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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在来水偏丰时段,中游来水来沙与三花间来水再组合,可能导致淤积的比率为58.0-68.9%;而偏枯时段,这一可能致淤年数的比重在50%以下。1534-1595年丰水段,常出现连续2-3年,多达6年的连续可能致淤年,连续年区段间隔多为1-2年;1643-1595年丰水段,可能致淤年多为2-3年,也有长到7-8年的。1798-1855年,这种情况的连续段多为2-3年,多到6年,也有10余年的。分析认为正是处于丰水时段中的这些连续可能致淤年,下游河道产生严重淤积的几率较大。连续的淤积—决溢—淤积,加重了整个下游河道以及决口口门以下河段的糜烂、壅阻——淤积的恶性循环,使河道状况进一步恶化。
进一步看,在研究时期的386年之中,有72年暴雨中心在榆林、延安地区,洪水通过各支河汇入黄河北干流后,河谷开阔,由于河槽的巨大调蓄作用,黄河中游出现的洪峰量级大减;而同时洪峰来沙系数大,就可能产生高含沙量洪水,这种年次占了可能致淤年的1/3以上,在可能致淤的年次里,对下游河道的塑造起到重要作用。高含沙水流在宽浅的游荡型河段,很难维持平衡输沙,粗沙排沙比很低,对下游河道的冲淤极为不利。
钱宁等将黄河水沙组合分为6种型式,将本文的分析与其对比如下:
表2 黄河水沙组合类型对比
以上工作验证了在明清天然径流分析中获得的印象,即从黄河的长历时看,从统计的角度看,导致黄河下游全河床淤积的来沙(特别是淤积滩地)状况,在丰水时段中大量地出现。说明在偏丰时段,中游的主要产沙区以侵蚀产沙为主;相应地,下游河道出现较为严重的淤积,一些重大的河床变形、河道改徙的事件,多发生在这些丰水多沙与河道加积的时段里。
表 3 黄河丰水时段可能致淤年序列
表 4 明清时期可能高含沙洪水年
二 明清黄河下游的堆积、变徙与水沙变化
在明清时期,黄河下游的堆积、河床演变与来水来沙的变化,存在着密切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