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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智能网业务 业务的网间互通 网间互通方式 被叫集中付费业务
1.引言
随着中国电信、联通、吉通等多个电信运营者的出现,我国电信市场的竞争局面逐步形成。多运营者的竞争使广大电信用户在价格方面、服务质量方面得益,但如果不能及时、科学地解决各运营者间智能网业务的互通问题,用户将只能在各运营者的网络范围内使用各自提供的智能网业务。智能网业务因业务本身性质的不同,要求应用的范围也不相同。如,大众呼叫、电子投票等业务,一般在本地范围或本省范围内开放,而记帐卡呼叫业务、被叫集中付费业务则在全国甚至国外范围内开放。对于象记帐卡呼叫等要求使用范围越广越好的业务来说,实现智能网业务的网间互通,即一个运营者开放的智能网业务,用户在其它运营者的网络中也可使用,对于业务的生存及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反之,则一方面满足不了用户在任何地方都可方便地使用业务的需要,另一方面局限于一定范围内开放的智能网业务,对用户也缺乏吸引力,不利于业务的推广。
2.实现智能网业务的网间互通的前提条件
智能网是一种可迅速、经济、灵活地提供新业务的网络体系,在智能网上开放补充业务,其优势不仅在于业务、用户数据的管理及业务逻辑的控制比较集中,而且还在于用户可在较大范围内使用业务,用户可在任何通过No.7信令网与用于开放智能网业务的业务控制点SCP相连的地方,使用智能网业务,正是这后一点优势为实现智能网业务的网间互通提供了技术基础。要实现智能网业务的网间互通,前提条件之一就是要实现网间信令功能的互通。此外,在网间互通的智能网业务中,业务呼叫的主叫与被叫分别位于两个不同的网络的情况将占较大比例,如果两个进行业务互通的网络彼此无话路相通,实现智能网的业务互通是不可能的,所以前提条件之二就是实现网间基本呼叫控制功能的互通。以下所有对于互通方式的讨论将建立在这两个前提之下,有关两网实现话路及信令网互通应遵循的原则,这里不做讨论,但假设它们是符合有关规定的,本文将只从技术的角度,对实现智能网业务网间互通的几种可能性进行探讨。
3. 实现智能网业务的网间互通的方式
网间互通是指由几个网络合作提供一项业务的处理过程,其中包括智能网与智能网的互通,智能网与非智能网的互通。国际电联曾在建议Q.1201中,将业务处理层次上的网间互通概括为两种情况:
(1)两个IN结构的网络合作提供一项智能网业务,如图1所示:
IN-SL IN业务逻辑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整理)
BCP 基本呼叫处理
GW 网关
图1 业务处理层次上的网间互通(IN与IN)
在图1中,GW1用于在两网间进行呼叫的接续,GW2用于接入其它网络中的业务逻辑,GW3用于在各不同网络保有的业务逻辑间进行通信。
(2)IN结构的网络与非IN结构的网络合作提供一项智能网业务,如图2所示:
IN-SL IN业务逻辑
BCP 基本呼叫处理
GW 网关
图2 业务处理层次上的网间互通(IN与非IN)
在图2中,GW4的功能是在IN结构的网络和非IN结构的网络之间接续呼叫,在两个网络的BCP之间提供互通.
综合上述两种情况,不考虑进行互通的两个网络的接入类型(PSTN、ISDN)及智能结构的等级(部分智能网、完全智能网、非智能网),并结合我国的智能网建设的实际情况,智能网业务的网间互通方式可归结为三种方式。
为了便于讨论,首先假定有如下一个需要进行IN业务互通的例子:
网络1由运营者甲管理,它利用业务控制点SCP1开放被叫集中付费业务,网络2由运营者乙管理,用户A和用户B是网络1的用户,用户C和用户D是网络2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