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审计问责制度的设计及其实现途径(3)
2016-05-26 01:01
导读:(四)审计信息公开化 向社会公众公开审计机关的审计结果公告,是增强审计透明度的最根本措施,这样有利于政府行为的公开化,使政府接受广大社会
(四)审计信息公开化
向社会公众公开审计机关的审计结果公告,是增强审计透明度的最根本措施,这样有利于政府行为的公开化,使政府接受广大社会公众的监督,规范政府的行为。如深圳市自2003年起开始尝试将其政府绩效审计项目的结果向社会公布,以单行本的形式,全文公开绩效审计项目的审计结果,并将其上网向全体市民公布,其内容包括对于审计项目基本情况的介绍、审计评价、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审计意见和建议等内容。此外,除了公布审计结果外,对于政府的整改情况也要向社会公众公布,使其接受公众的监督。
只有从政治体制、审计体制、技术环境、信息公开化等各个方面着手,不断改善审计问责制度的外部环境,才能明确审计问责的主体客体;才能采用有效的问责方法实现问责;才能使公众更好地监督政府,真正起到问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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