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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所谓“原名”臆测
以下,谈一下我们对这个问题的臆测。
李心传计划撰写的全书名称为“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当他刚完成高宗一朝时,朝士请求朝廷下令,命心传将这一部分奏进。他们怎样来称呼这部书呢?他们显然不能用心传所拟的全书的书名来指称刚完成的其中一部分;于是他们就用“高宗一朝编年”、“高宗一朝”等来指称。作为作者,李心传也不太可能用大家都已知道的、他正在撰写中的此书的全名来指称刚完成的这一部分,但在奏进时,又不能不作题名;于是他也使用了庙号。——这也符合一个朝代的在位皇帝对其先帝,以及时人对实录、日历等称呼的惯例。如果在他所进奏的书上,用“系年要录”来体现全书,用庙号来表示其中已完成的一部分,作“高宗皇帝系年要录”或“高宗系年要录”,这当然是最有可能的。但为什么书目著录中都作“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呢?如果日后据以刊刻或传抄的并不是奏进的本子,那只能是源于李心传的稿本。这两者相比,哪个是“原名”呢?
我想,李心传在奏进题名时,最可能的处理办法,或许是采用南宋刻书小题在上、大题在下的方法[6],将“高宗皇帝系年要录”和“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同时写在进呈清本中;这恐怕才是李进传在奏状中笼统地说“名‘系年要录’”的原因。正因为“高宗皇帝系年要录”或“高宗系年要录”不是书名,更不是“定名”或“原名”,因此在刊刻此书时,没有像对待实录或日历那样,以庙号定名,作“高宗皇帝系年要录”或“高宗系年要录”;而是使用了李心传对整个全书的定名,为“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相关书目对该书的著录,也是如此。《藏园订补○亭知见传本书目》著录为“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其版本是“宋宝祐初扬州刊本”[7]。《四库全书总目》言及是书流传,也说:“永乐大典别载贾似道跋,称宝祐初曾刻之扬州。”[8]
但在书目中亦有以庙号著录者,如明人《近古堂书目》、《玄赏斋书目》均著录有“高宗中兴系年要录节要”、“孝宗要录初草”[9]。《高宗中兴系年要录节要》,属史抄性质,而“史抄”性质的书,往往会另起书名,这不能用作证明此书“原名”的证据。至于《孝宗要录初草》,《宋史·艺文志》著录的“李心传孝宗要略初草二十三卷”疑即此书[10]。《文渊阁书目》作“孝宗要录初草十册不全,宋草泽臣李心传编集。莫详卷数,今存第一卷至第二十卷”[11]。据其题名,或许是宋代流传下来的本子(不知是刻本还是抄本,抄本可能性更大;其底本则是李心传的稿本),这可以证明“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确非仅高宗一朝(梁先生发现的在今本《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中有涉及后朝如孝宗朝的史事,也正说明了这一点)。从记载高宗一朝史事的“系年要录”一书的流传情况来看,与其将此视作正式书名,不如视作李心传在写孝宗一朝时所作的标识,或者相对于全书“大题”的“小题”更为妥当。比如《宋史·艺文志》著录有洪迈“太祖太宗本纪三十五卷,又四朝史纪三十卷、又列传一百三十五卷”[12]。所谓“四朝史纪”、“列传”都是指《四朝国史》的本纪和列传部分,但它们却都被以单独的书名予以著录,可见以“小题”(全书的一部分)作为独立的一部书予以著录,亦非不可。但是,日后主要是以“四朝国史”为名来流传的;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是否可将“四朝史纪”、“(四朝)列传”视作“四朝国史”的原名呢?——虽然我们难下断语,至少可以说明所谓“原名”,有一定的相对性。关于这一点我们还可以举一个例子。
乾道中林光朝上奏,谈到太祖、太宗、真宗三朝国史的成书情况:
今廷阁所藏,有太祖、太宗、真宗三朝国史,实为一书。往年修太祖、太宗两朝正史,起景德四年,迄于大中祥符九年,是远至十年而后成书也。其后修真宗正史,自天圣五年至八年,是又历四年而后成书。是书相望何止二十年而后合为一书也。[13]
开始是分段修成,而后又合为一书。相对于合为一书而言,分别修成之时所题名为原名;相对于流传或书目著录而言,三书合为一书之书名是原名。
