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金融审计的思考(2)
2016-12-30 01:15
导读:二、机遇与挑战 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加进WTO,必然对我国金融审计工作带来一定的机遇和挑战。 1 两大机遇。第一,审计环境将进一步优化。首先是审计的
二、机遇与挑战 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加进WTO,必然对我国金融审计工作带来一定的机遇和挑战。 1 两大机遇。第一,审计环境将进一步优化。首先是审计的法律环境将更加完善。为符合WTO规则和我国加进WTO之承诺,我国将尽快制订和修改有关规范金融运行、保障金融健康发展的法律法规,既使我国金融业的稳健发展具有法律保障,也使金融审计能够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同时,按照WTO同一性规则,所有对外贸易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技术标准等,只能由全国人大或中心政府同一创制,且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技术标准必须相互衔接、互为补充,公然透明,这就会消除部分间、地区间法规不同一、“依法打架”、尤其以“内部文件”规定形成地域封闭、行业壁垒的现象。 其次是审计的社会环境将更加良好。随着人们了解、熟悉、把握和运用WTO规则尤其法律意识的普遍进步,作为投资者、债权人,要求了解和监视金融机构的运行情况将更加迫切。审计机关作为政府的组成部分,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将按照WTO有关政府行为公然透明的规则,要求向社会公然对金融机构和金融运行审计的情况,使审计监视与社会***监视有机地结合起来,更好地发挥审计监视的作用,使审计工作拥有更好的社会基础,有利于审计工作的顺利发展。 再次是审计的执法环境将更加有利。加进WTO,要按照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加快行
政治理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使政府从具体的经营活动、市场行为和行政审批中解脱出来,致力于对经济运行的宏观调控;从具体规则的制订、执行、监视、仲裁等多重角色中分离出来,致力于规则的制订与监视。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和金融机构必将依法规范其行为,这就必然为审计监视的实施创造良好的条件条件。同时,随着法制建设的推进,审计监视作为一项法律制度将更加深进人心,政府和金融机构接受审计监视的观念和自觉性将进一步增强。 第二,审计职能将进一步强化。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推进,审计的独立性、权威性将大为强化。宪法、审计法及实在施条例关于审计机关独立行使审计监视权,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干预的规定将得以更好地贯彻落实。同时,政府的监视职能将更加同一,审计的法定职责将逐渐完善。一方面国家审计机关对企业审计的一些职能如向社会提供鉴证等将逐渐淡出,另一方面现行体制下的多重监视、“多龙治水”的现状也将彻底改变,审计机关将真正承担起对金融机构和金融运行监视的法定职责。 2、三大挑战。首先是全球性调整和我国金融改革必将对金融审计提出新的要求。我国深化金融改革的主要表现:一是大型化。金融业重组和并购风起云涌,经营规模迅速扩大,经营活动逐渐打破地域限制和行业分割,大型化已势不可挡。二是国际化。金融机构在世界范围内配置资金,实行跨国吞并已是大势所趋,欧元区国家的金融机构更是“无国境化”;东亚国家在金融危机后继续加大对外开放金融市场的力度,答应国内银行与外资银行合并,印度尼西亚政府规定外资持股可达99%.三是混业化。美国《1999年金融服务法案》的实施,标志着市场发达国家已全部实现了混业经营的回回。四是市场化。为适应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需要,我国金融机构必须进一步深化改革,向市场化方向,逐步实现化和经营贸易化、行为自主化、交易信息对称化。五是资本化。随着资本市场的发育,人们投资方式的转变,金融机构间接投融资等传统业务正在弱化,以证券为载体、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进行的金融业务如发行证券、购买股票和债券等可流通证券等正在逐步强化。上述变化,对金融审计无疑是严重的挑战。所以,如何针对新的形势深化金融审计特别是如何确定审计的指导方针、基本目标、职责权限等,是亟须深进审慎的。 其次是加进WTO对金融审计提出了新的要求。按照WTO规则,一是金融机构和金融运行的独立性将更加强化。金融机构作为市场运行的主体,将按照市场规则依法经营、自主经营,对其行政干预将进一步淡化,指令性贷款、逃废债务等行为将大为减少。在金融机构独立性增强的同时,作为政府组成部分的审计机关,要促进其“独立运行”,必须进一步强化“独立审计”。二是审计所依据的法规必将作出较大修改。从情况看,审计依据的有关规范金融机构和金融运行的法律法规,有的不符合国际通行做法,例如《贸易银行法》是按照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模式设立的,没有考虑改革发展的需要;有的与WTO规则和我国加进WTO的承诺不一致,如对外资金融机构治理的规定;有的与形势发展和市场经济建设的要求不相吻合,如规定的业务范围狭窄且多是传统业务,创新业务很少。所以,我们必须在过渡期内逐步废止和修订不符合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在这个过渡时期,我们依据什么标准实施审计?如何正确灵活运用新的法规实施审计?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题目。三是审计行为将进一步规范。按照WTO的规则,政府的行政行为必须同一规范。作为政府职能部分的审计机关实施审计监视的过程包括审计计划、审计方案、审计取证、报告用语以及审计采取的措施等都必须同一、规范。 再次是信息革命和金融创新必然对金融审计提出新的挑战。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商务、电子银行、网上结算等大量兴起,各种交易活动瞬间完成。同时,金融创新日新月异,新的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层出不穷,固然我国目前金融创新业务不如市场经济发达国家,但发展也很迅速。在这种形势下,对金融审计的模式、重点、环节、技术、手段等,必将提出更高的要求和严重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