集纳税人的信息资料,按照税务稽查的需要进行回类整理和储存,对
(5)强化对电子商务的税收稽查。开发相关软件,设计计算机税收监控系统,自动搜集纳税人的信息资料,按照税务稽查的需要进行回类整理和储存,对纳税人进行信誉等级评级。
(四)加强国际间税收协调与合作。
产生电子商务避税题目的根本原因在于互联网上经济活动的高度活动性与各个国家之间信息不对称之间的矛盾。一方面,今后的国际税收协调应不局限于消除关税壁垒和对跨国公司的重复课税,而且应当要求各国税务当局在有关方面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另一方面,国际间的税收协调应寻求在总体税制上包括税收原则、立法、征管、稽查等方面的国际协调一致。我国应积极参与电子商务税收理论与政策、原则的国际协调,在进行国际税收协调过程中,应坚持国家税收主权并尊重他国税收主权,坚持世界各国共同享有对互联网贸易同等课税的权利,尊重国际税收惯例。在维护国家主权和权益的条件下,谋求能被有关方面接受的税收对策。
(五)形成协税护税网络,加强队伍建设。
税务机关要与网络技术部分合作,研究解决电子商务征税的技术题目,加强与金融、海关、电信等部分的沟通和联系。充分利用现有技术和设备与金融、交易双方认证机构、工商、海关、电信等部分的联网,特别是与交易双方认证机构的联网,随时把握网上交易的情况,对购销双方进行监控,形成协税护税网络。
要加强电子商务的税收治理,还要培养一批既精通经济税收专业知识又精通电子商务的复合型高素质人才,联合工商、海关、银行等,选择条件较为成熟的领域进行试点,从技术角度探索电子商务征税的解决方案,对电子商务交易如何进行跟踪、监管、征税等题目进行分析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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