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塑造良好的政府形象(1)(2)
2015-08-09 01:08
导读:政府政策法规的稳定性关系到政府的信用。如果一个政府的政策法规是稳定的,那么这个政府给民众的感觉就是守信用的,民众会信任并尊重这个政府,也
政府政策法规的稳定性关系到政府的信用。如果一个政府的政策法规是稳定的,那么这个政府给民众的感觉就是守信用的,民众会信任并尊重这个政府,也就会认真执行这些政策法规。如果一个政府的政策法规朝令夕改,变换不定,那么这个政府给民众的感觉就是不守信用,民众会轻慢和不信任政府,对政府的政策也不会认真执行。邓小平强调对香港的政策50年不变,正是这个道理。有的地方政府,政策一天一个样,频繁变化,这对政府形象极为不利。重视政府政策的稳定性,决不是排斥灵活性,对于具体政策应该随时而进,随势而新。
政府政策的执行情况直接决定着政府行为的效果。从某种意义上讲,有法不依比无法可依对民众造成的伤害更大,从满怀希望到极度失望的巨大反差会严重伤害民众的感情,使他们产生强烈的上当受骗的感觉,这对政府形象的损害是深远而又无法弥补的。政府经过深思熟虑、多方考证后制定的政策法规应该不折不扣的执行,而不应该有任何的偷工减料。例如各级地方政府讲 发展 教育 事业,那么就应该切实加大教育投资;倡导保护环境治理污染,那么就应该关闭那些污染超标的 企业 。如果不严格执行政府自己制定的政策,那末就会使政府自己辛辛苦苦制定的政策成为摆设,甚至演变成为少数人谋私利的工具,损害政府的权威,破坏政府的形象。例如一些地方政府在机构改革的过程中出现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现象,这在群众中造成的 影响 非常恶劣,对政府形象的建设很不利。
江书记指出,要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国家公务员队伍。行政人员的素质优化不仅关系到公务员队伍的建设,而且关系到政府形象的重塑能否成功。当前公务员的素质优化关键是要强化公务员的行政意识观,包括 政治 意识观、服务意识观、依法行政意识观、行政效率意识观。政治意识观主要指各级公务员必须接受党的领导,自觉成为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模范,共产党员必须有强烈的党员意识,应强化接受人民监督对人民负责的意识。在我国当前如何搞好国有企业改革、大胆引进外资、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集权与分权、公平与效率等关系 问题 上,各级公务员应保持清醒的头脑,善于从政治和 经济 两方面看问题,既算经济帐更算政治帐,自觉维护国家利益、民族利益和 中国 人的人格。只有坚持讲政治,提高公务员的政治思想素质,才能保证行政行为的有效性和正确性。政府职能转变要求政府加强服务功能,强化公务员的服务意识。国家公务员应该有主动为公众服务的热情,善于调查 研究 ,以敏锐的头脑、迅捷的反应去体察了解 社会 事物,积极预防和解决问题,及时回应民众需求,提供高品质的服务,不仅提供局部的阶段性的服务,更要对整体的全过程的服务质量负责。公务员应谋取公共利益的最大化,使其服务达到使“顾客满意”的水平。公务员提供的服务还应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尽可能在社会成员之间进行公平分配,不因亲而优待,不因疏而冷漠,不因位高而特殊。不因位低而歧视。依法行政意识要求公务员的行为依照各项 法律 法令进行,不能主观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如果公务员自身的行为缺乏法制约束,以“人治”代替“法治”,那么就会失去社会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成了一句空话。因此公务员能否在“人治”与“法治”的较量中建立起依法行政的意识,成了当今政府能否成功重塑良好形象的关键。行政效率意识就是要求公务员以最短的时间,最少的钱,多办事、快办事、办好事,实现成本低、产出大的
行政管理。行政管理的最终目标和归宿就是提高行政效率,所以公务员要自觉树立起成本意识,克服“文山会海”“公文旅行”“文件大战”,树立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的机关风气,变“不求有为但求无过”的观念为“无功就是过”的观念。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整体形象不能离开个体形象而存在,但“任何一般只是大致的包括一切个别事物,任何个别都不能完全的包括在一般之中”①。在政府实际运行过程中,游离于政府整体形象之外的个体总难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谁也无法完全保证政府的每一项政策都具有广泛的合理性,每一位行政人员都符合对他特定的角色期待。所以在对政府形象定位时,也应避免过于理想化,以偏盖全、以点盖面,因个别的不良行为而断定政府整体形象不好,对政府形象形成错误认识。
