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贸易银行内部审计的现状与对策(2)
2016-04-29 01:01
导读:(三)内部审计气力薄弱,监视能力有限 目前,国有贸易银行机构众多和网点分散,相当一部分工作职员可以通过接触到现金和证券等,并有权限进进客
(三)内部审计气力薄弱,监视能力有限
目前,国有贸易银行机构众多和网点分散,相当一部分工作职员可以通过接触到现金和证券等,并有权限进进客户的账户,一项微小的控制薄弱环节可能导致出现大的题目,因此,内部控制和审计任务非常繁重。而贸易银行普遍存在着内部审计气力薄弱的情况,导致审计监视不连续,审计面窄和间隔时间长,不能及时发现和揭露贸易银行经营中的题目和风险隐患,弱化了审计监视的作用。具体地,主要表现在:
一是内审职员数目不足。目前我国银行业内部审计职员仅占银行员工总数的1%,而在国外银行这个数字是5%。人民银行总行的规定要求银行内部审计职员达到员工总数的2%,但据调查,一般地,分行一级的内审部分干部配备仅10人左右,不仅要负责总行布置的专项审计任务,而且还承担所辖几十家支行的审计任务,由于任务重,人手不足,审计监视的作用不能充分发挥。
二是内审职员综合素质差,业务能力较低。内部审计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内部审计职员不仅要通晓财会知识、审计、知识,还必须把握电脑知识,并具有较强的综合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当前相当一部分内部审计工作职员缺乏必要的电脑知识,业务知识面较窄,加上日常工作相当繁忙,缺乏专业
培训,专业能力下降,不适应新形势下内部审计工作任务要求的需要。
三是没有确定的准人标准和考核机制。西方国家贸易银行对内审职员的要求普遍较高,如英、法两国规定:所有内审职员都应具有大学学历,具有注册会计师或注册内部审计师资格,一般在银行财会或其他业务部分有过5年或以上的工作经验。他们还对内审职员的素质和职业道德进行经常性的考核,对达不到要求或违反职业道德的职员提出警告甚至取消其从业资格。目前,我国国有贸易银行还没有建立完善的准人标准和考核机制,内审职员的岗位要求不明确,难以保证内部审计队伍的素质。
大学排名 (四)内审工作范围过窄,内部审计的内容不全面
目前,贸易银行内部审计工作基本上还是查错防弊,局限于查处一些具体违法违规题目,只注重检查会计凭证、报表等资料是否真实、完整,业务操纵是否合规正当等,缺乏对信贷资产质量、风险责任、效益进行审计,对银行内部治理结构、内部控制状况、各岗位业务规范状况等,作出评价和建议,更未对一些重要的深层次的题目如治理制度、政策法规、环境、监视体系等方面进行。特别是,面对贸易银行业务创新频出,经营范围不断拓展,内部审计却变化缓慢,范围过窄。
二、加强国有贸易银行内部审计是形势发展的需要
巴塞尔委员会在2001年8月发布的《银行内部审计和监管当局与审计师的关系》报告中阐述了银行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提出了内部审计的指导原则,要求所有银行建立一个常设的独立的内部审计部分。标准普尔公司在一份名为《中国银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