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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灵活性与开放性的提起,是在大规模的建设使城市住宅在量的问题解决之后,转向质的提高阶段时出现的。人在住宅中的主体作用被强调出来,住宅应该主动地适应居住者变化着的生活,居住过程也是对住宅和环境的完善过程。
从某种意义上讲,一栋住宅交付使用之后,便处于永无完结的变革之中。在不同阶段中的不同的使用者,不断地改变着他们所居住的空间。实际上,住宅上一个以使用者为中心的变化、灵活的开放的空间系统,灵活性、开放性、可参与性是住宅具有的特质,设计和建造是应充分考虑到住宅建设这一特殊属性。1977年《马丘比丘宪章》中也曾指出:“住房不能在当作一种实用商品来看待了,必须要把它看成为促进社会发展的一种强有力的工具,住宅具有灵活性,以便于适应社会要求的变化,并鼓励建筑使用者创造性地参与设计和施工。”
一、适应性住宅的历史及在国外的发展情况:
住宅的适应性问题,自上个世纪初以来便成为建筑师们不屑的追求,手工业时代的住宅由居住者自建,增建改造因时因事有居住者自主。随着社会的发展,尤其是工业文明的突起,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社会对住宅的价值取向,及工业化手段,解决工业文明前提下的居住问题,对住宅的适应性问题的关注,第一代现实主义先驱者们,率先着手适应性住宅的开发和探索,为60年代以来适应性住宅理论的成熟奠定了基础。
起步
20世纪20年代适应性住宅的探索已受到许多建筑师的关注,尤其是柯布西挨和密斯两位先驱,在适应性住宅方面的实践与探索,对日后的适应性住宅的发展功不可没。
密斯1927年在斯图加特魏森霍夫住宅展览会上展示的四单元组成的四层公寓,由于采用钢结构承重框架,解放俩住宅的内部空间,钢柱和大面宽给住宅空间极大的灵活性,也给居住者留有改动的余地,通过更动隔墙,使住宅空间适应自己的生活。钢结构住宅的灵活性和可改造性,远优于墙体承重结构,这是一座具有典型意义的灵活性的现代公寓住宅,在今天颇有示范意义,同时也是密斯的全空间理论在住宅上的一个典型意义的代表。
多米诺体系是柯布西挨和博伊斯于1951年共同研制的钢筋混凝土板柱体系。标准化的板柱体系,楼板类似密肋梁结构,框架结构代替墙体承重结构,造出一个可以自由分隔的平面体系,即多米诺体系。马赛公寓与“酒架”体系是二战后柯布西挨在住宅方面的代表作,直到现在马赛公寓不论是在设计构思上还是在空间形象上都被认为是当今高层住宅的经典;面对住宅适应问题的思考,也成为日后的适应性住宅的经典。
0世纪60年代之后,大规模的住宅建设告一段落,先进的西方工业国家此刻相继从工业社会走向后工业社会,以工业社会为背景的现代主义建筑失去了一统天下的地位,建筑思潮走向多元,而社会思潮则从追求工业社会的高效率、高技术中反思人文价值和人类自身存在的意义,社会的物质财富积累到一定程度之后,必然向文化倾斜,于是追求自我实现的行为和表现个性的意 马愿成为风尚。居住生活上,不满足工业化体系中统一化、标准化的居住模式,营造适应自己的居住空间受到普遍的关注。
对于住宅适应性的关注,20世纪中期盛行于欧洲。代表住宅有,1954年瑞典威廉—奥森设计的格腾堡住宅,颇有1927年密斯的魏森霍夫四单元公寓,1964年格雷夫完成的16户公寓,法国阿尔森—亨利兄弟完成的蒙特劳住宅,20世纪50年代日本菊竹清训的“代谢式”住宅。
二、我国适应性住宅的发展
1990年以后,随着住房制度改革,工资改革和城市居民收入的增加,中国的商品房市场日趋活跃,城镇住宅以每年4.5~5平方米的建设量推进,到2000年基本达到了户均一套住宅的小康居住水平。使用者在住房消费观念上更趋理智,在住房选择上更趋向多元化和个性化。
消费者将有条件地追求个性化的消费,他们会适时选择和更换户型,来适应自己家庭结构变更后的需求。
1994年制定的《导则》,明确指出:“住宅设计应采取新结构、新构造和新材料,实现住宅设计的灵活性、多样性、适应性和可改性。”
新闻媒体的住宅专栏中,也将灵活性、舒适性、协调性作为评定住宅水平的条件之一。
生产和开发商方面对适应性住宅的发展日益关注,考虑到购房者要求和心理,房型设计应作为一个可变量,留有调整和更新的空间。户型设计是一个互动过程,需要开发商和购房者一起协调,只有充分把握购房者的需要,同时有一定的理论指导,才能打造出舒适的人居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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