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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魏齐周隋间儒学的授受内容尚恪守汉代以来的经学传统,那么儒学的传授方式则体现出全新的面貌。徐遵明先后师事屯留王聪、中山张吾贵、范阳孙买德;李铉从浮阳李周仁受《毛诗》、《尚书》,从章武刘子猛受《礼记》,从常山房 受《周官》、《仪礼》,从渔阳鲜于灵虬受《左传》,时人有谚云:“青出蓝,蓝谢青,师何常,在明经。”北魏末年,学术中这种“师无常”的传授方式与汉魏大族下师徒间那种严格的等级关系以及森严的家法迥然有别。
太和改制后北方游学之士的大量出现,其意义远远超出了学术的范畴,它反映出北朝世家大族在上的垄断地位已逐渐被打破,一个在政治上足以取代它的未来的官僚士大夫阶层正在形成。“游学”乃是以“从宦”为目的,学子“州举茂异,郡贡孝廉,对扬王庭,每年逾众”[49],直接威胁着世家大族的既得权位,尽管这种冲击在北魏末年还显得十分微弱。从这个角度讲,南北朝后期真正意义上的寒士的兴起在北而不在南。
(五)士族与官僚:北朝世家大族的“官僚化”
南北朝后期,随着生产的逐渐发展和王权政治的不断巩固,中古士族在南方和北方都显现出衰落的趋势。但由于南北政治体制与社会的差异,南北士族演进的轨迹不尽相同。如果说这一过程在南方体现为士庶界线的日益分明、士族队伍的不断缩小以及由此所导致的士族集团的脆弱和孤立,那么北朝则表现为士庶界线的宽松、士族队伍的无限膨胀以及由此所导致的士族身份的蜕变。
前辈学者注意到:北魏用人,兼容并包,北方的士族制度的结构较为松散,不象南朝那样明显地分为两个层次[50],这与北朝统治结构及社会背景密不可分。北魏政权建立的基础是草原的武力征服,在相当一段时期内鲜卑贵族在政权中居于主导地位,汉族士人在统治集团中沦为配角,这一历史背景决定了北魏的统治是由政府选择士族,而不是由世家大族自身来区别士庶。经过十六国及北魏初期的分化与调整,北朝士族门第逐步形成。新的等级序列与魏晋时期相较已有很大差别,《征士颂》所列的数十家大族中,可以确认为魏晋高门的并不多,不少家族只是世仕后赵及前后燕者[51]。基于这种现状,北魏当轴权贵不愿意也不可能进行真正意义上的区别士庶。崔浩欲“整齐人伦”、“分明姓族”,卢玄戒之曰:“夫创制立事,各有其时,乐为此事,讵几人也?宜其三思。”[52]直至孝文帝任宋弁分定诸州姓族,“颇为时人所怨”,最后成为有始无终的一纸具文。
北朝的新兴权贵可以通过假冒和伪托较为顺利地跻身士流。由凉土东迁的“中山王氏”能够成为士民所公认的“太原王氏”,源自边鄙的“马渚诸杨”得以成为正宗的“弘农杨氏”[53]。在北朝史传中,郡望、家世属于“自云”者随处可见,显系伪冒者不乏其人。
北朝盛行大家族制度,“北土重同姓”,“虽三二十世,尤呼为从伯从叔”“行路相逢,便定昆季”[54]。许多大族中的疏宗末属往往通过这一渠道跻身士流。
孝文帝制定姓族的一个主要目的,在于促成鲜卑贵族的士族化,在北朝后期胡汉融合的过程中,大批鲜卑通过王朝的确认进入到士族行列之中,争定门第高下,“辞讼不绝”。唐代士人郡望中,源自胡族血统以太和门第相尚的“胡姓”占有相当比例。
北朝士族社会的开放性,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社会的紧张因素,使士族制度本身更具有弹性和包容性,因而使北朝世家大族保持了更为长久的生命力。但是,这种无限制的开放也孕育着自身的否定方面。中古士族制度的特质之一是少数家族凭借家世门第世袭垄断王朝中的清要之位,在客观上要求将士族保持在一定的比例和范围之内,这种平衡仅仅通过士族的自然升降是难以维持的,因而通过乡议官铨等途径甄别士庶、清定流品变便成为士族社会得以维系的一个重要手段。北朝社会特定的历史背景使得士族社会失去了这种有效的制衡机制,直至太和改制后,北朝中正的职能一直十分衰弱,在北朝末年甚至一度被罢废[55]。而士族队伍的无限膨胀则导致了北魏末年的仕途拥挤和文武分途,从崔亮“停年格”的出现到苏绰“六条诏书”的提出,决定仕途的标准逐渐由血统家世过渡到年劳,并开始转为吏干,逐渐向官僚制的原则靠拢。这种趋势发展到隋唐社会,便是所谓“官无清浊”、“选无清浊”。[56]
