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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92《吕琦传》,“天福中,预修《唐书》”,这是《旧五代史》中第二处说“唐书”,与《少帝纪四》同。
卷93《赵熙传》,“天福中,承诏与张昭远等修唐史,竟集其功。”说的是“唐史”,不是“唐书”。
卷131《贾纬传》,“明年春,敕修唐史,纬在籍中。”
综合起来,《旧五代史》中赵莹监修、刘昫进上唐史事8处,使用“唐史”5处,使用“唐书”2处,回避书名1处。
由此可见,即便转手的二手材料《旧五代史》,与第一手材料同称“唐史”者也是绝大多数,怎么可以说其书“原名《唐书》并无疑问”呢!
《五代会要》、《册府元龟》说“开运二年六月,史馆上新修前朝李氏书”,“新修前朝李氏书”七字,断句可以有两种断法,一是将“前朝李氏书”五字作为书名,即“新修《前朝李氏书》”,一是将“李氏书”作为书名,“前朝”作为书名的定语,即“新修前朝《李氏书》”。笔者倾向于后者,以其书名为《李氏书》。
为什么进书时会使用《李氏书》这样一个书名?一是为了区别唐代已修成的国史——《唐书》,赵莹奏中提到“今据史馆所阙《唐书》、《实录》,请下敕命购求”;二是为避石敬瑭名讳。关于避讳,对于已经存在过的朝代名,与姓氏一样无需避讳,但要为人、地、物新起名时,避讳就是官员们必须认真对待的一大问题了。赵莹、刘昫等若为其儿孙们起名字,那一个敢不避讳!同样,对于新书命名岂能不考虑避讳?显然,《〈旧唐书〉辨证》与《读〈旧唐书辨证〉》的作者,都没有仔细区分这一点。
此外,赵莹奏中还有一个值得注意处,即开头第一句不称唐朝,而是说“自李朝丧乱,迨五十年”,这多少可以找到一点命名《李氏书》的根据。
是否因为避讳而取书名《李氏书》还可以商榷,但要认定五代后晋赵莹监修、刘昫进上唐史“《唐书》为其原名”,总得拿出确凿的证据来。不能先有“沿用历代正史命名之惯例称《唐书》”的假想,找出一点所谓“涉唐朝而不必讳”的“证据”,就说“原名《唐书》并无疑问”吧。仅凭“两条”辗转的二手材料就试图轻易否定“三条”一手材料,更何况二手材料中还有“五条”材料与一手材料相同,这在史料运用上不存在粗疏吗?
赵莹监修、刘昫进上唐史,“原名《唐书》”肯定有疑问,绝非“并无疑问”!
实际情况是,《旧唐书》书名形成有一个过程:修成进上之前称“唐史”,非正式书名。修成进上时,必须有一个正式书名。根据《五代会要》、《册府元龟》等一手材料记载,《李氏书》(或《前朝李氏书》)是进书时使用的书名,亦即正式认定的书名。到了北宋初,不再称《李氏书》(或《前朝李氏书》),以《唐书》取而代之。欧阳修、宋祁新修《唐书》完成后,逐渐以五代所修称刘昫《唐书》、《旧唐书》,而以欧阳修、宋祁新修称《唐书》或《新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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