(二)政府内在素质与外部形象的辨证统一
本质与现象相互关联,辨证统一。本质是现象的内部联系,决定现象的性质,是现象存在的基础;现象是本质的外在表现,是本质的反映。政府自身的内在素质是政府外部形象的基础和支柱,政府外部形象的优劣归根到底取决于政府的内在素质。
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最根本的要求是政府具备良好的内在素质。例如,政府行政人员的高素质、政府行为的有效合理。具体而言,要求行政领导者要有很强的组织决策能力、富有魄力、有远见、公平公正、廉洁自律;行政人员办事高效、认真负责、为公众提供优质服务;政府决策 科学 化、管理民主化;政府行为合理、有长远规划和近期目标;政府机构设置合理、精简高效;正确恰当的处理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等等。
政府内在素质与外部形象应该是统一的,但是现实生活中两者常发生误差甚至相悖。究其原因,一是各类片面或虚假信息所起的误导作用。例如,一些假、大、空的宣传不仅不能正确反映政府的内在素质,反而弄巧成拙,使政府形象显得空泛、虚假。二是民众自身对各类信息在认识处理的 方法 能力上存在的不足,民众由于受自身能力的限制或自身利益的影响对一些信息的选择带有一定片面性。因此对政府进行形象设计,尽量避免各种误导是必要的也是重要的,这是当今许多国家政府公关的重要 内容 之一。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政府形象设计的基本原则是客观性、真实性。这种设计绝对不是主观任意的创作,不能有任何虚假的成分,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客观的反映政府整体精神面貌。我国舆论历来强调以正面宣传为主,通过各种渠道向人民群众宣传在各项事业中取得的巨大成就。成功告以人民,从正面无可辩驳的证明政府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从而增强政府所必需的权威感。但这并不意味着只进行正面宣传,毛主席讲过“凡典型的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和违法乱纪的事例,应在报上广为揭发。②”对于坏事丑事,若由政府公开,一可起到监督警戒作用,二可体现政府光明磊落、是非分明、主持正义、为民除害的良好形象。有人认为反面宣传会损害政府形象,其实在传媒相当发达的 现代 社会,政府也难以对重大信息进行垄断性控制,如果一些坏事丑事由非官方途径传播出去,对政府形象的损害更为严重。如曾轰动一时的“长城公司”一案,正是因为对李效时的正式曝光和依法惩办,才在一定程度上澄清了社会上的某些议论和猜测,使公众和各级干部了解到腐败的严重程度,同时也增强了对政府的信任。
政府形象设计的另一个重要原则是对信息的合理选择或取舍。政府形象塑造中,政府首脑的个人形象往往受到公众特殊的关注,并直接影响到公众对它所代表的政府形象的评价。西方一些政府的首脑大都设有专门的形象设计顾问,对政府首脑活动信息的传递进行严格选择并精心构建。我国一些政府首脑也很重视形象设计。如上海浦东新区的首任主管赵启正身为上海市副市长,深入群众,从不摆官子,和普通百姓做朋友。1995年在新区挂牌仪式结束后,主动和一位站在车前的84岁高龄的老人握手,并嘱咐一旁的摄影记者给老人拍照,老人乐得合不拢嘴,并在老人的照片背后写到“寿比南山,福如东海,共看浦东明天”。对此,无论是踏访上海的外国官员和客商还是普通市民,都众口一词的称赞赵启正此举:极富魅力。但与此同时,有些媒体却热衷于报道政府领导人参加各种礼仪活动,出入各种庆典场合,忙于挥笔题词等形形式式的热闹场面,对他们深入民众、体察民情、支持改革、廉洁奉公等实质性内容报道却不突出,这容易引起公众对政府首脑的“形象偏差”。尽管本质具有第一性的意义,但人们首先接触到的仍然是种种现象。所以在政府形象设计时,政府公关系统应对有关政府行为、首脑活动的信息予以合理的选择和传递,使公众能通过各种现象对政府行为形成良好的形象认识。
本文来自中国科教评价网 (三)政府的价值目标与公众期望的辨证统一
一个地区的人民,至少是大多数人希望政府应该如何或者不应该如何,是政府塑造形象的基本依据。政府的价值目标要以公众期望为标准选择确定。
政府权力的运用和公众对政府权力的许可,本质上体现着一种特殊的社会交换关系。在这一交换关系中,政府对公众的期望是遵从,公众对政府的期望是政府官员的行为符合某些公认的社会准则和在与政府的交往中能够满足自己的利益要求。在现在这个特殊的 历史 时期,公众对政府的最大期望莫过于保持经济快速增长、政府官员清正廉洁、社会环境稳定、行政高效等。“遵从”是公众对政府的一种“投入”,其程度与政府的“产出”给民众所带来的期望满足程度一般呈正比关系。如果民众认为他们从政府行使权力中得到的利益大于或等于他们因服从政府而给自己带来的损失,就会服从政府的政策法规,从而强化政府的控制能力,使政府的权威合法化。如果人们感到政府的政策法规不公正,他们的投入没有得到相应的回报,便会产生一种受剥夺感,甚至导致对政府权力的不服从。所以政府在制定政策确定价值目标时要以人民利益为重,走群众路线,尽可能满足群众需要和期望。
