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玄咎”(1)(3)
2016-05-11 01:04
导读:最後,筆者對簡文“冬見芺攼而薦之”一句談一點自己的粗溦J識。張富海先生將其斷句為“冬見芺,攼而薦之”。在這裏,張富海先生在文章中的意見有
最後,筆者對簡文“冬見芺攼而薦之”一句談一點自己的粗溦J識。張富海先生將其斷句為“冬見芺,攼而薦之”。在這裏,張富海先生在文章中的意見有三處是可取的,首先斷句正確;其次將“攼”讀作“搴”;再次,關於“芺”字的解釋。皆可信從。但是他對“薦”字的解釋則似可商榷。其文云:“簡文此節謂:姜原遊於玄宮,竟於冬日見可食之芺,於是拔取之,而進獻於上帝。”並引《左傳·隱公三年》:“苟有明信,澗、溪、沼、沚之毛,蘋、蘩、蕰、藻之菜,筐、筥、錡、釜之器,潢汙、行潦之水,可薦於鬼神”來解釋“薦”字。也就是說,他認為“薦”字在這裏用為“進獻”之義。筆者以為,“攼(搴)而薦之”與前文簡狄之“取而吞之”無論是在句式上還是在思想性上都是一致的。句式上自不必多說。單從思想性上來講,筆者以為簡文在此所要表達的是簡狄與姜原的一種“無意識”行為,即她們事先並不知道上帝的降臨。事實上,很多有關“感應”的傳說所反映的都是當事人事先並不知道會發生什麼事情,而等到事後才逐漸明白過來是怎麼回事。姜原在“攼(搴)而薦之”之際,既然並不知道上帝的降臨。所以也就無從將“芺”“進獻”給了上帝。那麼,“薦”字該如何理解。我認為當“藉墊”講。即姜原於冬日看到“芺”,感覺特別稀奇,拔取之後將它藉墊起來,表示愛惜。《宋書·符瑞志上》及《太平御覽》卷八○五引《帝王世紀》在講到簡狄得燕卵之後“覆以玉筐”,其“覆”字用法可以參考。《史記·周本紀》:“飛鳥以其翼覆薦之。”則,“覆”與“薦”本就是同一種類型的行為。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
上博簡《民之父母》“而得既塞於四海矣”句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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