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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展优先与效率优先的政策方针。由于计划经济体制所导致的过度平等,而使整个社会经济发展普遍地缺乏效率,经济发展缓慢、发展水平低,整个社会陷入了贫困境地。政府的愿望和政府行为常常受到政府财政的限制。政府在社会事业中常常“力不从心”。如果参照城市的标准农村也实行同样待遇的社会保障,并由国家来承担费用。那么,这就意味着每年国家将增加支出来推行农村社会保障,而国家的财力是有限的。可见,“发展优先和效率优先”的原则,以及与此相关的政府财力限制,显然是对政府开展农村社会保障的一种重要约束。
(3)城市改革的中心地位。我国实行社会保障的重心在城市,国有企业改革、金融改革、住房制度改革等等主要是在城市进行的,这意味着需要社会保障制度加以弥补的主要工作也在城市。这就决定了中国社会保障工作重心在城市,而不是农村。城市改革中心地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社会保障的开展。换句话讲,农村社会保障的建立依赖农村社会改革深化和整个社会改革的深化,以及在改革过程中所出现的矛盾冲突程度。?
(4)中国农村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目前,中国农村不仅存在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状况,而且这种发展不平衡存在着进一步扩大的趋势。而且农村区域发展的不平衡己达到相当程度,并有继续增大的趋势。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给建立一个统一的农村社会保障,增加了诸多客观的难度。最简单问题就是无法实行一个统一的保障给付标准。即使按中等发展水平来给付,也存在很大问题。此外,由于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在保险金筹措上,以及社会保障实施对社会经济影响等等,都会有很大的不同。区域发展不平衡状况为农村实施统一的全国范围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设置了客观障碍。?
3.国家责任的缺位?
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责任主体是国家和社会。而作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两个有机组成部分,国家在城镇社会保障和农村社会保障构建中承担的责任却相去甚远。在国家的立法推动和资金支持下,现阶段城镇已经初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而在农村,在生活着9亿农民的农村,国家却以财力有限、农民有土地保障和家庭保障等为借口,除了提供一些最低水平的具有应急性质的社会救助外,将广大农民拒之于现代社会保障的门槛之外。由于资金短缺,农村社会保障不论是“五保户”、最低生活保障还是扶贫、救灾救济都存在着覆盖面范围过窄、保障水平过低的问题,仅仅能够解决农村保障对象的生存问题,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社会公平和发展问题。
4.对农民权利的漠视?
从历史来看,与城镇居民普遍享受社会保障的情形不同,中国农村居民主要依靠家庭保障而缺乏社会保障。在1978年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前,中国农村居民除了依靠家庭保障以外,他们还可以通过以社队为基础的集体经济制度而获得集体保障。此外,他们也可获得依靠集体经济资助的合作医疗。但是,农村居民的这些保障,无论在保障项目、保障内容和保障水平上,都根本无法与城市居民所获得的“单位保障制”的保障相提并论。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传统的集体核算制被彻底打破,农户成为独立自主的经营单位。由于以社队为基础的集体经济瓦解,农民也由此丧失了集体保障。而社会保障作为一项基本权利,应该为社会全体成员所平等享有。在农村社会保障构建与否的问题上,制度缺失只是表面现象,对农民权利的漠视才是本质。?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二、对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创新的思考?
(一)在制度建设上要立足实际、突出重点?
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不可能一蹴而就。这就要求我们立足农村实际,选择重点,扎实推进。从当前的情况看,广大农民群众的基本要求和愿望是实现“生(存)有所靠、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因而,在农村社会保障的各项制度建设中,应重点加强养老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设。?
1.以国家财政投入为主体,以省为单位,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由于公共资源投入能力的限制,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建立起一整套相对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只能根据农民对保障的需求和经济发展水平而“择优选择”。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基座,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最后一道“安全网”。目前,最急需建立的保障项目是社会救济性的低保制度,而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关键是资金的来源。政府财政投入应该是低保资金来源的主体。如果像现在这样依靠农民和村集体筹措资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往往流于形式。另外,要对各级政府承担的责任进行明确的划分。在目前基层财权与事权不对称的情况下,县乡两级政府没有能力承担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资金,可以考虑以省级财政为主体,省、市、县、乡四级政府共同承担。同时建立农村低保制度需要庞大的资金,而低保标准的确定,低保对象的界定很困难。低保制度又存在不可逆性,一旦公布了低保标准,而在某一时期又不能兑现,就容易产生社会不安,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党在人民群众中的信誉。因此,在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过程中,要切忌一哄而起。建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需要把握两点:一是以县市为单位,合理划定最低生活保障线,进而准确界定保障对象;二是根据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政府财力状况,科学确定保障水准。?
2.从经济发达地区起步,在全新的基础上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社会养老保险是解决农民养老问题的重要手段,也是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促进农业生产规模化的要求。但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必须突破原来民政部农村社会养老基本方案的框架,在全新的基础上起步。在发达地区,尝试建立财政补贴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欠发达地区,通过优惠政策,吸引农民参加商业保险的强制性老年储蓄和银行老年储蓄。?
3.以大病统筹为重点,探索不同类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解决农民的疾病风险和因病致贫、返贫问题,最重要的是政府政策的改革,在医药市场中引入市场机制,消除垄断产生的高价。同时,应按照农民的实际需求,尊重农民意愿,建立起多层次、多类型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障。?
(二)正确定位政府在农村社会保障中的职责?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社会保障是一国政府为全体国民因各种原因而失去收入导致生活贫困时,向他们提供的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