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要点探讨程力(2)
2014-12-07 01:39
导读:环境调查一般包括水温、SS、pH、DO、BOD5、高锰酸盐指数、 化学 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等水质参数,并根据流域污染源情况选择特征污染因子。 生态
环境调查一般包括水温、SS、pH、DO、BOD5、高锰酸盐指数、
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等水质参数,并根据流域污染源情况选择特征污染因子。
生态环境应重点进行特有鱼类等重要水生生物和陆生珍稀动植物的调查,以及保护区、特有人文和自然景观、其他自然生态敏感点等。
3.3规划方案分析
3.3.1流域综合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因素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自然因素:水文、泥沙、水温、水质、环境地质、局地气候;
·生态因素:水生生物、陆生生物、珍稀动物、珍稀植物、水土流失;
·社会因素:移民、土地利用、文物古迹、风景名胜、人群健康、社会。
根据规划方案的不同开发内容和流域的环境特征,进行环境影响要素识别,筛选确定重点评价内容。
3.3.2规划的协调性分析:分析规划与、法规、政策及相关规划的符合性,与区域经济的适应性,及流域各专项规划之间的协调性。重点分析规划与涉及区域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其它规划的协调性。
3.4环境影响预测、分析与评价
3.4.1预测方法
采用定量预测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具体可参照《关于印发水电水利建设项目水环境与水生生态保护技术政策研讨会会议纪要的函》(环办~[2006]11号)、《水电水利建设项目河道生态用水、低温水和过鱼设施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水利水电工程》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试行)》。
3.4.2已建工程的回顾性评价
应重点分析回顾规划中已建水电工程等对水环境和生态环境的正负面影响,并对所采取的水环境和生态保护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估。
(科教范文网 fw.nseac.com编辑发布) 3.4.3规划方案的影响分析
在对已建工程回顾评价的基础上,系统研究规划方案实施对流域生态环境、自然环境及社会经济总体的累积影响,对规划的环境合理性进行评价。
3.5公众参与
参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主要采取专家咨询和对相关部门和社会团体进行意见征询的形式,了解公众对规划方案的意见和建议,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3,6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与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根据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果,提出环境可行的推荐方案。针对规划实施产生的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与减缓措施。
·对已建工程,着重提出补救措施,或予以调整的建议;
·对规划中的其他待建工程,应明确给出是否可行的结论,对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应提出予以调整或替代的方案;
·减缓措施中,着重针对生态用水、低温水影响以及重要生物资源保护等提出预防、减免、恢复、补偿、管理的措施;
·河道生态用水量的需开展多方法、多方案的比选。维持水生生态系统稳定所需最小水量一般不应小于河道控制断面多年平均流量的10%(当多年平均流量大于80m/s时可按5%取用),在生态系统有更多更高需要时应加大流量,不同地区、不同规模、不同类型河流、同一河流不同河段的生态用水要求差异较大,应针对具体情况采取合适计算方法予以确定;
·对评价中予以采纳的各水电工程,都要提出具体的下泄水量要求以及工程保证设施与管理措施;
·对在珍稀保护、特有、具有重要经济价值的鱼类洄游通道建闸、筑坝,应提出具体可行的过鱼措施,对可能造成鱼类资源量减少的。应提出实施人工增殖放流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