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伦理道德视角解析“人肉搜索”现象(1)(2)
2015-06-20 01:11
导读:二、“人肉搜索”现象的原因 这一现象的出现离不开网络技术的发展,同时网民自发地通过网络社区的互动来维护社会道德秩序的行为背后还有着深刻的
二、“人肉搜索”现象的原因
这一现象的出现离不开网络技术的发展,同时网民自发地通过网络社区的互动来维护社会道德秩序的行为背后还有着深刻的原因。
(一)历史原因
从1978年开始,中国逐步进行社会转型。伦理文化、道德规范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必然会随着经济基础的改变而发生变化。原有的社会主义伦理道德不能适应经济改革和社会现实生活的需要,丧失了其规范引导作用,多元伦理道德观同时并存使得人们出现信仰危机、伦理困惑,各种道德滑坡和社会失范现象不断出现。
(二)外部原因
现实社会中法治的失语或缺位。法律坚守的是“最底线道德”,只要不冲破最底线的道德就不是违法行为,当然相关机构就会无作为,对道德层面上已经构成伤害的受害者就不会提供任何帮助,即使对于能够涉足的问题也存在解决无力的现状。例如,以契约自由伦理为基础的现代婚姻法面对现实社会出现的家庭暴力、第三者插足等问题不能进行妥善地解决。
传统的媒体由于自身的性质,在内容上,对过于敏感的事件一般不会主动涉及,并且内容选择会偏重正面性的、典型性的、能引起社会效应的事件,这使得传统媒体在私人问题上失语;在速度上,为保证信息的准确性会明显地滞后于网络,不能及时满足人们在第一时间的需要。
(三)内部原因
解决目前伦理道德世界杂乱无序的关键就在于树立新的主导性的伦理道德观,但这是一个长期的工程,是在改革中不断探索的过程,需要通过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因此,这一矛盾就产生了。在这种情况下,网民自发地重构社会伦理道德秩序的“人肉搜索”现象出现了。
三、“人肉搜索”现象的作用
(转载自http://www.NSEAC.com中国科教评价网)
从2001年“人肉搜索”现象出现至今,不可否认,产生了网民有时言语过于粗暴;会侵犯他人隐私权等负面影响,
但它所产生的正功能更值得引起重视。
(一)个人情绪的平衡器
封建臣民伦理强调的是民众的顺从,这一影响至今尚存,即使对社会有不满也敢怒不敢言,公民意识淡薄;当工作中与上司产生矛盾时,多采用“忍”的策略;工作中同事间明争暗斗,不公平竞争时有发生;麻木不仁、见死不救等现象在生活中随处可见。这使得人们在现实社会中压抑个性,情绪抑郁。网络虚拟社会给个体提供了一个相对自由表达的平台,人们可以以一个本真的自我在这个社会中存在,使现实社会积聚起来的不满得以释放,有利于个体身心的发展。
(二)社会的安全阀[1]
“人肉搜索”现象的出现,一方面有利于网络社会的德治与现实社会法治的结合。通常情况下,来自社会的道德监督的声音通常比较微弱,道德一向都以自律来发挥作用,然而两种方式的效果都较差。有了“人肉搜索”就有了“道德法庭”[2],在道德世界中就有了机制进行惩恶、奖善、扶弱……这样就能使德治和法治双管齐下,社会更稳定。另一方面有利于新的主导性伦理道德观的建立。“人肉搜索”的过程是多元伦理道德观矛盾冲突的过程,通过彼此的博弈能够引导社会主体在观念选择上达成共识,从而使伦理世界结束混乱重新走向有序。
“人肉搜索”目前还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还需要不断地发展,从而扬长避短以至臻于完善。在这一过程中,除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外,还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关注,从而使它不再游走在道德与法律的边缘,文明健康地发展。
参考文献
[1]卢春伶,谭有模,网络“人肉搜索”集群现象浅析[J],中国集体经济,2008(3),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发布) [2]田飞龙,“人肉搜索”的社会功能及其规范化需求[J/OL],北大公法网, [2008-07-14],
[3] 窦炎国,社会转型与现代伦理[M],北京: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
[4]孟强,“人肉搜索”引擎网络江湖的奖善罚恶令[J],专题研究·观点交锋,2008(6),
[5]陈朝晖,“人肉搜索”的发展演变[J],传媒观察,2008(7),
[6]杨孟尧,网络社区“人肉搜索”初探[J],东南传播,2008(7),
共2页: 2
论文出处(作者):路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