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学的定义及意境生成(1)
2016-05-15 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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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文学的境遇回眸及定义 进行网络文学研究,首先必须对
网络文学的境遇回眸及定义
进行网络文学研究,首先必须对“网络文学”进行定义。尽管这种定义在网络文学研究众声喧哗的当下状态相当困难,我们也不得不勉为其难。著名网络文学研究专家欧阳友权先生曾发出过如下慨叹:“确实,在网络文学还处于‘命名焦虑’时就试图对其做学理阐释,无论在知识谱系还是在意义范式上,都有太多悬置话题期待解答。”这种“命名焦虑”即对网络文学定位的焦虑,是对网络文学尴尬处境的一种无奈心态。(1)而这一心态是与网络文学自其创作之日起的境遇密不可分的。
丁德文早在2000年《文学自由谈》第6期即以《网络文学的悲哀》为题撰文贬低网络文学。2004年6月14日至17日,
中南大学与《文学评论》、《文艺理论与批评》杂志社等联合举办首届“网络文学与数字文化”学术研讨会,将网络文学的定位问题隆重地推到学术前台。其争论之激烈、讨论问题层面之丰富,多年未见。一位湖南籍老作家愤怒声讨网络作家的一夜成名。他压根儿就不承认网络文学的存在!从多年的情势看,年轻人大多给予网络文学较高评价: “网络文学是我们时代开放和创新精神的反映。互联网本身就是开放的象征,网络不只是人的生活和思想空间的扩大,而且是人类想象力和情感空间的扩大,……在一定意义上,网络文学带来了思维上的创新,它蕴涵着价值观念、思维方式、文化关怀等方面的变迁。” (2)陈村先生是传统文学作家中少有的认为网络文学“前途无量”且积极投身到网络文学创作大潮中的人。张贤亮先生认为,网络文学只是借助于网络这种新媒体、新的传播手段而已,并不能改变文学什么,与纸印没什么两样,用电脑写作,发出去就成了网络文学了。“榕树下”的创办人朱威廉也持类似的观点,他认为网络只是文学的另一种载体,内容、体裁、发表媒介都不是定义的关键。他强调以互联网为载体,具有一定原创性的作品就是网络文学。冯骥才先生否定李敖先生的“网络文学是厕所文学”的观点,认为网络文化没有市场因素,不须考虑书商的要求,没有商业性,是真正的心灵的东西,网络文学一定会产生好的作品和作家,并认为网络作品还很不成熟,使得选择高质量的网络作品如沙里淘金,能有一种刊物专门起过滤作用,将网络上好的东西下载下来会聚成书就好了。(3)刘心武先生认为目前的网络文学并无超出传统文学之处,主张网络文学应不同于传统文学,二者可以共存。莫言先生认为网上文学与网下文学没有什么本质区别,只是前者比后者更随意、更大胆。曾经担任过“网易中国网络文学奖”评委的著名作家张抗抗对网络作品也认为很多网络文学作品与纯文学作品并无质的不同,主张网络文学应是轻松活泼、个人化的文学。阎真先生认为“网络文学成为文坛的独特风景,其特质不是由电脑写作的方式决定的,因为传统文学也越来越多地在电脑上敲出;而是由传播方式决定的,传播的特点决定了其创作和阅读的特定状态”,(4)并认为不能忽略网络文学的文化特质。他所指的“文化特质”即异于传统文学的精神与艺术价值取向。 评论家易维·Banly、白烨认为网络文学是中国文学得以复兴的机遇,网络文学有明丽的前景,而吴过等人则相对冷静,认为网络文学是把双刃剑,给文学带来了自由、宽容也带来了文字垃圾与懒惰。(5)
(转载自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 笔者以为,网络文学作品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已是不争的事实,理论家不应首先对其进行价值判断,价值判断留待读者或许更为有效。即便理论家要对其进行价值判断,也总要让它多走几步,然后才能判断它需要多久才能到达目的地。我同意阎真先生的观点:网络文学的特质不在用电脑写作,而在于它的传播方式;网络文学的角色定位以及特定的文化内涵与模式都是由其传播和阅读的特定状态决定的。笔者认为应该这样给网络文学定义:网络文学是在网络上发表的、具有特殊的网络文化内涵、供网民在线阅读的超文本文学样式。网络文学发展到今天,已能充分利用网络多媒体和Web交互等信息技术进行创作及阅读,读者可以参与到写作过程中来,从而形成一种互动的、多向度选择的"复合"式创作、接受模式。因此,那些只是借助电脑书写、与传统文学并无实质性区别的文学作品不在笔者探讨之列。 这与网络文学作家蔡智恒在《网络文学和我》中所说的“如果现在一定要一个定义,那应该是在网络时代出生的写手在网络上发表的作品,暂时被称为网络文学” (6)有一些相通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