政府的价值倾向主要渗透于政府所确立的社会发展目标和利益目标中。作为一种特殊组织机构的政府,它的意志应该同民众的意志一致。在价值倾向方面,应以民众的价值目标作唯一的价值选择。本届中央政府确定的“一个确保,三个到位,五项改革”的政策符合人民利益,与民众期望一致,所以受到民众欢迎,在民众心目中形成一个良好的初步印象。
在地方政府的实际活动中,有时会出现政府的价值判断和选择同民众的利益需求不一致的情况,政府本身没能意识到这一点,还坚持执行,这种自以为是而导致的价值相悖会在一定程度上损害政府利益,从而损害政府形象。民众方面,由于受自身利益影响,也可能做出一些不理智的判断。例如过于注重眼前利益、个人利益、局部利益,对长远利益、国家利益缺乏关心和重视,或者目标期望定位过高而难以实现,由此导致对政府政策合理性产生怀疑,从而对政府的形象认识发生偏差。政府和民众在实际行动中都应尽量避免这些情况的发生,使政府价值目标和公众期望实现和谐统一,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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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实际表现与公众对政府主观评价的辩证统一
政府形象作为政府体系输出的一项综合性“产品”,需要由“消费者”来评价,由公众的感受予以定位。公众对政府的感受、认可和评价是树立良好政府形象的重要依据。公众对政府的评价取决于政府的实际表现,政府的实际表现优劣需要由公众来评判,这两者是辩证统一的。
政府形象最终取决于政府的实际表现。政府表现良好,公众能对它形成良好的评价。列宁曾说,一打革命纲领不如一个实际行动。邓小平也多次谈到,我们的改革要使人们感到面貌一新,人民是要看实际的,人民一看,还是社会主义好,还是改革开放好,我们的事业就会万古长青!现代政府如果不能做到廉洁、高效,要得到人民群众的好评,恐怕是不可能的。
现实生活中,由于主客观因素的制约,公众对政府的主观评价与政府的实际表现可能出现不一致。其一,由于政府的结构、层次以及事务的复杂性,由于政府对有关信息的控制,由于人们所处的社会环境、受教育状况等方面的不同,因此在信息的接受和掌握上,不仅有横向差异,而且在信息的可靠性和完整性方面,也难免受到种种因素制约,从而可能出现实际与评价相悖。其二,公众对政府评价的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们对政府的期望得到满足的程度,期望有一定非理性成分,可能会影响到公众对政府的合理评价。
因此要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必须使政府的实际表现与公众对政府的主观评价相一致,为此应做到以下两方面:
第一,重视政府公关职能,注意政府整体形象设计,提高政府行为的透明度,通过正常途径将必要的政府工作信息传递给民众,并对有关情况作出合理的解释和说明,增强民众对政府行为的理解和认同感。例如利用新闻媒体,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电视讲话等增强政府与民众的沟通;进行政策文件传递、信息资源交流、领导人实地察访、官员和群众的直接接触;开辟政府领导人热线电话、就一些民众关注的问题作出解释回答;召开听证会与民众面对面交流;进行民意测验,了解民众的看法等。今年九届人大新当选的政府领导,举办记者招待会,就本届政府的主要任务和人们关注的重大问题回答了中外记者的提问,民众对新一届政府的作为有所了解,政府行为的透明度增加,增强了民众对新政府的信心。广州市政府成立社情民意调查中心,专门了解公众对政府政策的反映和公众的要求,以此作为政府决策的基础。深圳市设立了“市长专线电话”,公众就一些关心的问题可以直接询问,而且每周出2至3期的《市长专线电话简报》,将各种信息反馈给公众,还在《深圳商报》开辟了“市长专线回电”专栏,各类问题都会得到尽可能圆满的答复。1998年北京市政府在报刊上向公众公布了市政府的主要工作及相应的负责人名单,如果哪项工作公众觉得不满意,可直接与该负责人联系,要求答复。这样责任明确,既能监督主要领导人的工作,又能充分考虑民众的意见,增强民众与政府的沟通。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发布) 第二,对民众的期望目标予以合理引导。在改革开放中,人民的期望值与社会满足感成正比关系,表现为双方俱增,但非同步增长,期望值增速高于满足感,人们需求期望值不断增长,同时,社会满足感总是落在后面。合理的期望值应该得到实现,由于非理性思维而出现的过高期望则应予以合理引导。当个体通过理性思维,对自己的需要有明确合理的把握,对政府功能有实际深刻的认识,对种种外界诱惑影响能持以冷静正确的态度,这必将有助于对政府行为形成客观、公正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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