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师如何利用被审计企业的内部审计功能(2)
2016-12-05 01:00
导读:三、分析被审计单位的内部审计对独立审计的作用和影响 内部审计结果对独立审计的性质、时间和范围的影响一般涉及审计师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了
三、分析被审计单位的内部审计对独立审计的作用和影响 内部审计结果对独立审计的性质、时间和范围的影响一般涉及审计师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了解,审计师对审计风险的评价,以及审计师对验证程度的计划等。 首先,审计师通过内部审计结果了解内部控制。审计师应在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程序基础上制定其审计方案,并检验内部审计制度和程序是否得到落实。由于很多内部审计功能的主要目的是检查、评价及监视内部控制制度和程序,因此内部审计结果往往为审计师的独立审计提供有用信息。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内部审计师设计出销售和应收账项电脑系统的流程图,审计师可以通过检测流程图来获取相关的制度和程序设计信息。另外,审计师还可以根据内部审计师对内部控制制度和程序的执行情况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是否落实到位。 其次,审计师通过内部审计结果确定审计风险。审计师可以从财务报表和账项余额或交易类型两个层次来确定重大错报的审计风险。对于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风险,审计师进行综合性评价,在形成综合性评价时,内部控制的某些制度和程序向财务报表假定渗透其影响;控制环境和系统通常影响大多数的账项余额和交易类型,从而对财务报表假定产生影响。被审计单位的内部审计功能影响着审计师总体风险评价,也影响着审计师制定计划时对审计内容、性质、时间和程序的选定。例如内部审计范围分布较广且地点十分分散,审计师则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利用内部审计结果来监守测试选点,缩小审计范围。 对于账项余额或交易类型层次的审计风险,审计师需要执行独立审计程序,征集并鉴定有关治理当局假定的审计证据,对每一项重要假定的控制风险加以评价,实行对控制过程测试,确认评估结果在答应值范围内。在测试内部控制时,审计师应结合对内部审计结果的核实。例如内部控制中对应收账款完整性的检查在有些单位已经纳进内部审计范围,其内部审计检测结果可以为审计师评价该项控制有效提供辅助信息。因此内部审计检测从一定程度上体现出内部控制制度和程序的有效性,影响审计师对审计测试的内容、时间和范围的要求。 此外,被审计单位的内部审计过程和结果对独立审计的验证程序产生一定的。内部审计中有一些审计过程为揭示具体账项余额和交易类型假定下的重大错报提供直接的证据。例如,当内部审计师在审计工作中确认某些应收账款,并盘点盘查有关存货情况,这样的内部审计过程为审计师对存货假定中的风险验证出具直接的证据。因此,审计师可以适当地修改验证程序,调整必须确认的应收账款的时间和数目,以及应该盘点盘查的实物库存的分布地点。
四、利用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功能应有风险意识 尽管内部审计工作可能对独立审计过程产生影响,但审计师应执行审计准则规定的审计程序,征集充分有效的审计证据来支持其审计报告中的陈述和观点。审计师的实地盘点、亲身观察、精确和测试等获取信息和数据的直接手段通常要比间接渠道更具说服力。 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或审计意见是审计师的专有职责。固然审计师可以分享内部审计的审计结果,但不能与内部审计师分担与审计报告相关的审计责任。只有审计师才有终极责任来发表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意见,并承担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重大错报、审计测试有效性、估计的评价及审计师报告中其他事项的有效判定所形成的审计责任。 对于内部审计结果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审计师可以考虑:报表金额的重大性,即账项余额或交易类型;与报表金额相关假定下的重大错报风险(包括内在风险和控制风险);用以支持有关假定的审计证据的客观性。 当内部审计所涉及的报告金额重大,且重大错报风险或审计证据主观性偏高时,审计师应对相关假定进行亲身测试,而不能直接采用内部审计结果。有些与重大错报金额相关的假定,在评估审计证据时重大错报风险或主观性很高,这时审计师应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充分的审计程序来检验风险程度。当然,在制定审计程度时,可考虑利用内部审计某些特定假定的检测(包括控制测试和验证性检测),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完全消除这些假定的审计风险,必要时审计师应采取有效的审计手段予以直接验证。评价审计证据时,重大错报风险或审计证据主观性较高的假定通常涉及与会计估计有关的资产负债项目、关联方交易的确认和表露或有不确定性项目和日后事项等等。 另外,有些假定涉及报告金额并不重大,且在评估审计证据时重大错报风险或主观程度较低,这时审计师可根据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安排和结果,针对某些假定核实其审计风险低于可接受程度,简化或省略审计师的直接检测程序。这些重大错报风险或主观程度较低的假定通常涉及现金、预支账款以及固定资产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