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实务标准的最新发展及启示(3)
2016-09-16 01:17
导读:4、在审计工作的进行方面,新标准的第2200条“审计项目计划”、第2300条“执行审计工作”、第2400条“交流审计结果”和第2500条“监视进度”分别对应于
4、在审计工作的进行方面,新标准的第2200条“审计项目计划”、第2300条“执行审计工作”、第2400条“交流审计结果”和第2500条“监视进度”分别对应于原标准第410条“制定审计计划”、第420条“审查和评价信息”、第430条“通报审计结果”和第440条“后续审计”,但新标准的某些措词有所变化,比如在交流审计结果时不一定需要书面报告,只要结果得到适当的交流。可信性业务的指南可能要求提供正式的书面报告,但咨询业务或控制自评就不一定需要书面报告。新标准还增加了对不遵守标准情况的表露条款。
三、对我国的启示
当前我国内部审计正处于蓬勃时期,内审市场的潜力也非常巨大。进世加快了我国内部审计制度与国际标准接轨的进程,我们必须在认真、鉴戒国际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特有的国情,进行内部审计的创新和制度创新。建议我国内部审计学会制定一部同一的内部审计职业实务准则,以规范和指导我国内部审计活动。另外,我国广大内审职员的整体知识。技能和专业胜任能力也与国际标准的要求存在不小的差距,急需通过各种途径来加以进一步的进步,其中包括举办后续
培训、鼓励内审职员积极参加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