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老子“道法自然”思想对和谐社会构建的现代(2)
2016-05-09 01:02
导读:“国际和谐”是“人和”的最大化,是全人类的和谐。当今世界和平与发展已经成为时代主题,但仍然存在着众多影响“国际和谐”的不利因素:少数处于
“国际和谐”是“人和”的最大化,是全人类的和谐。当今世界和平与发展已经成为时代主题,但仍然存在着众多影响“国际和谐”的不利因素:少数处于强势位置的国家或国家集团实施霸权政策和单边主义,引发局部战争,导致地区动荡。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是威胁世界和平与发展的主要根源;不公正、不合理的
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加深了南北差距的鸿沟,长期处于落后状态的发展中国家成为滋生恐怖主义的土壤。恐怖主义已成为威胁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头号杀手。
人际和谐、官民和谐、国际和谐构成了“人和”的三个维度,成为社会和谐由内而外的根本性保证。
(三)“物和”和谐社会的基础
“物和”即人与自然和谐。从本源上来说,人类是自然之子,是宇宙大系统的一份子,“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5](P79),人与自然是合一的关系。纵观人类文明的演进历程,人与自然的关系走过了这样一条本非正常而又不断扭曲异化之路:从被动地适应自然到主动地征服自然。在人类早期农业文明时代,生产力低下,科技水平不发达,人类驾御自然的能力有限。面对自然的威力,人类祈望顺自然之势,在自然神的护佑下,风调雨顺、五谷丰登。人类小心翼翼地顺应着自然,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里改造着自然;工业文明时代来临,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改变了人类在自然面前的谦卑心理,自我意识膨胀。在“科学主义”、“技术主义”和“人类中心主义”的支配下,人类向自然界异军突起,大肆挞伐、无情掠夺。人与自然的关系彻底颠覆:从自然对人类的威胁变为人类对自然的主宰。尽管其间包含了人类摆脱自然奴役、获得解放的积极合理成分,但人类对自然的征服索取也隐含着巨大危机:生态失衡、环境污染、资源枯竭、气候异常等。这些威胁人类生存的难题已成为21世纪人类必须面对的现实。恩格斯先哲般地指出:“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6](P158)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http://www.nseac.com) 没有人与自然的和谐,人类就失去了存在的根基。
总之,和谐社会是一个理想的价值范畴,是己和、人和、物和的“三和”整体性统一之境。身心之际的“己和”,是灵与肉的协调、心与形的合一,是和谐社会大厦的基石;人际和谐、官民和谐、国际和谐三维度的“人和”从内而外支撑起和谐社会的大厦主体;人与自然之际的“物和”为和谐社会大厦提供了存在的物质依据。而今人类社会出现的种种问题,都与“三和”不同程度的失和关联。当人类寻求解决途径时,老子“道法自然”的思想为“三和”之境的实现,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了价值观照和方法论指导。
二、老子“道法自然”思想对和谐社会构建的现代意义
崇尚“行不言之教”的老子,给后世留下一篇不过五千余言的《道德经》,这是关于人类生存智慧的哲学之纲,其中具有统领意义可称之谓纲中之纲的是“道法自然”思想。
“道”是老子哲学体系的最高范畴。在老子的视野里,“道”是宇宙万物的创生源头,“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二十五章)道为万物之母,化生了万物,“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四十二章)道不仅化生万物,而且又是宇宙万物遵循的共同法则。老子认为宇宙间有“四大”,即人、地、天和道。四者的关系是“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二十五章)人、地、天是由道所创生,三者递进为法,运行根本规则以道为法,而道又以其本然状态、本然规律为法。人、天、地尊道之本然规律运行,就达到和谐共生状态。正所谓“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三十九章)“一”乃是道,“得一”就是“得道”, “得道”植根于“法道”。“法道”自然而来的是天清明,地宁静,神灵动,谷丰盈,侯王成为天下的首领。由此可见,“法道”的力量何等的浩大渊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