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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文学理论学”同“元理论”及“元语言”的联系与区别,是理解该学科性质的一个关键。“元理论”(meta-theory)亦称“元科学”(meta-science),它是以科学(理论)为研究对象,研究科学(理论)的性质、特征、形成及发展规律的。逻辑实证主义学派最早提出“元科学”概念,并认为“科学哲学”不把自己当作关于客观世界的知识体系,而把它作为研究科学的本质及科学研究方法的学科。认为“科学概念”与“元科学概念”有严格的区分。“科学概念”是在“科学内部”出现的概念,是科学名词,属“对象语言”;“元科学概念”是用来“谈论科学的”,表示科学陈述或活动特征的概念,是元科学的名词,属“元语言”。科学内容不影响“元科学”名词的意义,“元科学”名词的意义不是科学内容的函项,不随科学中使用或接受的特殊概念、命题与论证的变化而变化。所以,“元理论”是一种与具体理论的不变特征、理论的“概念”、“理论”的意义本身有关的理论。如科学哲学、科学学、科学技术论、科学方法论、元逻辑学、元数学、元物理学、元历史学、元伦理学等。
“元理论”探索的特点可以归结为:它要求把科学理论形式化,然后研究这种形式化了的理论的性质、结构与变化规律。以“元文学学”(这里可以作为“文学理论学”的代称)为例,它应该是关于文学科学的理论,既应该包括对文学科学构成要素的分析,又应该包括对文学科学功能、性质、阐释逻辑和演变规则的探讨;它应该是比以往文学理论更深层次的一个阐释性的说明,应该是作为以往文学理论赖以成立的原则和依据。从思想史的意义上讲,“元文学学”思想是对文学理论及其发展演变的反思成果,是文学理论学科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二千多年人类文学理论和思想的进程中,人们不断扩展和深化对文学的认识,创立了各种文学理论学说。而在这些学说之间,已经明显地显示出某些共性特征和内部联系,其演进也呈现出一定的内在规律。“元文学学”的建立,就是为了揭示这些特征和性质,深化对其规律和法则的认识。它的作用,主要不是做出解释性和评价性的陈述,而是追溯和考察这些陈述的逻辑,分析做出这些陈述时的方法论工具及所应用的模式,即是说,它不是企图对文学作品或某一具体文学理论问题做出另类解释,而是要对文学理论话语特征、运作方式、变化法则等加以阐释。
“元理论”要尽量具有“元语言”的性质。“元语言”是分析和描述另一种语言的语言,它可以达到仔细观察和公正研究自己的对象的高度。就“元文学学”而言,它应该是分析和描述文学理论语言的一种语言,它的话语焦点应集中在解释文学理论代码和话语规则本身。文学理论上的“元语言”同“对象语言”的区别在于:前者是人们赖以从事文学理论研究的语言,后者是人们从事文学研究的语言。因此,人们可以用一种象征的语言(元语言)来表述一种实在的语言(对象语言)的种种关系和结构。“元语言”的概念是移动的,不是凝定不变的。它只是对一种语言而发的另一种语言,对第一级语言而发的第二级语言。相对于文学作品(话语)来说,文学批评及其语言可认为是一种元语言;相对于文学批评及其语言来说,文学理论尤其是原理性话语可称作是一种元语言;相对于文学理论及其话语来说,“文学理论学”的语言可称为一种元语言。正如批评这种对于文学作品话语来说的元语言不属于文学语言一样,“文学理论学”的语言也不属于文学理论语言。它们之间应该有程度与性质上的区别。从文学研究来说,“致力于创造一种‘元语言’,借此可以系统地探讨文学问题。如果取消了概念和概括,如果没有元语言的术语,对文学的组成因素和文学史的研究便不可能科学化”[4](P11)。同样的道理,如果没有“文学理论学”的“元语言的术语”,那么,对文学理论的组成因素和文学理论史的研究也是不可能科学化的。
