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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企业产权改制中集体资产流失的成因及对策(3)

2017-08-31 03:06
导读:四、解决乡镇企业产权改制中的一些模糊熟悉 乡企改制是必要的,但改制不应该成为政府甩掉财政包袱的工具,既不应该是新经营者的免费午餐,更不应
 四、解决乡镇企业产权改制中的一些模糊熟悉  乡企改制是必要的,但改制不应该成为政府甩掉财政包袱的工具,既不应该是新经营者的免费午餐,更不应该是政府的免费午餐,而应该是造就新制度的过程。改制成功与否,关键要看能否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能否有利于当地的就业和社会稳定,能否有利于小城镇建设。改制不是人为地造就富翁,这一原则应该遵循。有些乡镇集体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存在着熟悉和做法上的偏差和错误,往往忽视了企业集体资产是属于所有权主体——全体农民的这样一个事实,把集体企业明售暗送,有的企业仅以集体投资的增值或折旧来简单地确定企业的资产净值,出现了很多的“一元钱企业”、“零资产企业”。这里固然有企业负债仍至资不抵债等原因,但更多地还是由于未评估或评估不准造成的。从改制的程序要求来看,对企业资产的净值必须有严格的评估,要按评估程序办,同时还要把企业的无形资产如品牌、商标、商誉、着名度等都在内。有些乡镇企业在转制前是以承包形式经营治理的,很多人包括社员和职工对这种承包的理解为上级把企业承包给了厂长、经理个人,除了我们的福利待遇外,增加的部分都是厂长、经理个人的。实在,这种承包只是集体资产经营治理的一种方式,承包是针对整个企业的,企业不但要对资产负有保值增值的责任,而且还要向上级经济组织按合同交纳承包金,企业增值部分仍然是集体的,不能以为除了职工工资待遇,除了原集体资产和上交的承包金外的资产都是厂长、经理的。这样熟悉是没有法律根据的。因此,要杜尽通过承包转制把集体资产堂而皇之的变成原厂长、经理个人的资产,进而使原企业承包人和转制后的所有人借转制之机把其拥有资产正当化。而那些把“企业一卖了之”、“一改了之”的甩包袱“转制”,根本上是侵占国家和集体资产的违法行为,与企业产权正当改制不能等同视之,相提并论。  五、切实加强对乡镇企业产权改制的检查监视  乡镇企业产权改制也是“摸着石头过河”,难免会出现这样那样的差错。因此,为维护乡镇集体资产的安全、完整,很有必要加强检查监视,对改制企业进行“回头看”,“回头审”,并采取有力措施,努力纠正存在的题目。固然企业已经转制,行政部分似乎“不便插手”,但是,对于企业违反财经纪律,侵占国家和集体资产的现象和行为不能轻易视之,“该出手时就出手”,做到有错必纠,有误必改。对侵占国家、集体资产和资产流失的现象和行为,不要以为企业已改制了,政府不能出尔反尔,不能“越位”、“越权”,进而麻痹不仁,袖手旁观。实在,这是一种政府不作为和少作为的行为,不仅是治理上的缺位,而且也是对法律、法规的缺失,更是对应负责任的缺责,同时对社会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有百害而无一利。事实上,乡企产权制度改制后,政府固然不能平白无故地干预企业经营和生产活动,但并不是说可以放任不管,放任自流,对企业违法乱纪,侵占国家、集体资产的现象和行为,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不是不能管,而是有权管、有权查。这不仅是法律之必须,而且也是政府依法履行职责之所在,更是一种责任政府、勤政廉政政府的要求。某市审计部分根据群众反映强烈的乡镇转制企业侵占国家、集体资产的现象开展了专项审计,通过“回头看”、“回头算”收到一定成效,企业也对此监视心服口服。这固然是一种事后监视的措施,但也是一种发现题目,解决题目的“亡羊补牢”行之有效的办法。针对乡企产权改制存在的题目和集体资产流失的实际情况,各地不妨鉴戒,以此进一步规范产权改革,减少、挽回和避免国家、集体资产的有形和无形流失,确保国家和集体资产增值、保值。  不丢脸到,企业在转制过程中一些企业经营者出于小集体和个人的利益,一再夸大客观,千方百计压低企业资产,想方想法夸大企业负债,故意隐匿企业资产,因而对企业应收款左一个理由,右一个原因,“怎么也收不到”;对企业应付款左一个因素,右一个客观,“想赖赖不掉”,以此“浑水摸鱼”。一些社会中介机构和评估职员及有关主管部分出于种种原因,轻信企业或经营者的偏面和不实之词,未经有关部分核准同意,擅自将一些应收款项作为不良资产(呆帐)给予核销,将一些应付款(有的实际上已不需要支付),也虚列帐目,同意支付,从而减少国家和集体资产。企业转制以后,利益主体发生了质的变化,受利益驱动,有些企业和经营者以为“婆婆”现在再也管不着了,感到时机成熟,便迫不及待,挖空心思把原来“做手脚”的所谓“呆帐”变“活”,“积极”追讨应收款项。通过“努力”有的部分或全部收回了应收款项,有的以物资抵进应收款项;一些应付款或所谓的应付款不少根本用不上支付。而这些应收已收,应付未付的所谓企业“负债”原本就是国家和集体资产,转制“一转”、“摇身一变”竟然成了企业或经营者的“正当权益”。某审计部分在对几家并不“起眼”的转制企业进行“回头看”、“回头算”的审计过程中,发现这些企业和经营者已经收回应收款项(有的以物资抵进)和确实不需要应付款项竟高达311、26万元。据了解,这些企业和经营者仍在加大应收款追讨力度,“积极组织进库”,而不少“负债”纯属纸上谈兵,子虚乌有,如不加强检查监视这些国家和集体的资产又将堂而皇之占为己有。某市根据群众举报对所谓的几家“一分钱企业”进行审计,结果大相径庭,令人惊奇的是,最多的一家企业资产被低估300多万元,被检查的企业中根本不存在“一分钱企业”。检查还发现,某市有乡企4600余户,固定资产原值12.4亿元,三年中资产流失高达2.5亿元,如此“蒸发”,用不了多年集体资产还有几何?!因此说,对改制企业“回头看”、“回头算”是十分必要和必须的。  实践证实,对乡镇企业产权改制的主流要肯定,对存在的题目要及时加以解决。总之既不能因噎废食,中途而废,也不能无计可施,放任自流。对乡镇产权制度改革要不断探索,不断、不断完善,对改制过程中存在的集体资产流失等题目,要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实事求是,妥善解决,既保护经营者的正当权益,又保护人民群众的正当权益,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做到边改边纠,边纠边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促进乡镇产权制度改革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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