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论的游戏理论:从斯宾塞到谷鲁斯和弗洛伊
2016-09-07 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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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斯宾塞、谷鲁斯和弗洛伊德的游戏论是最有代
【内容提要】
斯宾塞、谷鲁斯和弗洛伊德的游戏论是最有代表性的虚拟论游戏理论。斯宾塞的游戏论可概括为剩余精力发泄论和模仿论:游戏是生物体在谋生之外的闲暇时间里在剩余精力的推动下发生的对于谋生活动的模仿活动。谷鲁斯的游戏论可概括为本能论和虚拟论:游戏是由生物本能所驱动并作为生物本能的虚拟性表现的生命活动。弗洛伊德的游戏论可概括为愿望满足论和想象论:游戏是人借助想象来满足自身愿望的虚拟活动。由于视角不当和视野不宽,虚拟论的游戏论并没有真正抓住游戏的本质;因而,尽管各种虚拟论的游戏论对于特定范围内的游戏都具有一定合理性,但总的说来,它们的适用范围与合理性都是有限的。
【关键词】 游戏;模仿论;虚拟论;想象论;斯宾塞;谷鲁斯;弗洛伊德 自18世纪末康德开始思考关于游戏的理论问题以来,西方思想界关于游戏的理论探索一直延绵不断。在过去的两百余年中,对游戏做过比较深入的研究的西方思想家有几十人。在他们所提出来的游戏理论中,影响较大的有十几种。其中,将游戏看作虚拟活动的虚拟论的游戏论是一种为许多理论家所赞同并在东西方都相当流行的游戏论。为了便于人们了解这种游戏理论,本文将通过对这种游戏理论的代表人物——斯宾塞、谷鲁斯和弗洛伊德1)的游戏思想的梳理与介绍展现出它的概貌,并在此基础上对它的合理性作出分析。 一、近代以来最有代表性的虚拟论游戏理论 (一)斯宾塞的剩余精力发泄论和模仿论的游戏理论 在游戏研究的先驱——康德和席勒之后,最早在英语世界中传播游戏理论并亲自从事游戏研究的人是英国哲学家斯宾塞。关于游戏,斯宾塞说:“当我们上升为高等动物后,我们发现,时间与精力并没有完全被用于满足直接需求。由于每一个具有智力的生物都服从这一条规律,即当它的器官停止活动的间隙比通常时间长时,就变得格外易于活动。于是,当环境准许模仿时,对器官活动的模仿也就轻而易举地代替了真正的活动。于是就产生了各种各样的游戏——于是,至今为止无所表现的官能便趋向于多余而无用的活动。同时也出现了这样一种现象:这些不必要的努力通过那些在动物生活中作用甚大的官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1](p124)他还说:动物“不是从事真正的活动时乐意醉心于真正活动的表象。由此也就产生了各种游戏,……产生了使长期停滞不动的能力从事无益的练习的这种渴望。”[2](p654)在此,斯宾塞认为:高等动物在谋生之余尚有剩余精力;因而,在不需要从事谋生活动的休闲时间里,它们的闲置不用的器官就会自发地倾向于运动;这种剩余精力推动下的看起来无用的活动就是游戏。相对于用来完成谋生任务的“真正活动”来说,游戏只是它的“模仿”和“表象”;因而,如果以谋生活动为参照物的话,那么,游戏就可界定为(对于谋生活动的)模仿活动。至于游戏是否有用,斯宾塞说:作为模仿活动的游戏“不以任何直接方式推动有利于生活的进程……”,[1](p124)也即相对于谋生任务的完成来说并无直接用处;但由于它具有能力“练习”的作用从而有助于生物体保持与增进自身的能力,因而,它又是间接地有利于生物体完成自己的谋生任务的。可见:从生命活动整体上看,作为模仿活动的游戏最终是于生命存在有益的。 