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遗址保护的现状、问题及政策思考(1)(3)
2017-05-26 01:10
导读:大遗址保护尚未得到政府有力的行政支持。由于大遗址保护涉及面广,如林业、农业、土地、城建、规划、水利、交通、旅游等方方面面,非文物管理部门
大遗址保护尚未得到政府有力的行政支持。由于大遗址保护涉及面广,如林业、农业、土地、城建、规划、水利、交通、旅游等方方面面,非文物管理部门一家所能左右,需要得到政府行政的多方面支持。在土地利用和产业结构调整方面,原本可以促进大遗址的保护的合理的绿地建设、生态农业、植树造林、观光旅游,甚至城乡建设,因为得不到政府的行政支持,所以往往难以落实。在保护规划方面,地方政府总希望保护规划的范围做得越小越好,越省钱越好,因此所做的大遗址保护规划往往与大遗址保护的基本要求相距较远。此外,由于地方政府担心大遗址保护规划束缚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所以对做大遗址保护规划不予配合,不愿意提供保护规划所需的当地地质、地貌、环境、气候、地震、水文方面资料;不愿意提供地方城镇发展规划、地方旅游发展规划、地方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以及地方人口、村镇、建筑、企业、经济结构等资料,这使得保护规划方在做遗址保护规划时困难重重。在打击文物犯罪活动方面,由于得不到政府公安、工商、海关的行政支持,对大遗址的盗掘活动常常得不到有效的遏制。 大遗址保护规划尚未获得明确的法律地位。按理大遗址保护规划应具有法规作用,规划应该得到贯彻落实,但是,由于大遗址保护规划的法律地位不明确,所以保护规划往往得不到当地政府的重视和执行。一些地方虽然对大遗址做了保护规划,但是规划是规划,规划往往落实不了。这不仅表现在资金投入方面,也表现在规划的具体执行方面,甚至出现置保护规划于不顾,在大遗址保护规划范围内我行我素,造成大遗址保护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矛盾愈来愈尖锐,大遗址保护的被动局面愈来愈严峻,遭受的破坏愈来愈严重。 大遗址保护资金得不到政府财政的有力支持。大遗址保护规划不仅有征地、移民、拆迁、环境整治、土地利用调整、产业结构调整、农居点改建和市政设施建设方面的费用,而且还有保护设施(围栏、围墙)、展示设施(大棚、棚房)和本体保护方面的费用。如吉林集安高句丽遗址保护规划共投入2.8亿元,其中15万平方米的搬迁费用占了1.5亿元,本体保护化了6000—8000万;秦始皇陵保护规划预算5.7亿元;良渚遗址保护规划预算达17亿。全国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中大遗址有2000多处,要做好这些大遗址的保护规划需要很大一笔资金,仅靠目前少量的资金投入显然是很不够的。尽管《文物保护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文物保护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国家用于文物保护的财政拨款随着财政收入增长而增加”,但是对各级地方政府来说,对大遗址的保护往往是“没有免费的午餐”,除非有经济效益或有看得见的社会效益如形象工程可以短时间内回报,否则,不愿意为大遗址的保护投入较多的资金。
(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编辑发布) 大遗址保护尚未获得国家专项配套政策支持。大遗址保护规划问题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不仅仅是一个资金投入的问题,还牵涉到人口调控、征地、移民、拆迁、环境整治、土地利用调整、经济结构调整、产业结构调整等多方面的问题,牵涉到众多部门和各方面利益的平衡与协调问题。一些地方虽然做了大遗址保护规划,但是落实不了。显然,要做好大遗址的保护问题,非文物部门一家能完成。要解决大遗址保护规划中的种种问题,仅靠一部《文物保护法》和各级政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是远远不够的,而需要国家专项的配套政策的支持。但是,至今我国尚未有支持大遗址保护规划的相关配套政策。由于没有国家专项的配套政策的支持,涉及大遗址保护及其规划方面的许多问题往往只能悬而不决,大遗址保护难以推行。
大遗址保护规划缺乏理论和技术支撑。我国的大遗址保护是从90年代后期才开始的,虽然做了一小部分大遗址保护规划工作,例如半坡遗址、河姆渡遗址、高昌故城、交河故城、江苏淹城遗址等,但是大遗址保护工作及其研究尚处于初级阶段,对如何做好大遗址的保护、展示和开发利用缺乏成功的典范及经验。大遗址的保护、展示和开发利用不是简单地围墙盖房,不是普通的人文景观建设,也不是一般的旅游设施建设。如何做好大遗址的保护、展示和开发利用,是以遗址公园还是以遗址博物馆的形式?在展示中,是以模拟展示的方式还是以复原展示的方式?目前都只是思路和初步的尝试,是摸着石头过河。无论从理论研究的角度还是从标准、规范和技术支持的角度看,我国对大遗址保护规划都还很落后。 大遗址保护缺乏人才支撑。“编制大遗址保护规划与一般遗址或以地面建筑或文物古迹的保护规划不同,它需要涉及一套包括学术和管理的综合知识结构。其内容包括:考古学、
历史学、
建筑学、规划学、生态环境学、
人类学、
地质学、
植物学、文物学、博物馆学、
传播学、展示学、旅游学、材料科学、文物保护技术、航拍和遥感技术,以及国家有关法律、国际文物保护公约和相关政府管理行为运行过程。因此,多学科研究在大遗址保护规划的编制中显得尤为突出和重要”[3]。但是目前我国严重缺乏这样的人才,人才培养的不足也影响了我国的大遗址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