李心传撰写完高宗一朝编年记事后,引起了许多人的重视,纷纷要求朝廷下令奏进;这种态度或许与嘉泰禁私史有关[14],因为心传所撰亦属私史。
另外,陈先生用较多的篇幅分析了“建炎以来”、“中兴”等名词。这些名词在我们认定此书的著录、流传中并非重要因素,但对这些词的辨析本身却很有意思;因此以下的辨析不过是就词说词,与陈先生的文章已无多少关系了。
“以来”在宋人的使用中,主要是指“以后”,只确定上限,而下限则比较灵活,大致可分为两种性况。一种是没有明确说明下限,但却不一定到说话者说话的目前。比如汪藻于绍兴六年受命编纂、七年成书、八年奏进的《元符庚辰以来诏旨》[15],虽名为“以来”,且未明言下限,但只是收录徽宗一朝,而未下延至编修之时[16]。一种情况则有明确下限。比如绍兴二年十一月壬午汪藻上言,一本作:“太上皇元符以来至上建炎之元,并无日历”;一本作:“望许臣编集元符庚辰至建炎己酉三十年间诏旨,以备修日历官采择”。[17] 范成大上《论三朝国史札子》,鉴于神、哲、徽三朝国史,自设局以来,旷日持久,建议“立之程限,剋以期限”,并谈到了修此三朝国史所需图书问题:“其熙宁以来旧事,本院无书可考者,许关取秘阁四库所藏及搜访士大夫所存干照文字,网罗参订”[18]。但他所说的“熙宁以来”,是指从神宗即位(1067)、熙宁建元(1068年),到徽宗禅位(1125);而这道札子是在乾道二年(1166)前后上的[19]。札子就是谈三朝国史的修撰,不言下限亦知至徽宗末年。
所谓“中兴”,其实质是指徽钦二帝为金人掠走后,赵构再次立国,即南宋建立。因此它是一个具有弹性的概念,有时指南宋建立,有时指南宋的建立者宋高宗及其执政时期,有时则指南宋的前几帝,特别是南宋高孝光宁四朝。比如陈振孙对《高宗实录》、《孝宗实录》进行评价时说:“中兴以来,两朝五十馀载,置院既久,不以时成,涉笔之臣,乍迁忽徙,不可殚纪。及有诏趣进,则匆遽钞录,甚者一委吏手,卷帙猬多而纪载无法,疏略牴啎,不复可稽据。故二录比之前世,最为缺典,观者为之太息。”两朝实录最后修成于嘉泰二年[20]。所谓“中兴以来”即指南宋建立以后。《中兴玉堂制草》,陈振孙解题称“起建炎,迄绍兴”,“中兴”指高宗一朝;《中兴续玉堂制草》,解题称“起隆兴,迄淳熙改元”,则此“中兴”又包括了孝宗前半期[21]。《中兴馆阁书目》淳熙五年奏上,《馆阁续书目》嘉定十三年奏上,“以淳熙后所得书,纂续前录”[22];可知《中兴馆阁书目》所载是从南渡之后到淳熙奏进前的藏书,即此“中兴”也包括了高宗和孝宗前期。《中兴登科小录》:“通判徽州江都李椿撰。……椿家藏《小录》,自建炎戊申至嘉熙戊戌,节取名字乡贯及三代讳刊行之。”[23] 则此“中兴”几乎函盖南宋一朝。我们再看李心传本人的行文。《建炎以来朝野杂记》言“中兴学士秉政”:“中兴学士,自建炎丁未至嘉泰壬戌”[24];虽只言“中兴”,实质包括高、孝、光、宁(前期),几至其撰成此书之时。而同书“中兴定都本末”,则仅指高宗建南宋、定都之事[25]。相反,此书中也有讲建炎至嘉泰而不用“中兴”者[26],或用“渡江后”而不用“中兴”者[27];可见“中兴”始终未成有确指的专称。
四、结语
第一,用类书或其它书的征引来确定一部书的原名,在方法上是不妥当的,因为这些书在征引时往往会使用简称、异称或别称,这不能作为论证书名“原名”的依据。
第二,“建炎以来系年要录”是李心传所著、包括不止高宗一朝的编年史书的书名。但实际上,作者完成并流传至今的只有高宗一朝;奏进之时已经知道,心传完成的这一部分是其“建炎以来系年发录”全书的一部分。因此,相对于李心传给包括不止高宗一朝的全书所起的书名来说,用“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表示高宗一朝,是“实不符名”;将此认作高宗一朝编年之书的原名,确有些欠妥。正因为实不符名,所以在日后有人将此加以节录,以史抄的形式予以刊刻流传时,便将此改为名实相符的名字,如“高宗中兴系年要录”等;至于相对于全书之名的“大题”而言的“小题”(表示系全书之一部分),虽然在书目中也有以单独的书名予以著录者,如《宋史·艺文志》著录有洪迈“太祖太宗本纪三十五卷,又四朝史纪三十卷、又列传一百三十五卷”,李心传“孝宗要略(录)”,等,但若将此视作“原名”,恐怕也不妥当。
第三,通过梁、陈两位先生的研究,我们已经知道了这部书的编撰、奏进、流传的情况,这已经足够了。我们无法、甚至没有必要确定其所谓“原名”。
我掌握的相关材料十分有限,对史料的理解和使用则更难免有误;妄作评议,未必中的。请梁、陈两位前辈及读者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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