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伦理:面对现实和未来的思考(1)(2)
2016-05-16 01:04
导读:把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作为人类实践的终极价值尺度的弱化“人类中心论”,基本上是合理的,人们应当走出强化的“人类中心论”。人与自然休戚相关
把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作为人类实践的终极价值尺度的弱化“人类中心论”,基本上是合理的,人们应当走出强化的“人类中心论”。人与自然休戚相关,应当用相对的、可变的观点看待人与自然的关系。对自然界的有效维护,不是放弃人的主观能动性。开放的环境
伦理学应能包容人类中心论、生物中心论和生态中心论。人类是地球自然界的一部分,只有以全球整体利益为出发点的环境保护,才有较大的安全性和包容性。应当以尊重自然规律及其内在价值的基础来规范人类的实践活动,构建新时代的文明发展模式。
由于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差异,地区及国家利益的不同,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影响着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与协调发展。从全球角度出发,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发展离不开人与人关系的正确处理,需要加强国际合作。
对环境道德的理解
道德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它是调整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相互关系规范的总和。道德是随着社会进步而不断发展的,包括道德 理论 观念和道德实践的发展。道德的进步表现在道德对象的逐渐扩大,如从人类圈扩展到环境、自然界等,环境伦理的提出就是道德进步发展的结果。社会道德水平的提高、个人自身素质的完善、生活环境质量的良好,是人类社会道德进步的重要标志。
环境道德与可持续发展观在形成和社会功能上有密切的联系。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必须十分重视环境道德的 研究 、 教育 和实践。环境道德的研究和宣传具有认识和批判功能、教育和激励功能、调节和规范功能等,对于生态立法有重要的基础作用。制度是道德建设的社会基础设施,制度为人们确定行为的框架,运用利益机制对社会成员的行为选择起到导向作用。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环境道德规范体系的特点:人类是自然历史演化的产物,应与自然保持和谐相处、协调进化的关系;人以外的其它生物、物种、生态系统、以及自然界的所有存在物,除了对人类的工具价值外,还具有其内在价值,生态系统和自然界还有其系统价值,有继续存在下去的权利;人类属于自然,作为自然界进化的最高产物,人类是“自然权利”的代言人,对其它生命和生命支持系统负有道德责任;环境道德的核心,是建立真正平等、公正的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倡导和谐发展与共存共荣;人类应当培养尊重自然、爱护生命、保育自然环境的道德情操,尽到管理好地球家园的道德义务。
环境道德要求的人类平等原则,包括体现全球共同利益的代内平等和体现未来利益的代际平等。要实现人与自然平等,必须承认自然界的价值和利益,转变以人为中心的价值取向,承认自然界的价值和权利,人类应当履行好管理自然的使命,做称职的自然管理者。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郑度(
院士)
论诚实守信
医德的嬗变与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