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审计履约问题研究(3)
2017-08-31 02:39
导读:五、完善独立审计履约机制的建议 1、加大信誉资本价值收益 (1)要实现“信誉”资本化,即将信誉赋予市场价值,如果信誉可以为注册会计师带来更多
五、完善独立审计履约机制的建议 1、加大信誉资本价值收益 (1)要实现“信誉”资本化,即将信誉赋予市场价值,如果信誉可以为注册会计师带来更多的市场份额、更高的审计公费、更少的谈判成本、更少的管制限制、较低的法律风险等,那么信誉便具有了市场价值,对于注册会计师而言信誉就成为了一种资本。 (2)将信誉资本等级化(当然是在信誉已经资本化的前提下)并落实到注册会计师个人,进而根据执业注册会计师的不同信誉等级对审计服务实行等级收费,同时,在事务所内部配套实行等级利润分配机制等。这样的制度安排旨在激发注册会计师对信誉资本的偏好,从而更有积极性恪尽职守履约以积累“高价”的信誉资本。 2、加重信誉损失的惩罚力度 相关的监管部门应通过加大对违规的惩处力度来遏制虚假审计事件的发生,迫使注册会计师谨慎执业,从而提高行业诚信。同时,应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将责任落实到个人。 我们可以在审计市场中应用触发战略,一旦注册会计师的违约行为曝光,将受到整个审计市场的抵制,这就需要一种共识:理性人都不会选择聘请曾有违约记录的注册会计师;此外,若一次失信行为不仅使注册会计师在市场交易领域失去签约资格,同时在社区领域内亦失去了他人的尊重、赞赏等精神食粮,那么即使换取了超额的经济收益,亦会因精神上的空虚而无法获得真正的满足感。 在契约化社会中,履约是注册会计师的天职,履约是审计诚信的保障,也是独立审计质量保证的基础。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履约问题不只是一个审计专业问题,还涉及到经济制度、法律制度,乃至一个社会的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