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首页哲学论文经济论文法学论文教育论文文学论文历史论文理学论文工学论文医学论文管理论文艺术论文 |
(四)各方对信用的认知度较低
由于信用奖惩措施未有效落实,市场各方普遍忽视对信用体系建设的参与和重视,部分市场主体对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规定不清楚,没有形成知信用、守信用、用信用的良好氛围。
三、完善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全面建立水利建筑市场信用
根据水利行业特点,尽快制定水利建筑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和评价的统一标准,规范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水利建筑市场主体、行业组织和行业主管部门应根据职责分工,完整、准确、及时地提供、记录行业主体在水利建设活动中的信用信息,建立和完善信用档案。
(二)加快构建水利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平台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积极推进市场信用记录信息共享,在确保安全、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加大信用信息的开放力度,实现信用信息依法公开。在科学划分信用等级的基础上,定期发布经过认证的水利建筑市场主体诚信信息,方便全了解各市场主体的诚信情况。
(三)积极培育信用服务市场
在水利工程建设的招标投标、日常监管、评级评优及企业资质认定等工作中,按照规定使用水利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记录,扩大信用评级、信用报告等信用信息的使用范围,培育和形成市场诚信的产品需求。
(四)逐步健全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
制定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相关规定,切实加大对失信市场主体的惩戒力度,依法实行处罚、降低或撤销资质、吊销证照等惩戒方式,限制其市场准入,对其生产和经营行为实行跟踪监督,并对失信者特别是进行商业贿赂的市场主体及时予以曝光。大力鼓励守信行为,在招标投标、评级评优等活动中优先选择信用良好的企业,给守信者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
(五)加大信用制度建设的宣传力度
利用多种形式宣传水利建筑市场信用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在全国的水利行业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风尚。进一步提高招投标各方的信用意识,促使其自觉遵循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原则,依法开展招投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