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人在当村干部?(1)网(2)
2015-05-28 02:04
导读:而就村支书和村主任来说,如表6显示,拥有同类经济活动经历的比例要高于一般村干部。在村支书和村主任中,经济精英所占的比重要高些,尤其是当过
而就村支书和村主任来说,如表6显示,拥有同类经济活动经历的比例要高于一般村干部。在村支书和村主任中,经济精英所占的比重要高些,尤其是当过或现当“个体专业大户或商业投资”的人数比例明显要高。
村支书和村主任的经济活动状况,在表7中有更直接的反映。笔者将担任过“村办企业管理者、私营企业主和个体户三种经历”之一的人合计起来,发现:这两类主要干部中曾是“经济精英”的比例在三成以上,现任村支书和村主任比其前任均提高了一成多,达到四成左右;而且,在316个村中,有近六成村的支书或主任曾是“经济精英”,比其前任增加了16个百分点。村支书和村主任在企业管理者、个体户和商业投资者中的兼职状况,如表7所示,现担任其中一种的人比例依然较高,在现任村支书和村主任中的比例达到三成以上,有近五成村的支书或主任兼任目前依然兼任“经济精英”。这些情况表明,村主要干部中“经济精英”的比重明显较高,而且,不管是“富人从政”还是“干部谋富(从事经济活动)”的现象,都在扩增之中。
在调查中,我们还了解到村支书与村主任的家庭经济状况与主要收入来源。从表8中反映的三县调查数据看,与本村村民普遍的经济状况相比较,村支书和村主任的家庭经济条件普遍良好,多数好于普通村民,没有一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差于村内平均水准。
表9显示,在村支书和村主任自报的家庭主要收入来源中,“农林渔业”依然是多数人的收入来源之一,其次为“自办企业”和“外出劳务”的收入。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编辑)
四、道德权威状况
与权力体现暴力和强制力不同,权威所内含更多的是民众发自内心的认同与服从,它体现着权力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在传统中国乡村,乡绅往往将“村治精英”与“道德权威”合为一体,不仅依凭权力、而且借助权威来治理着乡村地区。在当今农村,村干部的道德权威状况又如何呢?
在调查中,我们试图从“村里什么样的人最受尊敬”和“对村组织和村干部的信任度”这两个指标,测量村民对村干部权威的认同状况。从表10的调查数据可见,在村民所选择的最受尊敬的人中,“有知识或有技术的人”最多,其次为“有威信的老人”,再依次为“村干部”和“企业主和有钱的人”,在这里,村干部被列在第三位。村干部则将自我评估为第二位,与村民的评价有一定的距离。表11的数据反映,村民对村组织和村干部的信任程度并不高,表示“相当可信”或“完全可信”的村民在二至三成之间,多数村民的态度在“有点可信”和“有点不可信”之间。这表明,村干部与村组织在村民中的威信并不高,村干部在乡村已乏道德权威,其管理活动依靠的不是权威而是权力。
五、社会组织资源
组织意味着权力。按政治社会学理论,组织能为政治人物提供有力的“集体政治资源”(丹尼斯。郎,2001:162)。在中国农村,村干部们的上任是否也与其所拥有的组织资源有关呢?在我们的调查中,对村干部组织或参与正式组织(如中国共产党、科技协会、供销合作组织、经济组织、宗教组织、红白理事会),以及非正式组织(如宗族组织、村庄组织)的情况,做了初步的了解。
从本文表3中所列村主任的“中共党员”身份看,多数人拥有此身份。但遗憾的是,在调查设计中未能考虑到村主任任职与加入中共组织的时序差,因而,无法区分出这样的情况:他们究竟是因党员身份而任村主任职,还是因出任村主任职而被发展入党?这种缺憾也表现在对村干部与其他非正式组织的关系的考察上,以致无法进一步分析村干部任职与这些组织资源之间的关系。表12所示,在四省316个村中,除了“红白理事会”和“科技协会”在山西和河北、“宗教组织”在福建较为常见外,其他的正式组织并不普及。在这些业已存在的组织中,由村干部所主办或组织的多为“红白理事会”、“经济组织”和“科技协会”,而“宗教组织”、“民间信用组织”和“供销合作组织”则多为非村干部所主办或组织。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编辑)
不过,对村庄、姓氏和宗族背景这类先赋性组织资源的调查,却让笔者能做进一步的分析。
先看村干部的村庄背景。在表2所列村支书和村主任“是否是本村人”中,除了个别人外,绝大多数村支书和村主任均系本村人。表13显示,在三县回答村庄背景的157个村干部(主要为村内三大头,即村支书、村主任和村会计)中,来自大村庄的村干部在江西c 、t 两县达到六成,在山西x 市虽只有三成多,但比来自小村庄的仍高出20个百分点。
次看村干部的姓氏背景。表13的数据表明,来自大姓的村干部,在江西c 、t 两县占到近七成,在山西x 市也达55.3%.
