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深华源年报风波看证券市场审计公正性(2)
2017-08-24 01:09
导读:三、会计师不公正执业的根深——审计关系失衡 公司治理结构不公道和由此产生的审计关系失衡是证券审计市场不公正的根源。来自于发起人或控股股东
三、会计师不公正执业的根深——审计关系失衡 公司治理结构不公道和由此产生的审计关系失衡是证券审计市场不公正的根源。来自于发起人或控股股东的经营者事实上集公司决策权、治理权、监视权于一身,股东大会形同虚设(大股东“一言堂”),经营者由被审计人变成了审计委托人,并决定着审计人的聘用、续聘、收费等事项,完全成了会计师事务所的“衣食父母”。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交易”的契约中明显处于被动地位。从上看,在现行审计关系格式和现行注册会计师执业监管与制裁机制下,他们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将就上市公司,甚至与上市公司共谋几乎成了一种理性选择。由于,共谋受到查处和责令赔偿损失的概率很小,得到的收益一般远大于所承担的风险;而坚持独立客观的态度带来的未来收益,则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一、华鹏所为深华源2000年推出具保存意见审计报告是否恰当 今年ST深华源在年报上着实折腾了一番。2001年2月15日、2月21日、2月27日ST深华源连续发布预亏公告,称公司2000年经营状况无改善,主营业务萎缩,并且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准则,债务重组收益不能计为利润,预计公司2000年将继续亏损。 但是,4月10日ST深华源忽然来了个180度的大转弯,发布公告称,公司2001年2月28日召开股东大会后,重组的各项工作正在进行之中。通过转让资产,剥离了大量不良资产和沉淀资产,有效改变了原资产运营低下、投资分散、财务用度过大的状况,经会计师事务所初步审计,预计2000年不亏损。由于这个弯转得过急过大,投资者不禁疑窦丛生。紧接着,公司又公布年报公布延期。 预亏、预盈、延期闹了个够,4月24日,公司年报千呼万唤始出来,一切全明白了,往年底进驻ST深华源的深圳市沙河实业(团体)有限公司曾于2000年11月10日与ST深华源的债权人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签署协议,由沙河团体的下属子公司深圳市沙河联发公司承接ST深华源欠付深圳国投的贷款本金3500万元及利息1058万元,合计债务总额4558万元。2000年12月24日,沙河联发又与ST深华源签署协议,宽免了ST深华源欠付按河联发的该项债务,由此形成ST深华源的债务重组收益4558万元,公司将其计进了营业外收进。从而增加当年利润4558万元,使得公司当年业绩一举“扭亏为盈”。2000年度深华源实现利润总额14193886.09元,其中净利润12154417.21元,每股收益0.14元。负责年报审计的深圳华鹏会计师事务所对该笔账务处理出具了保存意见。 该案在网站表露后,一种意见以为该审计报告的意见是没有题目的,另一种意见以为金额太大,应出具否定意见报告。会计师在本例中到底应出具什么样的报告呢? 根据《审计报告准则》的有关规定,当注册会计师认定被审计单位对会计报表的反映就整体而言是恰当的,但存在个别重要事项的处理或个别重要会计报表项目的编制不符合有关规定,或审计范围受到重要的局部限制,或个别重要会计处理的选用不符合一贯性原则,应发表保存意见;假如注册会计师以为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存在下述情况之一时,应当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1、以为被审计单位严重违反《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被审计单位拒尽进行调整。2、确信整个会计报表存在严重错报和歪曲以致根本不能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公允反映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而被审计单位拒尽进行调整。 严重违反是指金额非常重大而又广泛会计报表总体上的公允性,使用者假如以总的会计报表为依据,将做出错误的决策。本例中,该笔涉及的4558万元的债务重组收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规定应计进“资本公积”,深华源治理当局基于“避免成为PT股”或“二级市场炒作”需要,蓄意违反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将其计进当期损益,变腐朽为神奇。该笔会计处理方法假如还称不上“严重违反”,则很难再找出“严重违反”的例子。此笔交易不但金额大,而且性质严重,故笔者以为会计师应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而不是保存意见。很多会计师以保存意见代替否定意见,以讨好客户,又以此规避审计风险,这实在违反了职业操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