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财县管”改革中乡镇政府激励问题分析(1)(2)
2016-05-17 01:01
导读:(三)乡镇公共服务缺位进一步加剧 “乡财县管”改革后,乡镇公共服务缺位进一步加剧。如笔者所调查的B镇,于2006年3月搞农田水利和植树造林,按规
(三)乡镇公共服务缺位进一步加剧
“乡财县管”改革后,乡镇公共服务缺位进一步加剧。如笔者所调查的B镇,于2006年3月搞农田水利和植树造林,按规定有2000亩的治理片。至于怎么植树造林,县里要求他们搞“一事一议”。但是“一事一议”只适用于本村的建设,如果用一个村的“一事一议”来搞植树造林,几个村共享显然不合理。于是该镇动员几个村的劳力一起完成。但是,买树苗的资金又得不到解决。植树造林要求人均5-7棵树,该镇大概4万人,就要20万棵树苗,以一棵一元钱计算至少也得花十多万元买树苗。由于资金没有着落,此事最后就不了了之了。该镇负责人说,为了办公益事业向上面打报告要钱是件很难办的事情,而且马上就怀疑你的工作能力,乡镇干部也就不愿意再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了。
二、“乡财县管”改革中乡镇政府激励不足的原因
期望理论认为人们在预期他们的行动将会有助于达到某个目标时,才会被激励起来去做某些事情以达到目标;并认为一个人所受激励的程度等于他对某一成果的偏好程度和他认为将会达到其目标的概率之乘积。下文运用期望理论分析“乡财县管”改革中乡镇政府激励不足的原因。
(一)繁杂的审批报账程序使乡镇降低了对改革效果的预期值
乡财县管制度实施后,大大提高了财务运行成本,也降低了乡镇政府对改革效果的预期值。例如,A镇规定:所有非工资性支出均实行乡镇负责人一支笔制度。2000元以下的支出由乡镇长直接审批后入账(报账时有经办人、审核人、乡镇长签批),2000元以上的支出由乡镇长和乡镇党委书记=协商后审批入账(报账时有经办人、审核人、乡镇长签批和党委书记会签),5000元以上的支出经乡镇理财小组研究后方可审批(报账时有经办人、审核人、乡镇长签批,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会签)而B镇的要求则更加严格,文件规定1000元以下的支出就要由分管财贸的负责人审批(报账时有经办人、审核人、财政所长、联审会签小组人员、分管财贸的负责人签字)。因而,现在乡镇每办理一次资金,传递手续繁杂、传递程序多,运行成本高,使得改革所要得到的预期效果大打折扣。 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王雪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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