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班斯法案对我国注师行业监管的借鉴(2)
2017-08-11 02:03
导读:由监管委员会制订审计准则 美国的审计准则原来是由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制订,“安然”事件之后,为了避免审计准则过多偏向保护注册会计师,提
由监管委员会制订审计准则 美国的审计准则原来是由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制订,“安然”事件之后,为了避免审计准则过多偏向保护注册会计师,提高公众对注册会计师的公信力,《萨班斯法案》提出,由会计监管委员会制订或采纳有关组织制订的审计准则及相关规则。
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外部部署 美国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管,原来主要依靠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的同业互查进行,鉴于安达信等会计师事务所在“安然”事件中的责任以及行业自律制度存在的缺陷,《萨班斯法案》授权会计监管委员会对负责公共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直接进行检查的权利,并可采取制裁措施。具体规定是:对有100个以上公共公司客户的会计师事务所,每年检查一次;对不超过 100个客户的,每三年检查一次。处罚措施包括处以1500万元以下罚款、永久取消注册资格等。
提高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 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对同一公共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同时,不能提供咨询服务;审计合伙人不能连续 5年对同一公共公司的审计报告签字或复核,全面实施签字注册会计师每5年强制轮换制度,以帮助人们重建对美国资本市场的信心。
各国行政监管的做法 由于注册会计师提供的鉴证服务直接关系到市场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除美国以外的其他许多国家和地区部在相关的中明确了政府部门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行政监管。 1.《英国公司法》规定:由贸工大臣授予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批准国外会计师事务所在英国执业人员的执业资格。 2.《法国注册会计师法》规定:由财政部长授予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财政部实施对注册会计师的监督。 3.《德国审计师行业管理法》规定:各州最高权力机关颁布资格证书(或取消等)、各州最高权力机关认可审计事务所、联邦经济部对协会实施监督。 4.《日本公认会计师法》规定,由厅(原来为大藏省,2000年政府机构改革后划转到金融厅)负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的认定、颁布、执业质量监督并文施行政处罚。 5.《意大利注册会计师法》规定:注册会计师执业须到司法部注册、协会
规章制度要经司法部批准, 6.《荷兰注册会计师法》规定:在协会外部设立注册会计师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注册会计师,由经济事务部部长决定委员会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