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委员会与内部审计关系的重构(2)
2016-04-11 01:01
导读:3、我国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定位现状所导致的治理瓶颈 第一种是受本单位董事会或董事会所设审计委员会的领导,其工作目标定位比较符合现代企业治理模式
3、我国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定位现状所导致的治理瓶颈
第一种是受本单位董事会或董事会所设审计委员会的领导,其工作目标定位比较符合现代企业治理模式的要求,具有较强的独立性。第二种是受本单位最高治理者直接领导,其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具有一定的独立性。第三种是受本单位总会计师领导,相对而言处于较低的职能层级,独立性受到一定的影响。
从上述国际和国内对于内部审计职能定位的比较不丢脸出,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从公司治理角度推动了企业内部控制的发展,不仅丰富了内部审计工作的内涵,而且进一步拓展了内部审计工作的外延。但与执行国际内部审计准则的北美及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企业内部审计独立性建设方面还缺乏制度基础的保障。国际内部审计协会将审计委员会与内部审计部分的关系清楚地表述在《国际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标准》中,对企业风险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进一步完善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而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作用是引导性和建设性的,特别是内部审计关键人物在职责和报告机制的定位模糊,无法从制度上保障内部审计工作能够维持从下属营业风险治理层级到高级治理层级再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报告机制,从而使监管当局实施风险治理的战略决策无法得到实质性的贯彻执行。
二、当前我国公司治理架构中审计委员会的构成及其现实作用
为推动我国上市公司不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改善公司治理,中国证监会于2002年颁布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根据准则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纷纷设立了审计委员会,基本形成了将一元结构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与二元治理结构中监事会相结合的监视模式,从制度上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治理层的作用,加强和优化了董事会对企业的监视和治理。但实际操纵中,审计委员会的功能发挥却遭遇了瓶颈。
第一,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描述线条粗放,监视措施落实层面定位缺损,导致治理层级对风险治理在实践中缺乏实际指导性。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是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二是监视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实在施;三是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四是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表露;五是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
审计委员会尽大多数是由专家组成的,无论是在财务信息的审核把关,还是履行监管职能方面,都具备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和道德要求。但从上述要求中不丢脸出,审计委员会职责定位由于线条过于粗放,难以保证其职责履行的良好效果。特别是监视措施落实层面的定位缺损,是直接导致审计委员会功能发挥遭遇瓶颈的重要因素。
第二,审计委员会缺乏内部人嵌进,业务渗透力薄弱,导致其为董事会实施控制与监视的服务功能缺乏传导机制。审计委员会主要由董事会中的独立董事组成,是由外部人组成的。审计委员会的专家们固然具备履行监视责任的能力,但缺乏履行责任所需要的时间,他们只能通过定期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召开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听取相关汇报的方式开展工作。在这种机制中,缺乏内部人的植进,一年中寥寥数次的会议难以与企业规模和业务复杂程度相匹配,也无法将审计委员会的业务功能渗透到企业治理中往,这种传导机制的薄弱,势必导致审计委员会作为公司治理元素之一,为董事会实施控制与监视的定位功能大大削弱,甚至流于形式。 三、审计委员会与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重构与关系重塑
科学定位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之间的关系题目,无论从审计委员会作为治理元素的战略要求,还是内部审计向预防型与检查型相结合的控制专业转型的长远目标来说,都面临着一种现实的决策。我国上市公司监视机构间关系的潜规则: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部分别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负责,这些监视机构彼此之间不存在垂直关系。尽管审计委员会的专家们有履行责任的能力,但履行责任所需要的时间得不到充分保证。在同属于监视机构的审计委员会与审计部两者之间,审计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非常设机构的性质以及独立董事出任的做法决定着审计委员会的监视具有较高的战略性和相对较低的业务渗透。而内部审计通过应用系统的、规范的方法对内部控制进行日常的监视、检查和评价,可以有效实施风险控制,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其工作职能和目标能够满足和弥补审计委员会的要求,假如将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进行无缝对接,将大大进步审计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中必要元素的治理效果,保障审计委员会实施风险控制的功能性传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