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制度的信誉基础(3)
2017-08-14 05:17
导读:五、审计信誉与事务所的组织形式 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主要有下面三种:"有限责任制、合伙制、有限责任合伙制。会计事务所的有限责任制,是指两
五、审计信誉与事务所的组织形式
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主要有下面三种:"有限责任制、合伙制、有限责任合伙制。会计事务所的有限责任制,是指两位或两位以上的注册会计师组成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所有财产为限承担责任。在有限责任制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与事务所承担的责任十分有限,所以注册会计师不讲信誉的本钱很低。我国现在90%以上的会计事务所采取了这一方式,从而导致作假可能性的大大增加。
根据会计学的定义,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制,是指由两位或两位以上的注册会计师组成的合伙组织,合伙人以各自的财产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合伙制无穷连带责任的威慑力,使得事务所有强大的动力往讲信誉,一旦某个合伙人有不讲信誉的行为,都可能对其他合伙人造成威胁,因此会首先在事务所内部遭到强烈的排斥;同时由于合伙制的无穷连带责任,因审计报告失实而受损的投资者可以要求民事赔偿,这就构成了监视事务所的外部威慑气力。在这种情况下是注册会计师不得不讲信誉。有限责任合伙制,是指事务所以全额资产负有限责任,合伙人对个人执业行为承担无穷责任,合伙人之间不承担连带责任。在有限合伙制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对自己的执业行为要很讲信誉,一旦违反就会使自己承担无穷责任。它与无穷合伙制的区别在于,合伙人个人的执业行为虽使合伙企业承担了有限责任,但不会使其他合伙人由于一个合伙人的作假行为而负无穷责任。到1995年底,当时的六大国际会计公司在美国的执业机构全部转而实行了有限责任合伙制。
我们可以看一下中天勤作假后的本钱与安达信作假后情况的比较就可以发现有限责任制与合伙制之间的区别。在美国的安然事件中,美国审计治理部分并未以行政手段将安达信从市场上一脚踢出,而是启动司法程序进行调查,一旦有了确凿证据,就要它对投资者的损失进行赔偿,假如其财务能力不足以支付赔偿金,那就破产好了,以市场机制将它开除;假如它出得起赔偿金,当然可以答应它在市场上继续生存,这一切都应当由法律来决定。对于安然投资人可以通过司法程序向安达信索赔。而中国的会计事务所造假事件,我们就以最近的中天勤与银广厦这一案例为例。对于中天勤的处罚,财政部只是吊销了因"银广夏造假"事件而臭名远扬的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两名签字注册会计师仅仅受到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中天勤的执照吊销后,原有的注册会计师改换事务所之后能够依然能够继续他们的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由于其是有限责任的会计事务所,对银广夏案的受害者来说,有限责任制的中天勤能承担的赔偿责任是非常有限的,由于事务所的家当早已不复存在。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 ) 审计的信誉与事务所的形式有密切的关系。合伙制的会计事务所作假的本钱最高,最讲信誉。有限合伙的会计事务所作假的本钱对作假者的本钱高,从而执业者也讲信誉。但其他合伙人只负有限责任,保护了他们的正当权力,实现在国外采取最多的方式。而有限责任公司作假承担的责任十分有限,所以最不讲信誉。
六、审计制度的基础与信誉基础
审计制度是建立在法律与信誉的双重基础上的,两者是密不可分的。假如审计制度没有法律作保障,而单凭注册会计师的信誉来执行,那结果是可想而知。反之,在一个大家都不讲信誉的,法院的判决得不到很好的执行,那么审计制度法律基础起的作用也将是十分有限的。审计制度的法律基础与信誉基础即有替换的一面,也有互补的一面。就其替换信而言,假如注册会计师更讲信誉,审计后的报表可信度越高,那么审计制度法律规定就越不需要。相反,假如审计制度法律基础越健全,作假的可能性就越小,信誉起的作用就小。就其互补性而言,审计制度法律基础越健全,处罚越严厉,注册会计师可进行操纵的空间就越小,作假的本钱就越高,注册会计师就会更讲信誉。同时人和审计制度的法律规定都是不健全的,一些会计事项的审计即使遵守了审计制度,但还是要有注册会计师的以信誉作保证,做出公允的报告。只有在一个讲信誉的环境中,审计制度法律基础才能真正的起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