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审计独立性影响因素及对策(2)
2017-08-06 04:04
导读:影响审计职员独立性的因素 过分夸大保密性就会影响审计职员的独立性 对客户资料的保密是审计职员应遵循的职业道德,但假如客户参与非法活动时,审
影响审计职员独立性的因素 过分夸大保密性就会影响审计职员的独立性 对客户资料的保密是审计职员应遵循的职业道德,但假如客户参与非法活动时,审计职员对法院的传唤保持沉默,则有违独立性。所以在进行审计时,独立性与保密性发生冲突时,应以独立性为主。
与委托人存在财务利益关系会影响审计职员的独立性 独立性原则的要旨是使注册会计师免于利益冲突,奠定正直与客观的执业基础。当注册会计师在客户中拥有直接经济利益时,独立性将受到损害。而存在间接的财务利益时,则要视具体事项分析对独立性的影响程度。 直接财务利益主要表现为:持有委托人公司的股票、向公司借款、与其有业务关系。审计职员的配偶、未独立子女或与其共同生活并由其供养的支属所拥有的财务利益或贸易地位。注册会计师应当在执业前尽早处理股权,否则,注册会计师应拒尽对该公司的报告任务。 间接经济利益是指注册会计师与客户之间具有密切的但非直接的财务利益关系,可分为三种情况:一是注册会计师系财产委托人,或遗嘱执行人、治理人,而该信托在客户公司中拥有经济利益;二是注册会计师在客户公司或合资企业中拥有经济利益;三是注册会计师在某一非客户公司中拥有经济利益,而该非客户公司与客户公司之间有投资关系。国际会计师联合会《职业会计师道德准则》针对第一种情况指出,假如单一从业者或从业的合伙人、或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是该信托的受托治理人,并且该信托持有的股权相对于公司所发行的股权或该信托的总资产比例是重大的,则不能接受对该公司的报告任务;对于充当遗嘱执行人或治理人的情况,适用同样的规则。对于第二种情况,国际会计师联合会也以为会影响独立性,因而应加以禁止。对于第三种情况,当非客户接受客户投资者的投资是重大的,则注册会计师在非客户公司之间任何直接或重大间接经济利益,将被视为损害了注册会计师对客户方面的独立性;同样,当客户接受非客户投资是重大的,注册会计师在非客户投资者中有直接或重大间接经济利益,将被视为损害独立性。国际会计师联合会最后夸大,注册会计师应独立于客户公司及其所有的母公司、子公司以及联营、合营企业。
对审计机构和职员的独立性共同造成的因素 采取或有收费的 或有收费是指审计职员的工作报酬,不是按其投进的工作时数而定,而是根据客户使用审计报告后带来的利益而定。 或有收费会诱发审计职员放弃独立和客观公正的态度,出具不恰当的审计报告,以收取更多的用度。这种方式在早期审计中盛行,但严重损害审计职员的声誉,在20世纪20年代就取消了。
委托人的构成 委托人的构成有以下几种:股东大会、董事会、治理当局。注册师审计从上夸大双向独立,但实际上被审计人又是委托人的情况却大量存在。这样,治理当局则会对审计职员施加压力,难以保持审计独立性。我国证券市场仍处于初期阶段,投机成分很大,缺乏对高独立性审计服务的需求。新股发行和定价方式使一级市场的证券需求远远大于供给,从而吸引了大量资金,使得本应关心上市公司财务信息质量的公众的股东无暇关心是谁审计了该公司。因而上市公司并无聘请“独立性高”的事务所的压力。不仅如此,为了达到各种利润操纵的目的,他们反而需要“独立性低”的审计服务。 这种需求的大量存在严重影响着审计独立机制的实施。
开展同业复查,强制轮换岗位 针对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多头监管和行政分割会计市场的现状,应该实行有效的行业自律机制。由于中注协和省注协仍具有较强的政府管制色彩,加之所管辖范围广,数目大,无法使事务所进行有效的自约、自律。因此,各地事务所可在各级注协的领导下,建立以各地域范围内有关事务所的主任会计师为主体的行业自律组织。同时,可以鉴戒国外的同业互查制度,开展同业复查,实行对事务所执业职员定期强制性检查,当同一个会计师事务所年复一年审计同一个客户时,注册会计师们就很可能和客户的治理当局建立起一种“***”的关系,有可能会损害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对审计职员的强制轮换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可进步注册会计师执业时的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