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中期棚民对徽州山区生态环境和社会秩序的(5)
2013-07-25 01:16
导读:宪严禁无籍游民强讨恶索碑》,原碑现立于安徽省休宁县齐云山镇唐头村。 [35] 《清道光五年闰六月初二日祁门奉宪永禁匪丐入境碑》,原碑现立于安徽省
宪严禁无籍游民强讨恶索碑》,原碑现立于安徽省休宁县齐云山镇唐头村。
[35] 《清道光五年闰六月初二日祁门奉宪永禁匪丐入境碑》,原碑现立于安徽省祁门县新安乡政府。
[36] 光绪《祁门善和程氏仁山门支谱》第三本卷一《村居景致·驱棚除害记》。
[37] 道光《徽州府志》卷四之二《营建志··道宪杨懋恬查禁棚民案稿》。
[38] 光绪《祁门善和程氏仁山门支谱》第三本卷一《村居景致·驱棚除害记》。
[39] 道光增补《黟县志》卷十六《艺文志·诗》。
[40] [清]刘汝骥:《陶甓公牍》卷十二《法制·民情习惯·休宁风俗之习惯》。
[41] 道光《徽州府志》卷四之二《营建志·水利·道宪杨懋恬查禁棚民案稿》。
[42] [清]高廷瑶:《宦游纪略》卷上。
[43] [清]高廷瑶:《宦游纪略》卷上。
[44] 《嘉庆十二年五月初二日安徽巡抚初彭龄为休宁县浯田岭等七处棚民已拆棚退山事奏折》,转引自中国第一馆《嘉庆朝安徽浙江棚民史料》,载《历史档案》1993年第1期。
[45] 道光《徽州府志》卷四之二《营建志·水利·国朝汪梅鼎驱逐棚民奏疏》。
[46] 《清乾隆四十五年十二月十一日休宁县儒村奉赋宪禁示棚民砍树鱼等不法事碑》,原碑现立于安徽省休宁县儒村乡。
[47] 道光增补《黟县志》卷十一《政事志·塘堨·附乾隆四十六年知县顾保县龙脉示》。
[48] 《清乾隆五十年十二月婺源知县严禁盗伐汪口村严禁盗伐向山林碑》,原碑现置于江西省婺源县汪口村乡约所内。
[49] 《清乾隆五十一年十一月婺源汪口村奉邑尊示禁碑》,原碑现置于江西省婺源县汪口村乡约所内。
[50] 《清乾隆五十九年四月休宁浯田岭严禁召租棚民种山碑》,原碑现嵌于安徽省休宁县龙田乡一杂货店墙壁中。
[51] 光绪《祁门善和程氏仁山门支谱》第一本卷十二《东房新春显派泰支昂分世系》。
(转载自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 [52] 光绪《祁门善和程氏仁山门支谱》第三本卷一《村居景致·驱棚除害记》。
[53] [清]刘汝骥:《陶甓公牍》卷十一《禀详·详报物产会开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