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审计法律责任的确定与免除(4)
2017-08-24 01:08
导读:2、与责任人精神的关系不同。补偿责任主要通过赔偿、返还(退赔)、恢复(修复)、抑止、精神慰藉等手段来实现,一般不涉及责任人的精神。固然客
2、与责任人精神的关系不同。补偿责任主要通过赔偿、返还(退赔)、恢复(修复)、抑止、精神慰藉等手段来实现,一般不涉及责任人的精神。固然客观上会给责任人带来精神压力,但这不是补偿的目的。制裁责任是指国家使用强制手段对责任人的人身(本身涉及精神)、财产利益所施加的痛苦和损失(法律在主观上有意识地要造成责任人精神上的痛苦)。这是制裁与预防双重目的实现的基础和条件。
3、成立基础不同。补偿与制裁的成立,固然都是以客观行为为条件,但补偿责任成立的基础是以客观损害后果为主,至于主观过错的恶性程度是次要的。民事法律责任对客观损失关心的程度要超过对主观恶性的关心程度。制裁责任认定的基础主要是主观过错,固然也考虑客观损害,但考虑的目的是为确定恶性程度。
4、评价标准的道德差异。补偿责任的评价标准以事实评价为主,道德因素较少参与。如大多数因损害他人财产引起的赔偿,在承担责任时基本上不考虑道德因素。制裁责任的评价标准就带有浓厚的道德评价色彩。假如没有道德因素渗透其中,“惩罚”这一法律现象就会失往其赖以生存的基础。因此,法律与道德的共性、渗透与交叉关系大体上可以从制裁与道义的相互关系中得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