再看村干部的宗族背景。表13含三县157个村干部的宗族与房股背景,表14则有对全国241个村和三县54个村的支书和主任的宗族与房股背景资料。表内标示的宗族与房股大小之分,依据的是其人口在全村或本族内之比。从三县情况看,在表13反映的157个“村三大头”中,江西c 、t 两县来自大族者占近六成,但来自大房者却略少于来自小房者;山西x 市来自大族、大房者略低于来自小族、小房者。不过,从表14所列三县村支书和村主任的情况看,来自最大和次大宗族与房股的人员均占了多数或大多数。
从全国抽样调查的数据看,在前任村支书中,来自最大和次大族与房股的比例分别为43.5%和46.6%,而来自一般宗族和小族、一般房股和小房者分别为53.0%、49.7%,前者均低于后者;在现任村支书中,来自最大和次大族与房股的比例分别为44.2%和42.6%,而来自一般宗族和小族、一般房股和小房者分别为50.5%、54.2%,前者依然均低于后者;在前任村主任中,来自最大和次大族与房股的比例分别为50.7%和50.0%,而来自一般宗族和小族、一般房股和小房者分别为47.2%、47.5%,前者均略高于后者;在现任村主任中,来自最大和次大族与房股的比例分别为45.6%和40.6%,而来自一般宗族和小族、一般房股和小房者分别为50.0%、55.6%,前者均低于后者。 (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编辑发布)
以上情况说明,在江西和山西三县,大村庄、大姓和大族大房背景对出任村干部、特别是村主要干部有明显影响,换言之,来自大村庄、大姓和大族大房的人更有可能出任村干部、特别是村主要干部。但就全国范围而言,大族大房背景并未成为出任村支书和村主任的影响因素。
六、家庭背景
家庭背景作为影响村干部出任的可能性资源,同样值得关注。在我们的调查中,对家庭背景的考察集中在三个方面,分别为:1980年代以前曾影响出任村干部主要因素的“家庭成分”;父亲的职业状况;父亲的文化程度。为了使分析更有说服力,笔者试将村干部与村民的情况进行比较。
表15所列了三县村干部和村民的家庭成分状况。其中,尽管大多数村干部原来的家庭成分为“贫下中农”,但与当地农民家庭成分的比率分布基本上是一致的。也就是说,家庭成分并未成为影响出任村干部的因素。
就父亲的职业状况而言,在我们调查的三县村干部与村民中,两者之间的父辈职业并无明显的差异,如父亲为农民的比例,村干部和农民分别为71.4%和77.1%.略有差异的在于父辈文化程度方面。如表16所示,村干部中父辈文化程度在“小学以下”的比例,低于村民同比10.4个百分点,换言之,村干部父辈中的文盲、半文盲要少于村民父辈中的文盲、半文盲。
七、结论
在当今农村,什么人最有可能成为村干部?本文以三次大型农村调查所获资料为基础,借助“社会政治资本”框架,通过对当今村干部群体特征的分析初步回答了这一问题。
根据对2002年全国抽样调查的同类资料,陈志柔(2004)在分析村干部的社会资本时曾发现:在个人和村庄因素完全一致的条件下,更有可能成为村干部的因素主要为男性、较高的教育程度和中共党员。本文对村干部性别与文化的分析也得出了一致的结论,笔者的分析还表明:村干部已经告别“大老粗”或文盲时期,多数人拥有中学文化程度,但高文化程度时期仍未到来。在村主要干部职位上,中共党员和男性村民拥有绝对的优势。而组织和参与宗教、协会等民间组织的背景,尚未成为促成村干部出任的因素。 (科教作文网http://zw.NSEaC.com编辑发布)
值得注意的,不管是村干部还是村组织,在村民中的威信并不高,村干部在乡村已乏道德权威,其权力与权威出现了分离。为此,他们的治村行为往往要依靠其它因素,如江西农村的村干部、特别是村主要干部需要有大村庄、大姓和大族大房的背景,山西x 市的村主要干部也有大族大房的背景。而就全国农村而言,村干部中尽管来自大族大房背景的支持不明显,但依靠经济实力支持的因素却较普遍。
在村干部的成长路径和流动上,相当部分人曾“在外村工作过”或“有非农经历”,并有部分人“有企业工作经历”或“曾参军”。多数村支书是从村里其他的干部位置转任过来,或直接从农民提升起来,后类“平民书记”在早期曾达四成多,多数村支书在卸任后直接返归为普通农民。村干部、特别是村主要干部曾有相当部分人是“经济精英”,有的依然兼任经济精英,“富人村官”和“村官干部谋富(从事经济活动)”的现象越来越普遍,村支书和村主任的家庭经济条件普遍好于普通村民。与经济因素影响到出任村干部不同,家庭成分和父辈职业对出任村干部已无明显影响,但父辈的文化程度却有一定的相关性。
通过对不同区域情况的比较,还发现:不同区域的村干部群体尽管有较多的共同特征,但也有着各自的差异。后者除了村庄、宗族与房股背景的不同外,还有职业背景的差异,如江西省的村支书和村主任中拥有“在外村工作过”和“非农经历”人员的比例,及其兼任“经济精英”的比例,均明显低于其他省。这种区域差异,对村干部的治村行为与绩效究竟有着怎样的影响,尚待进一步的经验研究来说明。
主要参考文献:
1.陈志柔,2004,‘getting ahead in rural china:elite mobilityand earnings inequality in chinese villages ’,paper for delivery atan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the transformation citizen politics andcivic attitudes in three chinese societies.taipei,vov.19-20.
2.丹尼斯。郎,2001,《权力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3.樊平,2000,《“恶人治村”的实质是赢利经纪》,武汉: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中国农村村民委员会选举学术研讨会》,2000.10.14—16.
4.肖唐镖,2003,《转型中的乡村建设》,西安:西北大学出版社。
5.肖唐镖等著,2001,《多维视角中的村民直选》,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6.阳敏,2004,《关于中国的村庄、麦当劳和全民学英语的故事——人类学家阎云翔专访》,《世纪中国》网。
7.周炳泉,2003,《“先富群体”成员竞选“村官”现象的调查与思考》,载刘亚伟、詹成付:《我们仍在路上:村民选举与村民自治研究论文集》,西安:西北大学出版社。共2页: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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