综上所述,斯宾塞的游戏观可以概括为动力上的剩余精力发泄论和存在方式上的模仿论:游戏是生物体在谋生之外的闲暇时间里在剩余精力的推动下发生的对于谋生活动的模仿活动。由于模仿活动相对于被模仿的活动来说是虚拟性的,因而,模仿论也就是虚拟论。 (二)谷鲁斯的本能论和虚拟论的游戏理论 在斯宾塞之后,对动物和人的游戏都作过深入研究的西方思想家是德国心理学家谷鲁斯。谷鲁斯认为:动物的游戏是随个体心理的发展而发展的。动物的游戏可以分为三个发展阶段。关于第一阶段的游戏,谷鲁斯说:“如果用手指轻轻地弹一只小狗的鼻子,它会很快地咬住手指。这是攻击本能的一种游戏式的表现,在这里,遵从遗传的本能倾向是这一行为的惟一原因,……这很明显是一个没有更高心理伴随行为的对于刺激的反应。”[3](p37)在此,谷鲁斯认为:最低级的游戏是动物对于刺激的完全自动化的本能反应,没有或无需自觉意识的参与。在这一阶段,幼龄动物本身是无所谓游戏与非游戏意识的;实际上,它们是将一切活动都当作现实活动来做的。这一阶段的“刺激—反应”活动是否游戏要看这种活动在客观上是否[否是]有必要当作现实活动来做。关于第二阶段的游戏,谷鲁斯说:“假设一只[比第一阶段稍大的]小狗第一次追逐它的兄弟并且咬住了它的喉咙。在这里最有可能的假设是,在主观上并没有实际行为与这种游戏的差异。这只狗有一个很认真的意图就是,用牙齿咬住它的毛皮,然后摔倒它的同伴并且迅速地把它按在地上。总而言之,最初它不可能是假装的。那么在这里,从心理角度看,游戏非常类似于严肃认真的行为。”[3](pp.37-38)在此,谷鲁斯认为:第二阶段的游戏已有主体自觉意识的参与和调控,但由于这时主体仍无现实活动与虚拟活动的差别意识,因而,主体在主观上仍是将一切活动都当作现实活动来看和做的。关于第三阶段的游戏,谷鲁斯说:“在第三阶段,狗长得更大了,并且,如果它们愿意的话,它们能够有效地嘶咬;尽管如此,它们在互相打斗中却很少互相伤害。[因为]一种假装意识慢慢地产生,而且,对于游戏的娱乐性质的回忆逐渐被加到那种本能的力量上;只有如此,我们才能解释动物们对于它们的好战本性的克制。”[3](p38)在此,谷鲁斯认为:动物心理发展到一定阶段就会出现关于活动是现实的还是虚拟的的意识。当动物不断地重复游戏并再三体验到随游戏而来的快感后,动物就会逐渐确立起游戏是以娱乐为目的的虚拟活动的意识并因而能自觉地将自身的行为控制在与娱乐目的相适应的虚拟活动的范围内。综合谷鲁斯关于动物游戏的三个发展阶段的论述,我们可以对他的游戏观作一个初步总结:游戏是(与现实活动相对立的)虚拟性生命活动。有必要说明的是:谷鲁斯眼中的虚拟是指活动在客观上没有必要作为现实活动来进行,这种客观的虚拟性与主体在主观上是否有相应的虚拟意识无关;因而,对于客观上是虚拟活动的游戏,主体在主观上既可能因为有虚拟意识而将其看作游戏,也可能因为无虚拟意识而将其看作现实活动。 在将虚拟性确认为游戏的基本性质后,谷鲁斯又探讨了游戏产生的原因。在谷鲁斯之前,席勒曾主张:游戏是生物体因生命力过剩而产生的生命力的自我表现活动。但游戏的实际存在情况与席勒的主张并不完全相符。例如:“小狗互相游戏,直到筋疲力尽,可是经过短暂的休息,便又游戏起来,这一点儿休息不会使它们的力量过剩,而只是刚好使它们可以把游戏恢复起来。儿童的情形也是这样的情形,例如,他们即使因长时间的游玩而非常疲劳,可是只要一开始游戏,他们就立刻忘记了疲劳。他们无需休息很长的时间,也无需积聚剩余的力量。”[4](p379)动物在无过剩力量的情况下也会发生游戏,可见:游戏并不一定都是由过剩生命力所推动的。关于游戏的起因或动力,谷鲁斯主张:游戏是由生物本能所驱动的。只要生物体中的某种本能被激活,那么,无论生物体是否处于生命力过剩状态,这种本能都会驱动生物体发生表现这种本能的游戏活动。