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委员会与内部审计关系的重构(3)
2016-04-11 01:01
导读:战略性与业务渗透的对接需要将审计部隶属于审计委员会,从而保证内部审计部分最大的独立性。而现实操纵中,由于现行制度缺乏实施对接所必备的制度基
战略性与业务渗透的对接需要将审计部隶属于审计委员会,从而保证内部审计部分最大的独立性。而现实操纵中,由于现行制度缺乏实施对接所必备的制度基础方面的技术性支持,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分面临轴心错位的尴尬局面。因此,要建立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创新具有中国特色的企业风险控制架构,可以考虑从两方面着手进行重构。
首先,将任命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纳进审计委员会的职责范围。一方面保障了内部审计工作高度的独立性,确保审计工作得到足够的重视;另一方面将从制度上巩固审计委员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治理层对企业在风险控制等领域的业务沟通与渗透,为确保审计委员会切实有效地履行职责打下坚实的基础。
其次,将内部审计部分的负责人作为内部人植进审计委员会中,成为企业风险控制专家组成员之一。一方面可以重新构建具有可操纵性的风险控制体系框架,从根本上进步审计委员会与内部审计连接定位的精度,有效保证审计委员会治理功能的聚集与控制功能传递的渠道畅通效果;另一方面有助于重新塑造内部审计职业形象,进一步推进内部审计专业化道路的完善和发展。
【参考文献】
[1] 杨有红、赵佳佳:审计委员会职责再造与关系梳理[J].会计研究,2006(5).
[2] 钱华:审计委员会与内部审计关系研究[J].审计与经济研究,2008(11).
[3] 索耶内部审计[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