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审计员制度的思考(3)
2017-08-04 04:44
导读:三、关于建立审计员制度的补充说明 目前审计工作实行的是行政首长负责制,而建议建立审计员制度,意旨在于提倡实行审计员负责制。笔者认为: 第一
三、关于建立审计员制度的补充说明 目前审计工作实行的是行政首长负责制,而建议建立审计员制度,意旨在于提倡实行审计员负责制。笔者认为: 第一,审计工作同其他国家行政部门的工作相比,表现为一种极强的专业特征。它是在履行《宪法》所赋予的神圣职权,是通过一定技术知识的运用,检验和督查一定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法和效益性。因此,审计工作制度应具有自己的特色,并有别于其他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首长负责制。现行审计工作中实行的行政首长负责制,混淆了审计工作与行政工作之间的区别,难以充分体现审计工作的本质。 第二,本文所指的审计员工作制度,只适用于办理审计业务,并不适用于审计机关的日常
行政管理。 第三,审计员制度更加强调和加强了审计的独立性,审计的独立性不但体现在审计的宏观层面上,也同样反映在审计内部的工作制度中。审计员制度打破行政首长负责制,使审计工作的管理和运行均处于有序的规范状态。在法定职权的框架内,审计员得以充分行使职权,而非依行政命令。在审计小组内的各审计人员按照自己的岗位,依法认真履行职责。从审计独立性的微观层面杜绝在行政首长负责制中所表现的行政干预,真正做到依法审计和客观公正。 综上所述,积极探讨行之有效的审计员制度对于加强审计质量控制,防止审计风险具有重要意义。笔者认为,在审计工作制度的安排上,应从审计的本质出发,从发展和大视野的角度去审视,唯此才能适应审计的发展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审计的制度安排,才能使审计真正在国家的政治经济建设中充满生机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