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农村建设中农民的主体性(1)(2)
2016-04-30 01:04
导读:新农村建设的精神是与市场经济相通的,新农村建设的实质就是将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专业化分工不发达的、传统观念包袱重的传统农村,转变为现代商
新农村建设的精神是与市场经济相通的,新农村建设的实质就是将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专业化分工不发达的、传统观念包袱重的传统农村,转变为现代商品经济的、专业化分工发达的、以拥有现代观念的新型农民为主体的现代农村。市场经济要求高效率的、规模化的、集约型的生产组织形式。新农村建设要适应农业现代化的要求,不断提高农村的市场化程度、提高农产品的商品率,要求农民由传统的自给自足的个体劳动者变成从事企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和劳动的现代农业的经营者和生产者。
三、创造主体
农民在整个中国的历史演进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毛泽东说:“在社会主义社会里,主要的社会成员是三部分人,就是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农民是第一产业的主体力量,是我国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自然是历史的创造主体之一。
从国外的经验看,农民积极主动的参与是农村变革的关键因素。韩国新村运动是一场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群众广泛参与的运动。农民乃至全社会的积极参与是新村运动取得成功的关键。政府虽大力支持新村运动,但并不包办一切。上什么项目、项目的进展如何完全由农民自己选择。新村运动的组织实施者是从农民中选出的“指导者”,而不是具有准公务员性质的“里长”(相当于我们的村长)。即使政府认为对农民有益的事情也要先征求农民的意愿,真正让农民成为各项农村建设事业的主体,决不强制推行。因此,新村运动得到了农民的广泛支持,1970~1980年,参加人数累计达11亿人次(1970年韩国总人口才3200万)。
在我国的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农民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这不仅具有必然性和必要性,而且具有现实的可能性。 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岳朝晖 廖秀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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