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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狐怪故事:文化偏见下的胡人形象(5)

2013-08-14 01:04
导读:。晓素与混之相善,先疏其状,令自料理。混之遍问里正,皆云:“不识有此人。”混之以为诈,已各依状明其妄以待辨。……有里正……闻金刚下有人语
。晓素与混之相善,先疏其状,令自料理。混之遍问里正,皆云:“不识有此人。”混之以为诈,已各依状明其妄以待辨。……有里正……闻金刚下有人语声……闻其祝云:“县令无状,杀我父兄,今我二弟诣台诉冤,使人将至,愿大神庇荫,令得理。”有顷,见孝子从隙中出,里正意非其人,前行寻之……有识者劝令求猎犬,猎犬至,见讼者,直前搏逐,径跳上屋,化为二狐而去[72]。
    如果我们知道所谓狐很多都是对胡人的歧视性称呼的话,那么我们对这一段记载会有新的理解。它反映了胡人或者胡族血统的混血儿在当时那种惨痛的生存境遇,比起一般的百姓来,他们的人生安全更加得不到保障,对於他们受到的不公平待遇,各级官吏乃至普通大众往往视为理所当然,并以醜化的方式将这种不公平的待遇一笔抹杀。更多的故事则反映了大众在胡汉婚姻、恋爱问题上的习俗与观念,如《广异记》“王苞”条:
  唐吴郡王苞者,少事道士叶静能,中罢为太学生。数岁在学,有妇人寓宿,苞与结欢,情好甚笃。静能在京,苞往省之,静能谓曰:“汝身何得有野狐气?”固答云无,能曰:“有也。”苞因言得妇始末,能曰:“正是此老野狐。”临别,书一符与苞,令含,诫之曰:“至舍可吐其口,当自来此,为汝遣之,无忧也。”苞还至舍,如静能言。妇人得符,变为老狐,衔符而走,至静能所拜谢。静能云:“放汝一生命,不宜更至於王家。”自此遂绝[73]。
    类似记载甚多,透过那些神奇怪异的描述,它反映的是当时社会上对於异族通婚或者交往时所持的态度。经过数代血统上的混合,胡人之相貌特征可能不甚明显,习俗上也就早已同化,所以,是否是胡人,当事人并不是一望而知,而有待於好事者的告知。在本例中可以看到,当发现女方具有胡人血统时,那怕是两情相悦,情好甚笃,照样被要求离开男方,永不交往。同书“贺兰进明”条则反映了胡汉通婚後胡族女子的境况: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唐贺兰进明为御史,在京,其兄子庄在睢阳,为狐所媚。每到时节,狐新妇恒至京宅,通名起居,兼持贺遗及问讯。家人或有见者,状貌甚美。至五月五日,自进明已下至其仆隶,皆有续命物,家人以为不祥,多焚其物,狐悲泣云:“此并真物,奈何焚之!”其後所得,遂以充用。後家人有就狐求漆背金花镜者,狐入人家偷镜,挂项缘墙而行,为主人家击杀,自尔怪绝焉[74]。
    同书“王璿”条
  唐宋州刺史王璿,少时信貌甚美,为牝狐所媚。家人或有见者,风姿端丽,虽僮幼遇之者,必敛容致敬,自称新妇,祗对皆有理,由是人乐见之。每至端午及佳节,悉有续命物馈送,云:“新妇上某郎某娘续命。”众人笑之,然所得甚众。後璿职高,狐乃不至,盖其禄重,物不得为怪[75]。
    这两条都表明了胡族血统的女子试图融入汉人家庭时那种尴尬、困窘的境遇。尽管她们“状貌甚美”、“风姿端丽”,且贤淑有礼,却依然不能得到男方家人的接纳。每年为博取男方家庭之好感,必送大量礼物。从男方家人“多焚其物”和“众人笑之”这种叙述中,我们可以体味到胡族新妇的屈辱;从她们“虽僮幼遇之,必敛容致敬”的小心翼翼中,可以看出其身份的卑微。最後,一个为了满足男方家人贪得无厌的索求而死於非命,一个则在男方官高位尊之後被迫离开。胡族女子在当时的地位实在是十分低下,下面的故事更能反映这一点。同书“李黁 ”条:
  东平尉李黁初得官,自东京之任,夜投故城。店中有故人卖胡饼为业,其妻姓郑,有美色,李目而悦之,因宿其舍。留连数日,乃以十五千转索胡妇。既到东平,宠遇甚至。性婉约,多媚黠风流,女工之事,罔不心了,於音声特究其妙。在东平三岁,有子一人。其後,李充租纲入京,与郑同还,至故城……郑固称疾不起……久之,村人为掘深数丈,见牝狐死穴中,衣服脱卸如蜕,脚上著锦袜,李叹息良久,方埋之。归店,取猎犬噬其子,子略不惊怕,便将入都,寄亲人家养之。输纳毕,复还东京,婚於萧氏,萧氏常呼李为野狐婿……一日晚,李与萧携手与归本房狎戏,复言其事,忽闻堂前有人声……四娘因谓李曰:“人神道殊,贤夫人何至数相谩骂?且所生之子远寄人家,其人皆言狐生,不给衣食,岂不念乎!宜早为抚育,九泉流恨也。若夫人云云相侮,又小儿不收,必将为君之患。”言毕不见,萧遂不敢复说其事。唐天宝末,子年十馀,甚无恙[76]。 本文来自中国科教评价网
    此条材料能够看出的问题就更多了。首先,胡族女子自己根本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其丈夫十五千就将其转卖。社会上对胡汉通婚显然持排拒态度,这种排拒,不仅针对女方,也针对男方,这从李每每被呼作“野狐婿”,贺兰庄、王璿被称之为“患狐媚”即可看出。胡汉通婚所生的孤儿更是遭受歧视,远寄人家,皆言狐生,不给衣食,能够活下来便是万幸了。

