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财务收支审计中舞弊的防范与检查(2)
2017-08-28 01:06
导读:2、审核企业是否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和内控制度。检查境外企业是否按照所在地的特点和国内主管部门以及母公司的要求,制订各项规章制度,是否有健全
2、审核企业是否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和内控制度。检查境外企业是否按照所在地的特点和国内主管部门以及母公司的要求,制订各项规章制度,是否有健全的内部监控办法,财务主管和出纳是否由国内派出人员担任,境外企业的一切财务往来和现金收支是否全部实行“联审”、“联签”制度,是否按要求定期向国内母公司或主管部门、财政和审计部门报送报表。
3、清产核资,摸清家底。由于境外企业财务管理一直没有纳入国内投资主体的财务核算体系中,故境外国有资产的“家底”不明。因此,进点后要进行一系列清产核资:清点固定资产、盘点流动资产、清理债权债务、检查往来账的真实性,有无潜在的呆坏账与异常现象;境外企业在国内外的投资是否进行了可行性,效益如何,投资回报如何?以个人名义办理资本,房地产、物业、投资参股等注册登记的,是否按规定办理产权代表人的委托手续。
4、审核资金来源的正当性、完整性和风险性。境外企业的经营周转资金,主要是境外资产抵押或由国内企业担保向境外银行借款取得,风险几乎都由国内企业承担,境外企业普遍存在高负债经营,利息包袱重,债务风险高的现象,因此审计重点是:资金使用审批手续是否健全,用途是否合规,资金是否完整,有否滥用银行信用证透支额为第三者作商业结算贷款等等,以防止资金挪用和转移。
5、要特别关注资金往来款项。境外企业的资金除接受的投资和贷款外,一般还有国内企业贸易出口、境外企业再投资等产生的应收应付国内(外)企业的业务往来款、投资收益等,这些资金使境外企业的现金流量和往来账项增多,加大了资金调度使用的风险。所以,审计要对照合同区分核查资金的性质及其流向,了解资金的运动轨迹,特别要注意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运作,对大额往来款项要一一核实;有无利用往来账为境内企业保存外汇;有无潜在的呆账损失与异常现象。按照国家规定,境外企业不得挤占或挪用应汇回国内的贸易款项,以确保国内企业及时办理收汇和出口退税手续。所以,还要对境外企业在资金调度中是否有违反国家外汇管理政策的问题进行审计。
(转载自http://www.NSEAC.com中国科教评价网) 6、审核“工资差”的情况。由于境外企业的工资是比照驻外领事馆的工资制度和新华社香港、澳门分社外派人员的工资制度发放的,而企业是按照当地工资水平提取并列入当年费用的,这样提取与实际发放数之差形成“工资差”。这个差额日积月累,就有了一定数额,审计时应重点审核每年的社会工资收入、支出、结余、工资差分配和使用、上交主管部门情况,以及期末工资差分布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