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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第九章。通行本:“天地氤氲,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要篇》 为“天地 ,万物润;男女构精而万物成。”男女构精,使人类生生不息,而人参天地之化育,故说“万物成”。通行本“万物化醇”与“万物化生”意思重复。“化醇”、“化生”也有单词变复合词所反映的时代先后问题。
《要》篇“君子定其位而后求。”通行本《系辞》改为“定其交而后求”。交,指朋友之交。但下面却谓:“无交而求,则民不与也。”意为在上位的君子与下位的民之间的交,也不如《要》通篇以上下关系立论清楚。
4.关于“大衍之数”
第九章。通行本:“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开始,中间是“天一地二……天地之数,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接着是“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故四营而成易。十有八变而成卦,……八卦而小成。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天下之能事毕矣。”朱熹《周易本义》置“天一地二”于开始,接着是大衍之数五十,直至末尾。
通行本第十章,从“知变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为乎,易有圣人之道四焉……”开始,朱熹《本义》则将“知变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为乎。”置于第九章,为结语。帛本《系辞》出土,证明朱熹的分章是对的。
朱熹指出:“大衍之数五十,以河图中宫天五乘地十而得之。”认为“大衍之数”乃从前面天数地数五而来。这是没有根据的。
帛本《系辞》只有“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九地十”,应该是抄漏了。但它所见的底本究竟是否有“大衍之数”、或是否有“天九地十”后的那些文字,都不可推知。金景芳说:“‘当作大衍之数五十有五’,转写脱去‘有五”二字。”(金景芳 易通 上海:商务印书馆,1945)高亨先生说:“《正义》引姚信、董遇云:‘天地之数,五十有五,者六以象六爻之数(者当作省),故减之而用四十九,’足证姚、董本作‘大衍之数五十有五。’(高亨 周易大传今注 济南:齐鲁书社,1979 608,586,583,469-470,591,524-525.)认为这证明天地之数与大衍数是一,为五十五。但实际上汉人已明言,大衍之数为“五十”,不是五十有五的天地之数。如《汉书.律历志》:“《易》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九,成阳六爻,得周流六虚之象也。”又说:“《易》曰参天两地而倚数。天之数始于一,终于二十有五。……地之数始二,终三十。……”这是天地之数五十有五。天数奇,地数偶,属汉人象系统。凡阳性的东西,其数之性皆为奇。凡阴性的东西,其数的性质是偶。“成变化而成鬼神”,是说由阴阳变化所构成的东西,都含有此种数的性质。如人十月而生,牛马狗等或三月而生,或七月而生,其数的特性十、七、五、三等,皆由阴阳之变化所决定。“行鬼神”,指万物之生死亦是如此。在《律历志》中,前者“其法在算术”,属小学,“职在太史,羲和掌之。”就《易》来说是用占卜的,太史掌占卜。后者为“阴阳之施化,万物之终始,既类律吕,又经历日辰,而变化之情可见矣。”为声律律历之本,属音律之学,“职在大乐,太常掌之。”京君明——京房易以十日十二辰二十八宿解“大衍之数五十”。《周易正义》引京房:“五十者,谓十日,十二辰,二十八宿也,凡五十。其一不用者,天之生气,将效以虚未实,故用四十九焉。”证明汉代天地与大衍数是两个象数系统。清人马国翰《玉函山房辑佚书》辑《子夏易传》:“大衍数亦为五十”。
从汉人的传本看,此两数为并无内在之联系。
廖名春先生认为大衍之数为五十五,与天地之数是一个数字系统,帛本乃通行本之删节、漏抄是没有根据的。
由以上的分析可见,帛本《系辞》理应比通行本为早。《系辞》因是陆续汇编形成的,最早的文字何时出现,已难断定。通行本则在汉初帛书抄写时尚未完成,其最后定型也许很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