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简《逸诗·多薪》补释(1)(2)
2017-02-27 01:08
导读:(郑庄公)遂寘姜氏于城颍,而誓之曰:“不及黄泉,无相见也!”既而悔之。颍考叔为颍谷封人,闻之,有献于公。公赐之食。食舍肉。公问之。对曰:
(郑庄公)遂寘姜氏于城颍,而誓之曰:“不及黄泉,无相见也!”既而悔之。颍考叔为颍谷封人,闻之,有献于公。公赐之食。食舍肉。公问之。对曰:“小人有母,皆尝小人之食矣;未尝君之羹,请以遗之。”公曰:“尔有母遗,繄我独无!”颍考叔曰:“敢问何谓也﹖”公语之故,且告之悔。对曰:“君何患焉﹖若阙地及泉,隧而相见,其谁曰不然﹖”公从之。
《论语·颜渊》篇也有一段话可以参证:
司马牛忧曰:“人皆有兄弟,我独亡!”子夏曰:“商闻之矣:死生有命,富贵在天。君子敬而无失,与人恭而有礼;四海之内,皆兄弟也。君子何患乎无兄弟也﹖”
《左传·隐公元年》的“繄我独无”,也就是《论语·颜渊》篇的“我独亡”。由此看简文,“兄及弟淇,鲜我二人”若作“兄及弟鲜,淇我二人”,解为“兄及弟鲜,繄我二人”,就是说兄弟太少,只有我们两个。惟其少而弥足珍贵,所以下文才说“多人多人,莫如兄弟”,“多人多人,莫如同父母”。这种解释,虽有改动原文之嫌,但比较之下,上下文意更为流畅,也更有文献根据,应该是合理的。二 第二简残文试补《多薪》诗第二“简上端残,下端平齐完整,长二十三厘米。现存二十一字,其中重文四” [10]。这一简的残文,马先生没有措一辞,其实是可以补出来的。诗之第一“简上端残,下端大致完整,长二十·三厘米。现存二十三字,其中重文四” [11]。马先生的释文是:
……兄及弟淇,鲜我二人。多薪多薪,莫如雚苇。多人多人,莫如兄
第二简马先生的释文是:
……莫如同生。多薪多薪,莫如松梓。多人多人,莫如同父母。[12]
其中“兄及弟淇,鲜我二人”属上章,“多薪多薪”以下马先生以为是“二章”,其实当为三章。“多薪多薪,莫如雚苇。多人多人,莫如兄[弟]”,四句一章。“弟”字当为第二简首字,系据文意补出,应该没有问题。“多薪多薪,莫如松梓。多人多人,莫如同父母”,也是四句一章。这是第二简最后的一段,也是《多薪》诗唯一完整的一章。中间的一章,虽然只残存最后一句“莫如同生”四字,但第一句“多薪多薪”和第三句“多人多人”完全可以据上章和下章第一句、第三句补出。第三句的第一、二字当据上章和下章第三句的第一、二字补为“莫如”。这些也应该不会有争议。中间一章第三句的第三、四两字其实也是可以补出来的。首先,从用韵的角度考虑。“多薪多薪,莫如雚苇。多人多人,莫如兄[弟]”这一章押的是交韵。第一句的“薪”与第三句的“人”为韵,古音都属于真部。第二句的“苇”与第四句的“弟”为韵,“苇”古音属微部,“弟”古音属脂部。微、脂合韵虽少,但《诗经·周南·汝坟》“遵彼汝坟,伐其条枚。未见君子,惄如调饥”的“枚”、“饥”为韵,《召南·采蘩》“被之祁祁,薄言还归”的“祁”、“归”为韵,都是微、脂合韵。[13]“多薪多薪,莫如松梓。多人多人,莫如同父母”这一章押的也是交韵。第一句的“薪”也与第三句的“人”为韵,真部。第二句的“梓”与第四句的“母”为韵,古音则都属于之部。由此看中间的一章,自然也是第一句的“薪”与第三句的“人”为韵,真部。第四句的“生”为韵脚字,古音属于耕部。第二句的韵脚字虽然尚不清楚,但既然与第四句的“生”为韵,也必定会是耕部字。其次,从用词的角度考虑。其下章第三句第三、四字是“松梓”,是两种著名的乔木。上章第三、四字是“雚苇”。《广韵·桓韵》:“
,
苇,《易》亦作萑,俗作雚。”是知“雚”,又作“萑”。《诗·豳风·七月》:“七月流火,八月萑苇。”孔颖达疏:“初生者为菼,长大为薍,成则名为萑。”《说文·艸部》:“苇,大葭也。”《诗·豳风·七月》孔颖达疏:“初生为葭,长大为芦,成则名为苇。”由此可知,“雚”与“苇”性质虽近,但作为植物还是有区别的。基于上述两条件,我们可以到早期的文献里去寻找。《管子·地员》篇有一段话很值得我们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