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招投标的审计学思考(2)
2017-08-21 01:35
导读:2.投标单位为了能中标而赚取利润,会用尽各种手段达到自己的目的。有的投标单位为了使自己“合法中标”,就私下串通几个投标单位为其“陪标”,或
2.投标单位为了能中标而赚取利润,会用尽各种手段达到自己的目的。有的投标单位为了使自己“合法中标”,就私下串通几个投标单位为其“陪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方之间“陪标”。这些陪标单位要么将标书制作的很粗糙、要么根本就不按照招标书的要求进行编写、要么就是连投标资质都达不到等等情况。自然地,这些投标单位很随意地就被淘汰。
3.同时,招标代理机构为实现招标单位的愿望,投其所好,也会被招标单位牵着鼻子走;项目监理单位为了经济利益,并没有真正发挥监理的作用。
(三)投标单位恶性竞争,影响了项目招投标本应该带来的效益。在我国建筑市场上,各种各样的施工队伍很多,为了承揽工程,就不惜血本压价,搞恶性竞争、无序竞争,最终失去了招投标本来的客观公正、保证工程质量、提高经济效益的目标。因为:其一,在既定的施工技术水平和施工管理条件下,既要压低报价,又要有利可图,施工单位常常会在施工时偷工减料,导致工程质量下降,出现“豆腐渣”工程;其二,中标价压低,施工单位常常会在施工过程中以各种理由要求建设单位追加资金、或者将施工期延长(特别是对一些工期比较紧、建设方急需要用),最后决算时工程价严重超标,失去了招投标本身能提高经济效益的作用。
三、对招投标实施审计的内容
(一)开展项目招投标的经济腐败审计。项目招投标的经济腐败审计是以防治招投标过程中经济腐败为目标,强调查处与防范相结合,并以防范为主,采用腐败风险导向审计模式,即以具有审计价值(发生贪污腐败可能性较高)的疑点线索为起点,确立审计重点,安排特种审计查证,实施以审计机关为主,纪检监察、检察等其他监督部门全程紧密配合协作的审计查处,并适时进行内部控制分析评价,提出完善内控机制建议。
(科教范文网http://fw.ΝsΕΑc.com编辑) (二)开展项目招投标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招投标经济责任审计包括:招标方应负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投标方应负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招标代理机构应负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评标委员应负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根据《招投标法》规定,审计机关可以采取相应的处理和处罚措施。
(三)开展项目招投标的效益审计。招投标是由供求关系、价格体系、竞争机制等综合因素所决定的交易方式,它具有一般商品交换的基本特征,但也具有不同于一般商品交易的特点,即招投标是一种较为成熟的、高级的、规范化的和综合性的交易方式。招投标的最终目标是追求项目投资综合效益的最大化,追求项目投资多目标条件下的综合效益最大化,不是简单地追求最低价的商品和服务。如此一来,对招投标的审计就需要重视招投标的效益目标,即不仅要审计招投标过程的合法性、合规性,也要审计招投标结果的效益性。
四、对招投标应实施全程审计
现在某些项目或某些部门的招投标仅让审计部门参与其中的某一两个环节(一般为开标环节),而对前期工作,比如:招标文书如何确定的,投标队伍怎样筛选入围的,开标之后最终结果是怎样的,正式合同条款与前期招标文件是否一致等等,无一清楚。要杜绝以上现象,必须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同步审计监督,使招投标中的每一个环节,都置于审计部门的监督之下。因此,对项目的招投标审计,应根据项目的不同特点,对招投标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以及内容有所侧重,重点应放在招标、开标、评标和定标四个环节。 (一)事前监督。在进行项目招投标前,审计人员应对招投标准备情况进行详细调查,认真听取招标单位对招标范围、方式和发包方式的解释,审核招标文件与招标通知书的一致性以及标底的编制过程、编制质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等。
大学排名 1.招标条件的合法性、合规性审计。招标条件的合法性、合规性审计包括:(1)审查项目是否经有关部门批准和列入国家投资计划,是否经过可行性研究;(2)是否具备完整的设计文件和工程概算,投资概算是否准确、有无缺口,设计标准有无超过规定;(3)审查项目总投资是否落实,项目资金来源是否正当,项目资金是否按投资计划及时拨付到位;(4)审查工程项目招标前施工场地的征用 、拆迁、“三通一平”、现场交通、供水、供电等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5)审查项目招标工作机构设置是否完备,内控制度是否严密,组织形式是否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