  尽管有如此多的歧视性故事的流传,但无论如何,自唐朝以後,在志怪、传奇中“狐”(胡)的负面现象开始有所改变,从狐怪而变为狐精、狐仙等等,从某种意义上就是这种改变的显徵。如沈既济《任氏传》中的狐女郑氏就是一位纤丽多情、聪明勇敢、无比忠贞的贞女形象。张读《宣室志》“许贞” 条中的狐女也是一位颜色端丽、生有七子二女的良家女子。这一方面是因为胡人群体本身就一直存在着“不惜红罗裂,何论轻贱躯”的贞烈女子,更重要的原因是:在唐朝开放的文化氛围中,随着对异族文化的渐渐熟悉,再加上汉、胡之间文化、血统上的混融越来越广泛,入居中土的胡人本土化进程加快,汉胡之间的隔阂越来越小,因此反映在志怪、传奇中的文化偏见也就开始减少。自唐朝以後,狐怪故事开始脱离原来扭曲、嘲骂异族文化的原始功能,而沿着固有的轨道发展。但是,这类故事发生初期所奠定的基础,深刻影响了它後期的发展方向。

 


[1]此文为霍英东青年教师基金项目《西域文化影响下的中古小说》中的一部分。
[2] [德]汉斯-约尔格.乌特著,许昌菊译,《论狐狸的传说及其研究》,《民间文学论坛》第1期(北京,1991年3月),译自enzy klopädie des märchens band 5,“fuchsä”,göttingen 1987.
[3]较为重要的研究有山民,《狐狸信仰之谜》(北京:学苑出版社,1944);李寿菊,《狐仙信仰与狐狸精故事》(台北:学生书局,1995)。日本方面的有:内田道夫,,《妖狐》(集刊東洋学)卷6,1961年9月)、西岡晴彦,《狐妖考―唐代小説における狐》(《東京支那学報》卷14,1968年6月)、富永一登,《狐説話の展開――六朝志怪から唐代小説へ》(大阪大学 《学大国文》〔榎克朗教授退官記念論文集〕卷29,1986年3月)、堀誠,《狐変妲己考》(早稲田大学教育学部,《学術研究》卷36,1987年12月)、堀誠,《狐変妲己考補》(早稲田大学教育学部,《学術研究》卷39,1990年12月)、今野春樹,《中国古代の狐について古代がら唐代まで》(《東洋史学論集》第1期,1993年1月)。    
[4] 《尔雅诂林》下卷第2册(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1998年),页4454。
[5] 汉·许慎撰,清·段玉裁注,《说文解字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页458。
[6] 见[晋]干宝撰,汪绍楹校注,《搜神记》(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页219-220。汪绍楹有校文曰:“本条文句前半几全同唐人《集异记》(《太平广记》四二二引,后半则掺取《稗海》本《搜神记》为之。必非本书,应移正……本事亦见《续齐谐记》。”
[7] 《太平御览》三二、《岁时广记》三六引作《续搜神记》,“狐”作“狸”,文句亦异。
[8] [唐]李冗、张读撰,张永钦、侯志明点校,《独异志·宣室志》合编本(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页134-135。狐化书生之例,钱钟书曾详加罗列,见《管锥编》第二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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