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的思考(2)
2017-06-30 01:00
导读:(二)环境上的缺失。一是体制上的遗憾。审计盲点在增加、审计盲区在扩大、基层审计机关审计面越来越窄。很明显,国税是预算执行中十分重要部门,
(二)环境上的缺失。一是体制上的遗憾。审计盲点在增加、审计盲区在扩大、基层审计机关审计面越来越窄。很明显,国税是预算执行中十分重要部门,国税部门征收的税收收入是地方预算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新的税收法规政策出台调整后,国税部门征收的收入占地方预算收入比重越来越大,而根据现行审计体制,地方审计机关不能对国税部门税收征管情况进行审计,本级预算收入执行审计存在严重缺陷;加之随着
行政管理体制变化,如工商、技监等职能部门上划越来越多,审计体制管理又一成不变,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对象逐步减少。因而,地方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是不完整的审计。二是法律法规上的矛盾。修订后的《审计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与《预算法》不配套。很明显,预算执行的主体法是《预算法》,《预算法》早于《审计法》颁布执行,至今执行已经12年,仍未根据我国经济
政治的发展进行修订,使得预算执行透明度不高等问题难以依法监督到位,难以依法问责。三是审计标准上的困惑。预算执行审计标准主要是《预算法》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的预算,由于《预算法》中的某些主要概念如预算调整等不尽科学,但仍起法律作用,很明显不适应用来监督预算执行;加之现行人大批复的年初预算还比较粗放,综合预算只是理论上、程序上可行,财政部门预留支出仍比较大,上级返还、补助款等转移支付资金的不确定性,造成预算执行随意性增大,也使得审计标准很模糊,难以科学、准确地把握,从而也难以实施监督。四是问效问责机制上的缺乏。审计基本职责是查实问题、揭露问题、不能直接问责。审计查出问题并提出建议后,目前缺乏一套职能部门联动督促整改、跟踪问效问责机制,使审计效果不明显。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三)审计自身的缺陷。一是审计资源整合不够。预算执行审计全局“一盘棋”思路贯彻不彻底,业务部门单独作战、特别是各自作战,形成块块审计,最后的审计报告也只能是内容拼凑,与主体有联系但不紧密。二是审计深度不够。审计机关人少事多,特别是一线审计人员少,而参与预算执行审计人员则更少,由于预算执行审计时间紧,内容多、任务很重,不可避免影响预算执行审计的深度。三是审计特色不突出。目前审计大多停留在预算执行真实性、合法性上,对财政支出效益性审计不够,没有对财政支出资金效益跟踪问效,也使得审计无特色、无亮点。四是审计报告质量不高。审计报告平淡,以数字说数字、就事项论事项,缺乏综合分析,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无法采纳和运用。五是审计适应能力不强。部分审计人员缺乏对国家财政政策、税收政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的学习,知之甚少,因而对财政管理中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比较惘然,不知所措,造成审计内容、审计重点、审计方式、审计方法得不到相应调整,审计效果也很差。
三、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必须不断创新,应有所变 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一方面推动了预算管理的改革,另一方面也应顺应预算改革的要求,结合公共财政逐步建立和完善的实际,进一步拓展思路、转变观念、不断创新。
(一)切实履行职能,突出审计重点性。继续坚持全面审计,凡是与预算执行有关的部门、单位和使用财政资金的项目都是审计对象,突出抓好:一是重点审计对象。把组织预算执行的财税部门始终摆在审计的首要地位,加大教育、社会保障、民政、水利、城建等重点部门、重点资金的审计,加大财政投资项目、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救济救助、收费罚款等热点、难点事项的审计,加大群众信访举报、人大、政府交办等事项的审计。二是重点审计内容。围绕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特点,在全面摸清预算执行情况的基础上,重点审计预算编制的科学合理性,预算调整项目,预算执行偏差大、影响年度预算平衡的项目,涉及财政体制变动和税收管理体制的项目,年度财政预留支出项目,预算项目中数额大且未细化的项目,列收列支项目,非税收入管理,政府负债和预算管理改革中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执行等情况。三是重点整改内容。重点关注上年度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审计提出加强管理的意见的采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