可以说,任何“元语言”都是相对的,完全纯粹的“元语言”并不存在,因为语言运动本身在不停地消解作为“对象语言”与“元语言”之间的界限。我们之所以还承认有一种文学理论学的“元语言”在,那是因为来自文学理论家相互之间的争辩和批评,成为文学理论本身不是“元语言”的最有力的证据。但又确乎可以这样说,没有什么能够阻碍一种“元语言”反过来成为一种新的“元语言”的对象语言。譬如,符号学是一门以语言为对象的学科,因而是一种“元语言”;结构主义文论是一门把文学当成话语“结构”这个拼板游戏中一块拼板的学科,因而也是一种“元语言”。但对于文学理论学的“元语言”来说,它们跟其他文学理论一样,其“元语言”本身也成为了一门新的“元语言”的所指。可以这样说,每一门新科学的诞生都表现为一种新的“元语言”的出现。它会把在它之前的“元语言”作为对象,并关涉到实际上为其描述的真实对象。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人文社会科学的学说史,就是一个“元语言”的历时面的过程。在这里,重复拉康“没有元语言”的名言就有了价值。面对这种论断,乔纳森·卡勒的看法显得颇为公允:“元语言和对象语言的区别是语言的一个基本特征,但这种区别很不稳定,也不是绝对的。”“尽管对象语言和元语言之间的区别很难分辨清楚,两者之间互为你我,但把它们加以区别还是很重要的。”[5](P148)
四
“文学理论学”作为“元科学”性质理论的一种,其任务就是根据理想的(或典型的)文学理论类型,对这些理论形式进行合理的区分与界定,找出存在于这些理论形式实现过程内部的各种阶段性秩序,并阐述它们之间既相统一又相矛盾的联结关系,使它们的阐释规则在一个新的认知层次上得到整合。显然,这一研究要求把认知领域扩大到更大的范围。
以往的文学理论研究,一定意义上可以说还处在“前科学”或“半科学”状态。不断的重复、循环与资源浪费,表明着它的自觉性的匮乏。文学理论研究这个行当,倘若不能像科学家那样孜孜不倦地推进其学科进步,确乎意义不大。真正的文学理论研究,应是一种发现式的证明,而不应是一种情绪性的抒写。对文学基本理论问题的探索,往往是长期的艰苦的孤独的事情,绝不会也不应当成为时髦的热闹的赢利的产业。这种感受,踏实的文学理论研究者都能体会得到。“文学理论学”的构建,有义务一方面在某种程度上扭转这种盲目的、重复的和随意的文学理论研究现象,一方面也能够满足对文学理论奥妙的好奇心以及对其艰深探索的渴望与追求。
此外,在文学理论研究上,“反思”的方式确是认识真理的一种好形式。黑格尔说过:首先是通过经验去认识真理,此外还有一种认识真理的方法,那就是反思。反思的方式用思想的关系来规定真理。[6](P87)关于“通过经验去认识真理”的方式,这在文学理论研究上是极为常见的。相比较而言,通过“反思”去认识真理,或者说“用思想的关系来规定”真理,这在以往的文学理论研究中却相当薄弱。现有的文学理论研究,在“反思”之外的所谓“经验”层面上,实在徘徊得太久了。
“反思”是一种知性思维方式,它是“经验”认识和“哲学认识”之间的思维环节与中介。“反思”意味着“从事情到知识的过渡”,从思想向“思想自觉其为思想”的过渡。[6](P39)“经验”的东西总是个别的、变幻的,而对于其中较为永久性的东西,只有通过“反思”才能认识。同时,“反思”是一种关系,一种思维与对象的关系。当我们把文学理论作为对象对其进行“反思”的时候,就会发现一些有普适性的概念与法则,就会发现一些关于文学理论的本质、实质及真理的认识。因为按照黑格尔的说法:“本质的观点一般地讲来就是反思的观点。”[6](P242)人们常常认为理论的任务或目的在于认识事物的本质,这意思只是说不应当将事物停留在它的直接性里,而须指出它是以别的事物为中介或根据的。“事物的直接存在,依此说来,就好像是一个表皮或一个帷幕,在这里面或后面,还蕴藏着本质。”[6](P242)“文学理论学”研究的“反思”性质,对揭示文学理论的本质,有着巨大的作用。文学理论研究若只是陷在各种“直接性”里,那剖析文学理论本质的任务是难以实现的。
将文学理论作为对象,以求获得对它的活动规律较为系统的认识,这从整体上讲是一个新的领域。至于这种研究最终能不能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那并不由研究对象的确切存在而成立,主要是看进行研究的各个问题能否构成一个有机的带真理性的知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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