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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确定目标和范围
目标是行动的前提,没有目标或目标不明必然导致盲目行动,结果事倍而功半。所以确定搜藏范围和目标至关重要。关于地方文献的范围,近几年来不少同行作过许多有见地的论述:虽然各有主张,但基本上意见一致,只是范围大小有所不同。根据“省(自治区、市)图书馆工作条例”,结合本馆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看法:
搜集范围
(1)关于内容涉及本地区的文献:内容涉及本地区,不管是综合论著还是专著,兼论或涉及某一方面的著述,不论是历史上形成的还是现代形成的;不分文献的类型和载体形态,文种和出版地,均应搜集。
(2)关于本地区名人著作及其传记:凡古今原籍为本地区的社会活动家和各界在国内有一定影响的知名人士、以及原籍虽不在本地但曾经在本地区任职或居住多年并有相当影响的人物传记及其著作,包括政论、奏议,各体文学作品和其他学科的专著、论文等均应搜集。改编、缩写、翻译、编辑他人的著作不收。
(3)关于本地区出版物:凡本地区刻印、出版的书刊,不论其内容是否具有地方性,均列为补充范围。用外地纸型重印或翻印外地版本,以及影印外国出版的书刊不收。
具体目标
① 图书:凡县以上地方志、全省总志、专志和包括省情的全国、东北地区的史志及有关地方史料和反映现实的地方文献,应尽全搜集。其中汉文应达到可查出版品种的90%以上,俄文达到80%以上,日文达到70%以上,县以上地方志应完整无缺。
② 期刊报纸:凡县以上期刊、报纸(包括他省出版,内容涉及本省情况的)应尽全搜集。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