北朝士族队伍无限膨胀的结果反映到唐代社会中,便是士族身份的蜕变。唐代的郡望,以不再是少数士族血统和身份的标志,而是一种相当宽泛和笼统的概念。《史通·邑里篇》谓时人“碑颂所勒,茅土定名,虚引他邦,冒为己邑”,言李必云陇西、赵郡,称王必举太原、琅琊。唐代中叶姓氏书的修撰,在内容上由入录诸姓分别等第、详列谱系发展到简单的仅列姓氏郡望的简谱,而流行于民间的这种简谱,从体例上由分郡列姓、区分等第发展到依声韵或为先后,其变化表明唐代士庶界线已不在于族望等第,民间流行的简谱仅仅是为了便于按照习惯在需要时安上自我选择的郡望而已。[57]
历史发展的复杂性在于,作为北朝一流门第,由太和改制所确立的“四姓”家族,在相当一个历史阶段内维持了稳定的社会存在,保持了较高的社会地位。造成这种现象的深层背景在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所确立下来的北朝高门大族,已隐约具备了某些官僚化倾向:他们的政治权势、来源和社会地位与皇权有着密切的联系;他们与王朝的矛盾已不再表现为中央与地方的对立,而是集中在王朝内部的政策纠纷与宫廷斗争当中;决定他们仕途与权位的主要因素,也逐渐由家世与血统转变为自身的能力与才干,决定他们政治取向的首要因素也逐渐由家族的利益转变为王朝的利益。从这一角度讲,他们中“家族”的色彩已逐渐衰弱,而“官僚”的色彩逐渐浓厚,因而在某一王朝倾覆后,能够较为顺利地被新的统治集团所接纳;南北朝后期东西统治集团的分化又使得“四姓”家族中一些比较次要的支系上升到名家大姓的行列,也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这些家族的衰落过程。
隋唐以降,承南北朝百年之余绪,以“七姓十家”为代表的山东士族仍旧维持着较为持久的社会存在,他们虽“累叶陵迟”,尤“以婚娅相尚”,在一定时期内“光荣孤立”于皇权之外。只有在排除皇权的干扰、社会的普及以及门第观念逐渐消亡之后,他们才最终从历史上消失。
太和改制后,汉魏以来的士族制度在北方出现了“复兴”的趋势;北朝社会重新“门阀化”的倾向却并不是历史的简单回复。从某种意义上讲,“分定姓族”是北朝世家大族的一次“再生”,北朝社会的“门阀化”开启了北朝世家大族“官僚化”的先声,隋唐以降,中古官僚制帝国的重构,正是在这一基础上完成的。
[1]《晋代北境各族“变乱”的性质及其五胡政权在中国的统治》,《魏晋南北朝史论丛》第169页。
[2]《魏书·李孝伯传》。
[3]《北齐书·高昂传》,案:此处所论渤海高氏,特指渤海高氏中高翼一支。
[4]《晋书·卢谌传》。
[5]《晋书·祖逖传》。
[6]关于两晋之际世家大族的政治分野以及他们与北方胡族政权的关系,可参阅田余庆先生《释“王与马共天下”》中《关于“不与刘、石通使”问题》一节,载《东晋门阀政治》第27页。
[7]《晋书·刘琨附子刘群传》。另据敦煌出土《晋纪》,“旧族见用者”还有京兆杜宪,乐安任播、清河崔渊等人。
[8]《晋书·慕容廆载记》。
[9]《魏书·杨播传》。
[10]《魏书·李崇传》。
[11]《读通鉴论》卷二七。
[12]《魏书·官氏志》。
[13]日本学者对于贵族制的有关论述,详见中村圭尔《六朝贵族制论》,载《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选译》第二卷,第359页。
[14]《魏书·仇洛齐传》。
[15]《魏书·宋隐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