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非财务信息 进步审计功效(3)
2017-06-29 01:02
导读:3.2 直接法 直接法主要是对有关场所和职员的调查、询问。包括对经营场所,生产场所,仓库等地的现场调查以及对高级治理职员、生产职员、库管员、统
3.2 直接法
直接法主要是对有关场所和职员的调查、询问。包括对经营场所,生产场所,仓库等地的现场调查以及对高级治理职员、生产职员、库管员、统计员、业务员、律师的询问。
现场调查和询问是获取非财务信息的重要手段,企业内部的生产记录和制度是比报表更可信的资料,我们在现场调查和询问中应该始终坚持谨慎的态度,不能人云亦云,要带着疑问往。如在某着名饮料企业申报上市过程中,审计专家一开始并没有审查会计资料,而是首先到生产车间调查,发现资料中的某种产品根本就没有开工生产,从而怀疑该公司上报资料可能有题目,进而对整个资料产生怀疑,顺藤摸瓜,结果查出题目,上市资格取消。又如黎明股份公司的造假,主要通过虚开发票、虚构交易来制造虚假会计利润,从财务信息角度来看,它的程序是完整的,记录也是完备的,审计职员很难从报表和凭证上查出它的题目,但经过现场的调查和询问就能够很快发现题目,由于虚构假的财务信息轻易,虚构假的非财务信息就不太可能了。
在我国的审计实践中,大多数事务所还停留在账项审计阶段,对企业内部控制的评价基本上是走过场,是为了评价而评价,更不要说风险基础审计了。我们不应该苛求他们,究竟要把握风险基础审计需要审计职员非常全面的素质,而在我国,民间审计只是一个看起来很美的行业,职员活动频繁,优秀人才大量流失,要全面推广风险基础审计还存在一定的困难,所以了解企业的风险点,评估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实现在风险评估基础上的账项基础审计或制度基础审计是我们现实的选择。这就要求独立审计职员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更关注被审计企业的非财务信息,广泛收集外部的信息,认真调查企业的内部情况,了解企业的外部和内部环境,进步审计的功效。
内容来自www.nseac.com
1 徐政旦,谢荣等.审计前沿[M].上海:
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
2 胡春元.风险基础审计[M].大连:
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
3 张陈景,晓顺敏.倍受瞩目的非财务信息[J].农业会计,1998(8)
4 孙彦民,王彦文.非财务信息不可忽视[J].中州审计,2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