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内部审计职能定位转型探讨(3)
2017-08-18 06:45
导读:(3)对独立性、客观性更审慎的把握。人民银行内部审计工作实现向现代审计模式转变的重要切入点是由合规性审计为主向全面融入组织管理的绩效和风
(3)对独立性、客观性更审慎的把握。人民银行内部审计工作实现向现代审计模式转变的重要切入点是由合规性审计为主向全面融入组织管理的绩效和风险管理审计转变,这一转变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可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这种担忧既来源于新型审计活动自身,也来源于行领导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理解和赋予的任务。在新审计类型方面,绩效审计和风险导向审计不再通过将实际情况与规章制度对比来得出审计结论,而是通过独立、客观地专业判断来评价和改进组织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适当性和效果,于是,在向领导层报告和建议的过程中,前者主要围绕着改正违规问题提出建议,最多是提示如何做才合规,而绩效和风险导向审计中,审计建议可能会就提高工作绩效和有效控制风险提出管理建议或者工作措施,这些可能会涉及对组织治理行为的具体指导,进而影响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行领导在充分利用内部审计工作专业性判断的同时,往往会对内审部门产生更多的期望,赋予更多的任务。他们希望内部审计师不仅人民银行治理中履行各种确认职能,而且还应该成为各种风险治理、内部控制的顾问和推动者,甚至希望内审部门直接介入组织运营的控制行为或者设计运营程序。尽管在保持审计工作独立性、客观性与内部审计积极参与人民银行组织治理间保持平衡是困难的,但是仍然有一些原则可以遵循:首先,无论是内审人员还是单位里其他成员,都应该明白“审计建议是一种忠告,而不是强制执行性的当然审计人员也不对采纳审计建议后所出现的后果负责” 这是避免审计建议影响审计人员客观性的前提。其次,审计人员不应当参与人民银行业务运行的直接控制,也不应该参与内部控制程序和制度体系的设计工作,更不应该参与业务工作或承担运营职责。再次,如果内审工作人员被指示参加运营工作,或者参与业务运行控制活动等不利于审计工作客观性的工作,在对以上业务工作进行审计时相应审计人员应该回避。最后,开展的非审计工作时,内审工作人员和单位里其他成员都应该明白,他不是以审计人员的身份发挥作用,并且可能有损于客观性的非审计工作应该得到全面披露。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参考文献
[1]@格拉姆林(美).拉姆蒂著.王光远等译.内部审计思想[M].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6.
[2]@石贵泉,王凡林著.现代内部审计——理论与实务[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