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责任中心的内审部门绩效考评方法设计(3)
2017-08-10 06:53
导读:(二)引入POP点 1.显性业绩角度。内审人员创造的显性业绩是他们在具体的某项审计事项中通过审计证据的收集以及审计工作的开展中及时指正所避免或减
(二)引入POP点
1.显性业绩角度。内审人员创造的显性业绩是他们在具体的某项审计事项中通过审计证据的收集以及审计工作的开展中及时指正所避免或减少的损失。而内审岗位的风险控制和管理监控工作应为隐性收益归属于内审部门的绩效考评指标中,不作为考核内部审计人员的指标。
此外,内审人员作为团队里的个体,应当在做好自身工作的同时注重部门内部的协同作用,这样才有利于内审部门作用得以完全发挥。与此同时,内部审计人员在做好检查监督工作的同时还应当做好审计沟通工作,争取到上层领导以及其他各个部门的支持和配合。
考核指标可以为:自身岗位贡献程度(即个人显性业绩与内审部门总体显性业绩之比),成功协调和合作的次数(内部人员之间以及部门外部人员之间)。
2.职责贡献角度。需要熟悉组织所在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市场情况,组织的内部文化、经营理念以及人事制度,企业的管理层结构的现状以及发展趋势,以便改善组织内部审计结构和模式。同时,内审人员还应当关注的组织内部控制水平以及外部环境对组织的监督力度等。
内部审计人员还应当对组织内部控制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的评价,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适当措施去纠正和完备;并协助上级指令的贯彻与执行,关注管理人员职责是否分离得当,授权的划分是否合理等;内部审计人员还应当重视财务报表相关的信息是否合规;此外,还应当帮助员工了解他们在内部控制体系中的职责以及如何向相关部门报告例外情况。
评价指标:政策法规的掌握程度(通过定期测试),内审目标是否清晰,审计事项是否符合审计目标,内审任务的完成效率。
(转载自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
3.绩效支撑角度。第一个指标是衡量内部审计人员的忠诚度。而员工对组织忠诚度不仅来自于组织的激励和保障政策,也来自于组织文化以及组织的工作环境,而只有彻底融入企业,时刻站在组织的角度才能使得自身的工作目标与组织的长期目标一致。这也符合BSC循环发展的观点。第二个指标是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化程度,职业化程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内审人员的胜任能力和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也使内部审计提高组织的价值的能力得到了保证。
4.内部审计人员在岗发展角度。随着
经济工作复杂程度的增加,审计成为了一门复合型学科,因此内审人员应保持与时俱进的学习态度不断完善有关会计、法律、计算机等多方面的知识。此外,还应建立客观的组织忠诚度,即既要约束自身行为,也要对组织的各类行为进行监督,避免在内审工作中掺杂入情感因素。
概括地说,即保持良好的组织忠诚度,还必须具备与时俱进的学习势头,充分关注时势和行业发展的趋势,并利用组织提供的培训机会提升自身能力。
评价指标可以包括:参与培训的次数,新获得的职业认证、新通过的各种资格考试。此外,内审人员的在岗发展程度直接决定绩效支撑和职责贡献。
参考文献:
1.姜定维,蔡巍.“平衡计分”保证发展[M].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2.王华,梁志强.内部审计部门:成本中心抑或利润中心?[J].上海立信
会计学院学报,2007
3.柳秋红,林翰.基于平衡计分卡的内部审计绩效评估研究[J].财会通讯,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