如他所说:生物体在发生游戏时,是“本能迫使他们活动,不仅在——如果用形象化的说法——杯水外溢的时候,而且在杯子里几乎只有一滴水的时候。”[4](p379)在讨论动物和人的游戏时,谷鲁斯提到过的生物本能有攻击与防卫、护幼与育儿、逞能与炫耀及摹仿等。其中,幼龄动物或儿童的低级游戏主要是由攻击与防卫及护幼与育儿本能所驱动的;成年动物或成人的较高级的游戏(竞争游戏)主要是由逞能与炫耀本能所驱动的;最高级的游戏即(符号)艺术则是由摹仿本能所驱动的。综合谷鲁斯从原因或动力的角度对于游戏的论述,我们可以将他的游戏观概括为:游戏就是由生物本能所驱动并表现这种本能的生命活动。 目的论是看待生命活动性质的常见方法论。对于游戏,谷鲁斯也从目的论角度探讨过它的性质。他说:“假设游戏是按照协议展开的,那么,所有的外在目的就被消除了吗?决不可能。它以一种变更了的形式重现,如以打动听众或观众的渴望的形式重现,……即使艺术家也不只是为了乐趣而创造,……他有一种更高的外在目的,那就是希望通过他的作品来影响别人的思想”;[3](p39)他还指出:对于参与竞赛游戏的人来说,“当超过某一限度时,征服对手的外在目的就会占据上风并且努力地冲破这些克制”;例如,当“一个特别有技巧性的动作赢得了热烈的掌声时,要战胜对手的现实目的就会战胜这些限制。”[3](p39)在此,谷鲁斯认为:除了娱乐目的外,人在游戏时总是或隐或显地抱着某些外在目的;而且,在某些情况下,这些外在目的还会占据上风。在一般人乃至大多数理论家看来:游戏是与追求外在目的的劳动相对立的也即内在目的的活动;如果一种活动在目的的性质上发生了变化,那么,即使它的内容与形式没有发生变化,但从目的论角度看,它的性质却已经变了。但谷鲁斯却认可兼具内外在目的的活动仍然是游戏。谷鲁斯的游戏观为什么与众不同呢?这是因为:他的基本游戏观并非目的论,而是存在方式上的虚拟论。在他眼里:生命活动只要不是实际有必要的现实活动,就是作为虚拟活动的游戏;因而,目的的内外在性质并不影响活动的游戏性与非游戏性。 综上所述,谷鲁斯的游戏观可以概括为动力上的本能论和存在方式上的虚拟论:游戏是由生物本能所驱动并作为生物本能的虚拟性表现的生命活动。 (三)弗洛伊德的欲望满足论和想象论的游戏理论 虚拟论的游戏论在20世纪的最大代表是奥地利心理哲学家弗洛伊德。弗洛伊德对于游戏的探讨是从儿童游戏入手的。关于儿童游戏,他说:“游戏的儿童的行为,同一个富于想象的作家在这一点上是一样的:他创造了一个自己的世界,或者更确切地说,他按照使他中意的新方式,重新安排他的天地里的一切。”[5](p42)在此,弗洛伊德将儿童游戏看作儿童凭想象进行的虚拟活动。至于儿童游戏的动机,弗洛伊德说:“他们所有的游戏都是受到一种愿望的影响,这种愿望始终支配着他们,那就是快快长成大人,以便能做大人所做的事情。”[6](p15)在弗洛伊德看来:儿童已经具有大人的各种欲望,但却尚未具备大人的现实地满足这些欲望的能力;因而,儿童最大的愿望就是长成大人,以便能像大人一样生活。儿童在游戏中模仿大人的生活,其实是想要通过这种既为自身能力也为社会所认可的方式来替代性地满足自己的欲望。对于儿童来说,通过虚拟活动获得现实欲望的替代满足的动机是不自觉的也即潜意识的。在显意识的层次上,儿童通常倒是出于快感体验的动机而游戏的。弗洛伊德说:“各种理论力图发现引起儿童作游戏的动机,但是它们却没有把……对作游戏而产生愉快的考虑放在突出的重要地位。”[6](p11)可见:弗洛伊德是将快感体验看作儿童游戏的重要动机的。综合弗洛伊德关于儿童游戏的论述,他关于儿童游戏的观点可概括为:儿童游戏是儿童借助想象来满足自身欲望的虚拟活动。 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